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2-09-21 17:1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11日至7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2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在增强政治自觉上狠下功夫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牢牢把握市委巡察是政治巡察的重要定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市委开展巡察和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始终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强化党对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绝对领导的重大举措,作为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过硬退役军人工作队伍的关键抓手,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发扬整风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雷厉风行的作风、坚决有力的措施,扎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推进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压实整改责任上狠下功夫

巡察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局党组按照“五个结合”“四个融入”要求,坚持把推进巡察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推进“法律政策落实年”等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巡察工作以来先后召开党组会1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10次、局长办公会9次,以及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等会议,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发动,带动局系统上下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对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1类问题逐条研究,将其细化分解,并逐个分析研判,提出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了每个具体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三)严格标准要求,在统筹推进整改落实上狠下功夫

一是提前部署推进。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局党组自市委第二巡察组进驻起,就按照“早筹备、早发动、早推进”工作思路,结合巡察组指出问题和自查发现问题,边接受巡察,边进行整改,特别是对指向明确、内容具体的问题,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二是强化质量标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六步法”开展工作,坚持刀刃向内、自我加压、提高标准,紧扣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结合局系统实际,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周报等制度机制,传达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集智聚力推动重难点问题解决。三是突出资料管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资料“内容明显、格式规范、要素齐全”要求,建立“五个一”(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套档案、一张清单、一人专管)管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对每个问题的整改资料集中管理,坚持定期入档、每周清查,并要求各有关单位和处室严格细致做好资料档案管理。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坚持将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作为推动整改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建立了周报机制,每周收集牵头处室(单位)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将问题查摆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推进不力的,由分管局领导亲自约谈有关负责人督促落实。五是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4月7日,局党组在广泛征求市级各部门、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局属各单位意见建议,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书记代表局党组班子作了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主动接受班子成员批评。其他同志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分别进行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直指要害,相互批评直言不讳,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和勇于担当、自我革命的精神,营造了相互提醒、团结和谐的氛围。六是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突出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大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用制度建设固根基、补短板、堵漏洞,在全局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以制度推进作风建设的运行模式。自巡察开始以来,全局共制定和修订完善35项制度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切实做到以建章立制促长效常治、深改实改。

整改过程中,局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整改意见、整改措施得到了市委巡察办的指导,邀请了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指导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全程参与局党组会议,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逐条定实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巡察反馈的35项问题,已完成整改33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关于“理论武装需进一步强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求局系统党组织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列入“三会一课”、党委(党支部)集体学习内容;编辑印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和双拥工作、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摘编》,作为重要学习资料发送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各单位;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提升落实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的科学性针对性。

二是持续强化对《保障法》的教育培训,邀请西北政法大学专家对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员干部进行了《保障法》专题授课;向局系统干部配发《保障法辅导读本》《保障法实用问答》《保障法释义》等辅导教材,并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保障法》学习宣传专栏,收集和发布权威部门、专家解读辅导意见等内容;并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了有关主题征文、专题宣传等活动。

三是严格把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政治性、制度性。局党组审议并印发了《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学习频次、学习内容等严格把控;每次学习突出重点,紧扣主题编撰《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摘要》,学习内容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及我市退役军人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并选定党员代表根据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发言提纲,集体学习时进行研讨交流,通过“读、听、看、谈、写”等学习方式提升理论学习效果;印发《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摘要》作为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教材,方便党员干部随时学,使理论学习与工作目标一致,相互促进,强化学习成效。

2.关于“目前我市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人员及经费仍未完全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发挥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及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推动落实上级关于组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相关部署。二是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转发省级五部门《陕西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并抓好落实,推动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场所等各项要求。三是积极对接市级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较好地解决了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等问题;同时通过工作督查、规范化创建、召开现场会、先进经验推广等方式,督促引导各区县逐步解决基层服务保障体系“五有”问题。四是先后印发了《关于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各项示范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五有”全覆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各区县“五有”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督导区县退役军人领导小组落实上级要求,加大与各级编制、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促进基层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街道(乡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共核定事业编制406个,编制内到位348人,专兼职共到位467人,16个区县(开发区)均落实了编制。2022年,全市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预算经费252.9万元,街道(乡镇)级服务站预算经费155.9万元,社区(村)级服务站预算经费189万元。

