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最前沿,出台《关于严明纪检监察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八严格八严禁”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以最高的标准、最硬的作风、最严的纪律,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战斗,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严格政治标准,严禁自行其是。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工作统一指挥调度,不得在贯彻执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严格监督检查,严禁消极怠慢。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全力以赴督促严防严控,做到疫情防控到哪里,执纪监督跟踪到哪里。不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甚至临危退缩、临阵脱逃。
三、严格工作作风,严禁形式主义。带头改进监督执纪工作作风,监在“点子上”,督在“关键处”。不得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监督检查走过场、不深入,坚决杜绝对待基层群众和医护人员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现象。
四、严格执纪问责,严禁简单粗暴。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把握尺度、体现温度,充分考虑一线实际,审慎精准问责,避免伤害基层感情、挫伤工作热情。对涉及疫情防控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快速反应、精准处置,不得贻误战机。
五、严格请示报告,严禁弄虚作假。带头严守疫情报告制度,自觉遵守信息报送有关工作要求。严禁在疫情信息报送时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瞒报、迟报、漏报、错报、谎报疫情等现象。
六、严格行为规范、严禁执纪违纪。带头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防护,自觉接受扫码、排查、登记、测温,积极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不得拒绝卡点检查、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瞒报家庭成员疑似感染、发热等情况。
七、严格个人言论,严禁信谣传谣。带头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积极宣传科学防控新冠疫情知识,自觉遵守医疗卫生单位疫情信息发布有关规定。严禁擅自发布、泄露疫情管控信息,严禁造谣传谣信谣,以及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行为。
八、严格值班纪律,严禁擅离职守。坚守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要求,切实做到勤勉履责,自觉冲锋陷阵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不得脱岗、空岗和未经审批报备擅自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