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长安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和区委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突出“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
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制定《秦岭违建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方案》,召开全区秦岭保护警示教育大会,查处生态环境领域问题3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加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督,实地核查点位143个,谈话180人,查阅资料157份,立案5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2人。加强“十四运”相关任务落实监督保障,先后对常宁生态体育训练中心、长安大道等涉赛线路环境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下发督办单32份,约谈23人,组织处理7人,督促整改问题119个。加强“十项重点工作”落实监督保障,开展监督检查3轮次,约谈15个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有力推动整改落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监督保障,组织实地检查61轮,检查点位5916个,督促整改问题500余个,追责问责176人,问责单位和党组织22个,印发通报11期。累计转运B类密接人员6422人、异样管密接人员800人、解除隔离人员3521人,专班工作人员550人。坚持从政治视角审视发现问题,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件,党纪处分2人。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探索在企业建立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印发工作方案,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16件,党纪政务处分21人,组织处理3人。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严的主基调,全年接待群众1000人次,受理信访件1151件,处置问题线索290件,立案201件,党纪政务处分214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移送检察机关7人。强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执法,办结问题线索18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22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不断深化以案促改,推动落实66项整改措施,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持续走深走实。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成立7个监督检查组对五一、中秋、国庆期间全区各单位纠治“四风”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纪政务处分106人,组织处理21人。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立案42件,党纪政务处分86人,组织处理18人。集中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立案12件,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3人。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立案82件,党纪政务处分139人,组织处理23人。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2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扎实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监督检查121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6份,督促整改问题48个,查处8件,党纪政务处分17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严肃查处教育领域有关人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违规办理入学手续、破坏招生秩序行为,党纪政务处分7人,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1人。扎实开展公共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整改问题26个,立案6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9人。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明确3项整治重点,细化5项工作措施,深入开展问题排查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监管责任落实不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7个,核查复核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4件,立案1件2人。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联合监督检查3次,督促全区核查320个村(社区)“一卡通”办理、保管、使用情况,促进规范3项补贴资金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范围。
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精准有力实施问责,严肃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问责党员领导干部38人。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处理414人,第二种形态处理158人,分别占66.6%和25.4%。加强廉政教育宣传,组织举办秦岭违建典型案件巡回展,通报曝光典型违纪违法问题1406起1478人,先后在中央和省市媒体刊发宣传稿件50篇,累计向省市纪委推送优秀网评文章23篇,被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陕西党风与廉政杂志社评为“学刊用刊工作先进单位”,2人被评为学刊用刊先进工作者,3人被评为优秀网络评论员。积极探索“监企共建”合作正风肃纪反腐新模式,与中交一公局西北公司纪委签订合作协议,在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履职水平、队伍能力、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建。
稳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完善领导体制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派出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的通知》,对派出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的提名考察工作作进一步规范。加强规范化建设,规范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加强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推广应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访室和省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调研长安区来访接待场所和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应用情况,并予以充分肯定;制定印发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执纪执法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案件交叉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派驻(出)机构执纪执法程序。扎实开展“三化”建设工作,滦镇、王曲街道纪工委荣获全市基层“三化”建设先进单位。
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政治建设,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党史、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由区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召开区纪委常委会24次,研究审查调查、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重要议题140个。加强能力建设,落实全员培训要求,举办“长安纪检监察大讲堂”6期,强化跟班学习、以案代训,全年累计培训1100余人次,组织特约监察员参与的案件分析研讨会6场次,有效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提拔重用17人,轮岗交流7人,职级晋升33人,持续激发队伍活力。从严加强内部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零容忍,立案1件,党纪处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