3.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宣传力度仍需加大,积极选树先进典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形式多样的宣传阵地。加强与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宣传平台的沟通,进一步明确了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头条号、抖音和《陕西退役军人》杂志报送信息的方式和内容,构建了局机关、下属单位、区县局多层次的信息报送网络,形成全市退役军人系统宣传微矩阵,做到了市区联动、同步发声,为退役军人宣传工作提供了稳定的信息源。与人民网、央广网、省市电视台、西安日报、西安晚报以及华商报、三秦都市报等主流媒体建立了常态化信息沟通机制,邀请33名资深记者作为退役军人事务对口记者,及时报道退役军人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二是持续讲好退役军人故事。通过“西安市退役军人战疫记”生动讲述退役军人一线防疫抗疫的感人事迹;策划实施“老兵口述历史”项目,精选100名参战立功退役老兵、国家建设中的杰出退役军人拍摄百集专题纪录片,并得到央视、央视网、学习强国及西安电视台的转播,并在全市大型商场、广场、交通枢纽站等重点公共区域对外设置的大屏幕及地铁电视上进行了循环展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4.关于“在‘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全国最美退役军人’榜单中,我市无人上榜”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多角度多领域发掘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积极从国防建设、经济发展、抢险救灾、防疫抗疫、科技创新、公民道德、创业就业等方面积极选树事迹突出的退役军人先进个人,深入挖掘退役军人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讲好退役军人故事。二是积极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推荐。开展了2021年度“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寻找西安最美退役军人”遴选工作的通知》,在全市深入开展“最美退役军人”遴选工作,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推荐上报了5名“陕西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三是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对2020年评选产生的20名“西安最美退役军人”进行了集体表彰;并通过局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进行专题宣传,在全市40个地铁站点、地铁2号线全线列车通过播放视频、投放广告灯箱海报等方式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通过对退役军人先进事迹的积极宣传推介,我市2020年度评选的1名“西安最美退役军人”获评2021年度“全国最美退役军人”荣誉称号,为全市退役军人争得了荣誉。

5.关于“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需进一步规范,增强仪式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找准症结精准发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光荣牌悬挂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县)、开发区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开展自查摸排,常态化学习掌握光荣牌悬挂有关文件精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集中开展督导检查,深入各区县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检查光荣牌悬挂情况;通过局微信公众号以问答形式发布专题宣传信息,进一步宣传解读有关政策。二是完善实施细则,健全长效机制。根据《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光荣牌悬挂具体工作,制定《西安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信息更新和光荣牌悬挂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分工、悬挂方式方法,建立退役军人光荣牌悬挂工作台账,要求台账要与建档立卡系统相统一,注明悬挂对象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随机开展回访,了解光荣牌悬挂情况,不定期跟踪督查。

6.关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专项行动。2021年7月,联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对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开展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建立了管护工作台账,明确了管护责任,确保每一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真正落地落实,提高了管护质效。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水平。积极向市政府汇报,2021年,市政府投入5350万元,对西安烈士陵园主体建筑进行维修改造;2022年,市政府计划投入1.53亿元对西安烈士陵园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园林绿化和纪念馆改陈布展进行提升改造;同时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386.5万元,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进行提质改造,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的质量和保护环境。三是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与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13个部门联合,建立了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制度,细化责任分工,明确管护责任,强化协调配合,有效提高了依法保护我市烈士纪念设施的规范化水平。

7.关于“西安烈士陵园官网上没有英烈信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西安烈士陵园烈士信息上传网站规定》,建立烈士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根据烈士入园及出园情况及时调整公开的烈士信息,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二是已将烈士墓区安放的242位烈士事迹信息发布在西安烈士陵园官网,参考其他省市网站上的公开烈士信息格式,设立烈士网上献花台、留言处,让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为烈士献花。三是将英烈厅可以公开的542位烈士信息、照片在西安烈士陵园官网上公开,大力宣传英烈事迹,在全市形成弘扬英烈精神、尊崇英雄、学习英烈、关爱烈属的良好风尚。

