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督的关键是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抓早抓小,重在“常”“长”二字。今年以来,长安区纪委监委在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注重“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对联系单位的监督作用,拓展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做好做实日常监督。
“讲好课”,各纪检监察室督促联系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定期走上讲台讲党课,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法规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定期赴联系单位开展廉政讲课,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履职、秉公用权、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教育监督,切实加强“不想腐”的行动自觉。
“参好会”,各纪检监察室通过列席联系单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会、以案促改会等,重点监督“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三重一大”和民主集中制等落实情况,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并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做好查”,由5个协作区常委带队,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单位和监督对象思想建设、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的监督,对发现的轻微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促好改”,针对相关单位发生的重大典型案件和发现的突出问题,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制定以案促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事项、任务清单、责任主体,并通过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查督办,推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