市财政局:“三个明确”助力财政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来源: 驻市财政局纪检组           时间:2018-10-16 09:57

  为进一步推动市财政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5月以来,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结合工作实际,以督导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为抓手,向市财政局党组发出了《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建议函》,对市财政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行督导并提出具体要求。 

  明确督导内容。根据2018年的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对局系统各级已制订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修订完善,细化清单任务;局党组要根据上级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班子成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及时更新调整主体责任清单的内容;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在履行主体责任的过程中,将履责的具体情况及时、如实的简要记录在局机关纪委统一发放的记录本上;各级党组织按要求向局党组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局党组要按照相关要求向市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情况。 

  明确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工作,真正把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局系统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严格按照主体责任清单,坚持清单任务与财政业务工作有机融合,逐项逐条认真落实,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为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的具体工作;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过程中,注重工作资料的收集、保存和报送。 

  明确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逐条对照主体责任清单,抓好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处室(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压紧压实;深化财政改革,完善机制,继续推进财政内控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和利益输送,努力打造阳光财政,不断推进源头治腐;加强日常教育,坚持抓早、抓小、抓常,防微杜渐,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敢于较真碰硬,深化反腐倡廉宣传,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全力营造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立“明规矩”、破“潜规则”,让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进行责任追究,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