8.关于“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精准程度仍需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组织适应性培训、组织问卷调查、面对面调研了解、招聘会成效分析总结等方式,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进行摸底分类。2021年秋冬季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以提高就业成功率为导向,力争提供就业岗位更加精准,共提供了2500余个岗位,现场求职应聘人员609人,280人达成意向,意向达成率提高至46%。二是创新开展退役军人—民营企业精准供需座谈会。邀请优质民企和部分退役军人代表,通过面对面充分沟通交流和深入探讨,了解供需双方的特点和意愿,以及在招聘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实现供需双方面对面、零距离互动和对接。三是深化运用退役军人精准动态就业服务系统,带领碑林区、莲湖区、高陵区先行开展试点,规范日常管理维护的制度机制。截至目前,系统已上线招聘企业1600余家,提供就业岗位2万多个,帮助退役军人达成就业意向3750余人,达成就业意向率18.75%,较2020年提高了6.25%。四是聘请98名退役军人组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认定49个西安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遴选20个教育培训机构,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全方位支持。

9.关于“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培训院校专业宣传力度。将19个培训学校、77项培训专业黄页通过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正式发布,并在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后,大力宣传让每名退役士兵对各培训学校和专业掌握更清晰。二是开展退役军人项目制培训。截至目前已完成举办电商培训班、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班、物业项目经理和电梯安全培训班、平面设计技能提升班、电子政务应用技能提升班、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培训班,共组织6期近500人。三是针对部分退役士兵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以及求职中面临的学历层次低的问题,将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西京大学的学历提升教育纳入技能培训专业目录,并组织开展陕西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报名审核工作和2022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报名工作。截至目前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共审核报名287人,2021年退役士兵报名参加教育培训551人,较2020年翻一番。

10.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8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相关开发区高质量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一是按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开展量化评分工作,评分结果由退役士兵本人签字确认,并提前予以公示。二是加强待安置期间教育培训,向退役士兵讲清安置政策、安置办法、选岗要求、岗位性质等情况。三是指导各区县、相关开发区编制下达本级安置计划,按要求时限将安置计划与量化评分结果一并公示。四是指导各区县、相关开发区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组织退役士兵现场选岗,开出安排工作介绍信,并邀请第三方参加选岗活动,全程接受监督。五是做好跟踪回访工作,督导各区县、相关开发区了解掌握每名退役士兵上岗及待遇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接收安置中遇到的问题。2021年,严格推行量化评分、排序选岗安置办法,顺利完成安置任务,部队、退役士兵、接收单位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11.关于“对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认识需进一步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纪党规学习。通过学习,局党组认识到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二是提高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制度约束,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纪律、标准、时限、内容等予以进一步明确。三是认真执行有关制度。局党组书记带头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好谈心谈话、“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班子成员坚持率先垂范,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让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成为工作和生活的出发点和基准点,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12.关于“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职责权限没有完全厘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中共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制度》和《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建立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题清单管理机制。二是局党组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并审议印发《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及《中共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制度》《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8项制度。三是进一步明晰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范围、议事决策规则,议题申报程序等事项,厘清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职责权限,确保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严谨、规范、有序、高效。

13.关于“作为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推动领导小组相关工作力度仍需加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多层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思想根源,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二是积极筹备召开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022年3月16日印发通知,向各处室征集领导小组会议议题,并于4月14日向局党组会议进行了专题汇报,对当前工作中需要研究解决的重点问题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三是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落实牵头抓总职能作用,制定了2022年度工作要点,并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对全年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是及时报请市委调整了市委退役军人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五级书记”抓退役军人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落实。2022年6月,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各区县党委负责人相继主持召开会议,落实市委部署,全力推进重点工作任务。

1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需持续夯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就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审议并印发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制度性文件,对党组、党组书记、班子其他成员及各党组织负责人的具体责任事项以及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予以明确。二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等精神以及省委主要领导在十三届省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委主要领导在十四届市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进行认真学习。三是召开局系统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局系统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对本年度工作作出部署,局党组同各单位、各处室签订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党组书记在会上向局系统干部讲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党课。四是印发《关于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局党组成员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局系统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批评教育。2022年以来,共与26名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了谈话提醒,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5.关于“廉政教育开展需更加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廉政教育融入日常,注重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症下药,增强警示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使党员干部融入其中,产生共鸣。将发生在我市的有关案例及全国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编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摘要》,以及对局属单位领导干部有关违纪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印发全系统,要求局属各单位通过用“身边事”突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纪法教育。二是积极探索“分层分类+精准施策”模式,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为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配发了《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西安市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学习读本》等廉政教育资料,通过以案说德、说纪、说法、说责、说害,不断提高廉政教育精准性、有效性,避免让廉政教育“走过场”“成摆设”。三是丰富廉政教育形式。充分运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党员干部推送《零容忍》《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等反腐败专题片及警示案例教育视频等,并组织党员干部讨论交流,以更具吸引力的形式,着力提升廉政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学习的监督检查。坚持对党员干部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自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要求各党支部严格审核党员撰写心得体会文章质量。

