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设立社区监察员 实现对全区履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

来源: 碑林区纪委           时间:2018-12-12 09:59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及省纪委办公厅《市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指导意见》,近日,碑林区纪委监委认真传达学习中、省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扎实做好派驻机构改革工作。 

  抓好传达学习。区纪委监委通过常委扩大会议和工作例会,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精神和省纪委办公厅《市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指导意见》,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深悟透改革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派驻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 

  明确工作职责。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市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全区派出派驻机构工作实际,制定下发《碑林区纪委监委派出派驻机构工作职责(暂行)》,进一步明确派出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创新。区纪委监委在加强对派出派驻机构领导和管理、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街道延伸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出台《关于在全区设立社区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在每个社区设立一名社区监察员,彻底消除末梢监督盲区,打通监督工作“最后一公里”,实现对全区履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区96个社区均已设立社区监察员,《陕西日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日报》《阳光报》、《西安发布》及中国网、陕西传媒网、法制网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