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坚持稳中求进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 长安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1-01-20 09:49

2020年,长安区纪委监委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组织专题学习25次,开展研讨交流8次,举办务虚会3次,明确重点工作18项,理清思路、凝聚共识。坚决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出台《疫情防控“八个严禁”》,围绕防控责任落实、复工复产等重点任务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2420个,下发督办单185份,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63人。全力保障春季复学工作,制定印发《督导督查方案》,成立4个督查组,督导检查学校40所,发现问题30个,提出整改意见40余条。监督保障“十项重点工作”落实,印发《监督实施方案》,发现问题线索76个,提出整改意见179条,约谈函询36人,批评教育29人,责令检查15人。坚决纠正餐饮浪费行为,印发《纠正餐饮浪费监督实施方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坚持从政治纪律审视和发现问题,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4件,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1人。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制定《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方案》《加强对“三排查三清零”监督的工作方案》,印发《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6项治理重点7项整治措施,查处扶贫领域问题8件,党政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4人。持续跟进涉黑涉恶重点案件中涉腐涉“伞”问题,查处涉黑腐败及“保护伞”问题10件,党政纪处分10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查处民生领域问题67件,党政纪处分88人。查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14件,党政纪处分17人。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30件,党政纪处分46人。

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制定印发《长安区纪委监委机关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监督责任、监督重点、保障机制。制定区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意见》《监督工作办法》。以审查调查协作区为单位,集中约谈39个单位科级干部822人次,主动抓好风险防控。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处理468人,第二种形态处理149人,第三种形态处理23人,第四种形态处理48人。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组织任前廉政法规考试48人,出具廉政意见441人次。加强廉政教育宣传,组织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2次,通报曝光典型违纪违法问题 1156起1291人;加强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推进廉政文化广场和廉政文化墙建设,推动廉政教育向基层延伸。

持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全年接待群众693人次,受理信访件884件,处置问题线索371件,立案282件,结案234件,党政纪处分217人,采取留置措施11人,移送检察机关11人。扎实开展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明确工作措施79项,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处级干部700余人次参观“殷鉴不远,警钟长鸣—陕西省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展”和西安市警示教育基地,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守底线、明方向。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出台《长安区以案促改工作办法》,编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4份,督促26个单位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早自习”制度,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政治理论,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纪法规和业务知识。举办“长安纪检监察大讲堂”,由班子成员、内设室部负责同志上台主讲,解读业务知识,剖析典型案例。扎实开展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工作,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建成长安区纪委监委办案工作区,设谈话室10间、办公室13间、会议室1间、监控室3间,16个街道纪工委对谈话室进行完善提升,有效提升办案工作规范化水平。筹建区纪委监委信息中心(廉政教育中心),有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