16.关于“支持机关纪检工作力度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0年5月,局系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局机关纪委,并选举产生机关纪委委员5名(均为机关正式在编干部)开展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在此基础上,一是主动介入对局系统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的调查,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对因未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二是着力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重点项目、外部环境等六个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梳理,从源头上强化了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三是着力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工作措施》《负面清单》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记录报告制度》,有效防止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事项。

17.关于“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应更加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了《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明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调研工作天数为60天;要求每年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各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完成1-2个调研课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牵头负责1个重点课题,与有关处室、单位同志一起开展调研。加强调研工作问题导向,针对日常业务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题调研。二是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全局系统范围内征集2022年度调研课题26项,将调研任务分解到各个牵头局领导、处室(单位),明确了具体责任人以及调研时间安排,实质化推进调研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壮大调研队伍。广泛征求局属单位、机关处室及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见,丰富调研选题。主动联系高校、驻市部队与退役军人群体共同参与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调研工作,提高调研成果的专业性与针对性。四是提高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率。探索调研工作奖励机制,对优秀论文进行评选、交流。将调研工作与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相结合,通过转化调研成果,不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切实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中历史遗留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18.关于“文件精简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局干部以处室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了一次公文处理知识培训,促使机关干部熟练掌握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发文规范,避免违规发文、错误发文,进一步提高文件质量和效力。二是集体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省委办公厅《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十条措施》和市委办公厅《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整治措施》,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减负措施,强化制度落实,加强内部管理。通过落实整改使全局文件制发更加规范,真正将发文数量降下来,文件质量有提升。三是严格按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严控发文数量,重点控制未提出落实措施直接转发的文件,对不符合发文规范、行文规则、内容不够严谨的文件及时退回修改。四是对局机关发文数量实行动态监控,逐月统计各类发文,并实时与上年同期进行对比,确保发文数量比上一年度只减不增。

19.关于“作风问题整治力度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局系统内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明确各类问题表现,对各单位存在的作风问题再次进行深入查摆;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建立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时限予以整改,建立健全作风建设有关制度机制。二是强化对整改成效、制度纪律执行情况的督查。采取明察暗访、群众监督等形式,对局机关及局属17个单位作风问题整改效果进行检查;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注重抓早抓小,及时遏制具有倾向性的不正之风苗头;针对一些干部在作风纪律方面的侥幸心理,持续开展岗位示范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三是对局系统的问题案例进行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局属单位干部因工作琐事发生打架事件的责任人,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局系统通报。

20.关于“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精细程度不高,需有机整合社会力量开展多元化服务”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部、省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西安市军休机构管理办法》,研究新时代“以所养老和分散安置”并存模式下的服务管理工作,探索“开门办所、融入社会、购买服务、资源共享”的服务管理新模式,6个军休机构开办了老年餐厅,3个军休机构设立康养理疗室,3个军休机构引进社会化养老服务,5个军休机构引进专业物业管理,社会化程度不断提升;积极引入社会力量,与市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协会和崇军企业成员单位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

21.关于“局属军休机构老旧房屋改造工作进展较为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部、省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召开老旧小区改造座谈会。按照“一所一方案”思路,指导6个未完成改造的军干所做好整体改造方案的制定和预算的申报工作。采取“两步走”的方法,一是积极主动到市、区住建部门对接,已将4个军干所纳入地方“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规划;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建设经费,对军休机构进行老旧小区、适老化设施和大中维修项目改造,全面提升军休机构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

22.关于“局属单位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查实违纪事实的基础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二是将有关违纪问题的处理情况在局系统内予以通报,并深刻分析其问题根源,向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提出“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接受监督;常怀律己之心,保持清正廉洁”三方面要求,向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提出“加强党性教育,永葆初心使命;强化廉政建设,筑牢底线红线;深化作风整改,扎紧制度笼子”三方面要求。三是依据我市公务用车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公车管理工作制度并印发局系统,明确公车管理责任和使用程序,并多次对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开展督查,落实日常管理责任。

