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聚焦“十项重点工作”强化日常监督

来源: 高陵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1-10-18 14:43

高陵区纪委监委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盯目标任务,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十项重点工作”高质量发展。

明确目标,定量考核,确定主攻方向。市委“十项重点工作”工作安排以来,高陵区确定“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全力推进乡村振兴”三个主攻方向,成立十个工作专班,共承担16个方面284项工作任务,涉及13家牵头单位。区委印发《高陵区贯彻落实市委“十项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和《高陵区“十项重点工作”督查督导调度考核办法》等文件,将责任单位2021年总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形成月度目标任务清单。区纪委监委围绕区委确定的重点任务,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切实担起监督责任,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紧贴中心,夯实责任,构建监督机制。制定《2021年高陵区纪委监委强化“十项重点工作”日常监督的通知》,及时调整监督方向,明确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包抓“十项重点工作”13个归口牵头部门,进一步理清监督检查思路、内容、日常检查方法与步骤,建立定期专门会商、重要情况沟通、反馈检查发现问题等机制,统筹推动工作开展,全力保障“十项重点工作”顺利实施。

统筹衔接,形成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与承担“十项重点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进行联系,准确掌握各单位2021年承担的“十项重点工作”月度目标任务,认真梳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任务分工,并结合实际,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列出重点项目检查时间安排表,建立监督工作台账、问题清单。同时,与“十项重点工作”牵头单位主要领导逐一约谈,压实主体责任。建立问题反馈通报机制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督促行业牵头部门将推动工作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推动各单位党组织、职能部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助力“十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深入实地,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难题。区纪委监委多次联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委组织部等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以“十项重点工作”为统领面,以作风领域和公共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聚焦点,对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并全区通报,明确重点工程项目“着力点”;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由区级领导统筹协调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链”,实施保姆式服务,切实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常抓常管,提醒在前,精准执纪问责。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注重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建立“十项重点工作”负面清单,每月定量定性定时分析,明确未完成工作任务指标和责任单位,及时沟通对接,协同发力,分析成因,研究对策措施,全力推动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听取汇报108次,列席相关会议26次,实地检查项目62个次,其他检查84次,下发工作提醒函7个,发送督办单3个,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责令民主生活会2个,追责问责2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23人,全区通报2个单位,推进整改问题6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