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推进资源合理配置和集约节约使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积极督促市检察院立足职能定位,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落实,不断提高机关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有效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机关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督促制度化建设,着力构建“节约型机关”的管理体制机制。狠抓制度建设,要求市检察院认真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划、规范配置、有效利用、厉行节约”原则,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先后督促市检察院制定完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年度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节能降耗管理办法》等7个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可依。
开展警示教育,持续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氛围。强化营造节能宣传氛围,要求市检察院通过电子屏、内外网、宣传栏、“两微一端”等载体,宣传节能知识和典型事例,在市检察院办公区电源开关、食堂、开水间等公共区域张贴节电、节水、节粮温馨提示牌,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氛围。同时加大对机关节能减排等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机关食堂就餐浪费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工作人员浪费粮食的情况进行通报曝光,促使全体干部,自觉警醒反思,收获警示实效。
紧盯重点环节,着力推进机关管理的集约节约。督促市检察院按照集约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统筹协调,在满足基本办公和业务工作需求的前提下,从严落实各项节能制度。要求对车辆进行“五个集中”,即集中管理、集中加油、集中保养维修、集中购买保险和集中办理高速路收费,有效降低车辆运行成本;要求在机关食堂设置节约粮食、文明就餐的提醒标识,架设监控摄像头,对浪费粮食的不文明行为通报曝光,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要求对机关用电用水项目分项安装计量电表和水表,对电梯试行分时段管控等,杜绝白昼灯、长明灯、长流水和垃圾不分类投放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