23.关于“‘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使用率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帮扶使用力度,确定2022年度关爱基金全年帮扶困难退役军人不少于3批次。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一批市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援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扩大帮扶关爱范围,重点做好5类人员的关爱工作:一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家庭;二是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三是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退役军人家庭;四是加大对农村籍退役军人关爱力度,增加各区县(开发区)申报的农村籍退役军人关爱名额;五是对无法申请临时救助的,各区县(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会同各区县慈善(协)会参照我市临时救助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关爱基金,确保退役军人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截至目前2022年度共援助31名困难退役军人,其中包含因抗疫牺牲的退役军人1名、烈士遗属1名、农村籍退役军人1名,发放市级关爱基金34万元。

24.关于“局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出租需进一步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核实,西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自2019年4月30日成立以来未开展对外出租办公楼等国有资产工作。所管理的位于二府庄路11号办公楼先后于2015年11月至2019年4月分别与6个单位或个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其中5份合同现已到期且未续租或重新出租,1份未到期合同将继续履行至合同到期时间2026年2月28日。整改过程中,一是系统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掌握了国有资产管理政策,修订完成了《西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健全了长效管理机制,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现了制度化。二是制定了西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国有资产有偿出租流程图,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标准化遵循,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三是强化了上级指导作用,在今后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过程中,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将全程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25.关于“局属单位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购买办公用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查实问题事实的基础上,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局系统各单位认真学习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发布的各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制度,以近年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政府采购典型案例为重点抓好警示教育,确保党员干部从思想上重视,在业务上提高。三是完善制度,严格落实。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指导该单位修订了《内控手册与制度》,从制度层面上杜绝各类不合规现象的发生;梳理政府采购流程,确保行政规范覆盖到整个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环节,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四是举一反三,防微杜渐。以整改为契机,各部门结合业务实际,查摆政府采购、经费使用等方面是否合规,坚决落实“无预算不采购”的规定,抓好项目预算编报、批复、结算报销等各个环节工作。

26.关于“党建主体责任需进一步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对局系统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审议并印发了《党组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等制度性文件,明确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的具体职责。二是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局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会,会上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分别进行述职发言,各党组织书记、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测评打分;会后,根据测评情况,结合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经局党组审议,5个局属单位被评为“好”等次,12个单位被评为“较好”等次。三是通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创建活动,加强局属单位党建工作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责任,全面提升局属单位党委(党支部)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四是制定并实施《党组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了3名党组成员的党建联系点及主要任务、有关工作要求。2021年至今,三名党组成员前往联系支部参加党建活动、开展工作指导共10次。

27.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强化把党建工作作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化责任意识。二是严密组织局属单位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制定并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局属单位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局系统党组织换届选举审批工作流程》等,规范了换届选举审批流程;召开局属党委(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推进换届选举工作的落实;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参加并指导局属单位换届选举工作;局机关党委牵头,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对各单位换届工作严格把关。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将党委、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纳入到年度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目前,到届的局属基层党组织均已完成换届。

28.关于“基层党建制度执行仍需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有关规定落到实处;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开展主题党日的通知》,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明确了时间要求、参加人员、会议内容、会议记录,并提出具体要求;并将局系统党委(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管理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党员干部党规党纪的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参加组织生活不仅是党员的义务,也是一种权利,增强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务知识学习教育,组织局系统13个军休机构的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参加陕西省军休机构党组织书记培训班2次;2021年8月开展了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培训,并在各单位开展换届工作中持续强化对党务干部有关业务知识的传授;2022年4月对局属单位党务干部就党费收缴、换届选举等工作进行了集中培训并配发了《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强化党务知识学习,提升党务工作业务能力。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在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认真开展自查、补缴党费的基础上,对局属单位落实基层党建制度、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

29.关于“优化干部队伍,提升专业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走访部分局属单位,调研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二是积极对接市人社局,沟通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选拔准备工作。三是专业技术类人才工作,由多渠道引进转变为持续关爱、培养,并安排专人负责。四是积极请示市委组织部,并结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在今后的人事工作中,加强对年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持续优化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结构。

