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碑林区隔离点服务管理水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1月7日,碑林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联合出台了《碑林区疫情防控隔离点(酒店)服务管理工作从严追责办法》,办法共五章12条,对疫情防控隔离点(酒店)服务管理工作中有关人员失职失责行为的追责予以规定。
办法从隔离点(酒店)的组织领导、后勤保障、隔离管控人员检查以及消杀、安保、食品卫生、转运、心理疏导等十个方面明确了应当追责的情形。办法规定,在组织、管理、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安全隐患、疫情扩散的隔离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班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予以追责。
办法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追责方式予以了明确,对责任单位的追责方式包括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三种;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方式包括约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七种。
办法特别强调,在疫情防控期间出现失职失责问题的,要提级办理,从严从快处理;对于超出我委监管范围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市纪委;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