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安区纪委监委坚持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扎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在全区开展2021年度回访教育工作,促进受到处理或者处分人员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精心部署,回访不走过场。案件审理室牵头制定详细的回访教育工作方案,明确领导组织、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回访要求等内容,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为确保回访教育全覆盖,各案件承办部门会同案件审理室对2021年度受处理或者处分人员认真梳理,确定96名干部为拟回访教育人员名单。回访前组织各案件承办部门认真学习相关规定,明确回访教育目的、方式、流程等,提前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沟通交流,确保回访教育取得实效。
因人施策,重在关怀激励。重点针对党员干部受到处理处分后出现心理失衡、思想包袱过重、不能正视自己错误、对组织处理有抵触情绪、对生活和工作失去信心等问题的人员,回访教育以正面引导为主,通过与回访对象交心谈话,尽量多激励、多肯定,多解心结、多卸包袱。对存在不足或负面情绪的,通过与所在单位沟通交流,建议单位对其工作给予支持,对生活给予关心,帮助他们重拾信心,激发干事热情。
总结反馈,用好回访成果。把回访教育过程中所掌握回访对象的态度认识、处分处理后的悔错改错情况、整体评价情况、回访教育对象本人对组织的意见建议等,及时反馈其所在单位,对改正错误和工作表现突出的,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同时,各案件承办室建立自己的回访教育台账,认真撰写回访教育报告,总结经验与不足,为常态化回访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第一手资料。
此次回访教育工作,不仅使受处理或者处分人员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爱,而且又进一步督促他们深刻反省,积极面对生活,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新的工作中。(李波 胡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