30.关于“规范选人用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自2021年11月15日以来,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规范党组会关于选人用人讨论事项,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二是出台了《中共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讨论决定组织人事工作议事规则》制度。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议题进行,会议决定事项,先进行充分讨论,各成员紧扣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书记最后表态发言。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干部任用有关工作要求,由组织人事处承办党组会干部人事会议,使用市委组织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对会议议题、出(列)席人员、发言、表决等做如实记录,并全程录音,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时编发党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纪要需经党组书记签字。

31.关于“充分运用‘三项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新提拔科级干部和新招录年轻干部召开座谈会,学习研讨《西安市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细则(试行)》、《西安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西安市推进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二是将“三项机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三是出台了《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鼓励激励实施细则(试行)》《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推进处级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三项制度。

32.关于“纪检监察组发现问题较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巡察整改期间,驻局纪检监察组一是参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巡察整改工作的党组会、局长办公会4次,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建议局党组就巡察指出的3个方面11类问题,对27名相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问责处理;二是到杨家村军干所、杨家村第二军干所等10余家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认真梳理了2019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对39件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四是认真开展了关于市委巡察移交的8件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截至目前,8件问题线索已完成核查并对1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加强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部门工作指导,积极收集问题线索,开展线索处置工作。

33.关于“纪检监察组对问题线索处置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巡察整改期间,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局属单位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的违纪事实、核查程序、处理意见进行了自查。2022年4月6日,驻局纪检监察组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再次进行了谈话函询。经查,未发现其存在公车私用问题。

34.关于“2017年市委巡察反馈的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乱发津补贴问题整改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已于2021年6月完成的津补贴清退工作全员足额清退到位。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和相关纪律学习,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知规守纪,按章办事。三是不断严肃纪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各项制度规范切实有效;并将中心各项财经纪律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透明。四是持续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依法依规、遵守纪律的重要性,从思想上进一步知敬畏、守规矩、明底线,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的出现。

35.关于“‘部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办公及服务场所未达到规范化要求标准’没有及时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以来,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导区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五有”要求,努力加强各方协调力度,主动积极的配合基层形成合力,促进“五有”问题逐步解决。一是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五有”全覆盖工作的通知》,通报了“五有”落实情况,督促各区县严格落实全省基层站“五有”要求。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同基层部门专题研究“五有”问题落实情况。三是抓住省市人大领导、省厅领导调研机会,争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基层“五有”问题。四是结合《陕西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建立了落实细则工作机制。目前,市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已达到1000平方米要求,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鄠邑区、阎良区、高新区和国际港务区等8个区县、开发区已达到600平方米的要求。

三、深化整改成果,以实际行动扎实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对已落实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深化成果应用;对列入持续整改的问题,明确阶段性目标要求,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抓好整改,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高度政治自觉推进整改。持续强化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高扬党的理想信念旗帜,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固本培元,着力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矢志不渝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执行。

二是严守党的纪律规矩,以务实有效措施促进真改。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最前面,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风险诱惑面前头脑清醒、保持定力,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切实做到爱党、信党、护党,听党话、跟党走。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对不守党的纪律的人和事,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确保退役军人事务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三是强化管党治党责任,以打造过硬退役军人事务队伍巩固实改。毫不动摇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着力强化监督制约,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持之以恒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切实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四是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以全程管控机制保障严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紧紧围绕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追根溯源、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和改进,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固化形成抓常抓长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

五是着力强化责任担当,以履行职责使命践行深改。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及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企业吸纳更多退役军人就业;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目标,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开展关爱烈士遗属、整修烈士纪念设施及烈士故事宣讲“五进”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妥善做好计划安置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及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官安置工作,确保公平公开、阳光安置;做好各类优抚对象、军休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困难退役军人等重点对象服务保障工作,切实做到政策待遇落实到位,困难帮扶关爱到位;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进入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领域,扩大拥军优抚合作企业范围及“崇军荟”影响力,推动更多“优先、优惠、优待”项目落地落实;组建特色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打造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聚焦服务保障部队备战打仗,推动解决驻市部队现实困难问题,深化双拥创建工作;抓住提升能力、补齐短板这一关键,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努力为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西安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1709693;邮政信箱:西安市明光路166号凯瑞大厦H座,邮编:710018;电子邮箱:xatyjdw@126.com。

 

中共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