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司法局           时间:2022-09-21 17:02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10日至7月25日,十三届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2月1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司法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市委主要领导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逐项逐条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化思想认识,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及时成立市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党组相关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设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和督促落实组,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局党组始终坚持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治机关、纪律部队”的要求,将市委巡察作为对司法行政机关必要的“政治体检”,将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不断强化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周密安排部署,夯实整改责任。对照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共梳理出3个方面12类44个具体问题,按照巡察整改“六步法”和“1+N”整改要求,制定“ 1+44”整改方案,提出281项具体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完成时限、整改重点和目标要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3月8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对开展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措施。局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领办20个重点难点问题整改任务,占整改问题的45%以上。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根据认领问题,带领分管处室逐项逐条推进整改,全面推动分管领域问题如期清零,坚决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督导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注重工作统筹,强力推进整改。坚持将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作为推动整改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建立巡察整改调度会议、汇报工作、提醒约谈等工作制度,不断加大督促、检查、指导和跟踪问效频次,严肃推进整改落实。3月25日,市司法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各牵头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各项整改任务推进情况逐项分析研究,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意见要求,全面督促整改落实。局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周例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10余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审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部署推进整改工作。4月28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及成员逐一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6月7日,收到市委巡察办《巡察整改建议书》后,局党组书记立即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针对整改建议,逐项研究措施、夯实责任、明确要求,全面完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于6月18日报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

(四)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巡察整改期间,市司法局党组始终做到挺纪在前,从严查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政治意识抓起,正确把握巡察整改的工作方向,精准把握“处理人”和“教育人”的关系,坚决做到问题查清、原因讲透、责任到位,共问责105人次、立案3人次,并将问责情况在全局范围内通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九届六次全会讲话精神以及省纪委、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采取典型案件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洁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不断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同时,坚持举一反三、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对照党规党纪和规章制度,对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组织对市司法局8项工作制度机制进行修订完善,新建制度17项,整理形成《西安市司法局工作制度汇编》,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五)深化整改成效,务实推动发展。巡察整改以来,市司法局党组始终坚持勇于自我突破,把抓好整改落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精准服务保障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结合起来,与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使市司法局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现 “十四五”良好开局。法治西安建设取得新成效,成功搭建起法治西安建设的“四梁八柱”,我市法治建设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服务大局更加有力,法治氛围更加浓厚,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显著,我市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莲湖区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新城区等5个区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七五”普法圆满收官,“八五”普法顺利启动,我市15个单位19名个人被评为全国、全省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我市构建行政复议“1+3”工作机制的做法被司法部官方网站专题报道,此项制度已列入《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的立法条款;中国—上合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等“三个中心”平台效应充分彰显,“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构筑涉外法律服务新高地获评全省“十大法治事件”,示范区成为新时代陕西全方位对外开放新名片。

二、强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市司法局党组制定实施的281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225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职能作用,建立《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机制》,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重点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市委党校教学重点课程,列为全市目标考核内容,2021年12月,对全市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专项法治督察,2022年6月21日至23日、6月27日至29日,先后举办两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

(2)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高水平法治西安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制定印发了《法治西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西安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搭建起了法治西安建设的“四梁八柱”。

(3)注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制定了《2022年中共西安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党组会、周例会等重要学习内容,2021年以来,先后20余次组织对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决策部署要求进行深入学习,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指导推动工作。

(4)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工作的根本指南。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部署实施“法治规划全面落实行动”,探索建立法治问题公开曝光平台和典型案件通报机制,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政治巡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西安,全市法治建设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服务大局更加有力,法治氛围更加浓厚,法治西安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得到市委肯定。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高起点谋划工作。局党组先后多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高标准、高起点制定印发了《西安市司法行政工作“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绘就了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蓝图。立足追赶超越定位,出台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进一步强弱项、补短板、促发展,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2)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运行。全面落实《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我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目前集行政审批、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建成并实体化运行。自2022年6月运行以来,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589件,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等服务198件次。

(3)司法所建设取得新进展。在巩固第一批“六好司法所”创建工作成果的同时,努力抓好第二批“六好司法所”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申报达标的“六好司法所”达到133个、占全市总数的71.9%,比去年同期增加38.8%。为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今年4月29日,召开全市“六好司法所”创建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推进会,通过示范观摩,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2021年以来,我市4个司法所和4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司法所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地位作用更加突出。

(4)“三个中心”平台效应明显。建立完善中国—上合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等“三个中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三个中心”平台效应,圆满举办2021欧亚经济论坛法律服务分论坛、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服务高端圆桌会议暨后疫情时代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保障研讨会、“三个中心”运行一周年系列活动等重大活动;引入12家法律服务机构进驻“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等法学院校依托“三个中心”建立实习实训实践基地;联合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西安国际陆港集团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共建中欧班列法律服务协同创新基地。“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构筑涉外法律服务新高地获评全省“十大法治事件”。

3.关于“引领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面加大依法治市工作力度。一是全面强化市委依法治市办建设。先后10余次组织市委依法治市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修订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调研、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推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协调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提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工作效能。二是认真开展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活动。率先在全省制定了《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并将法治建设列入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今年4月14日,组织实施2021年度市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召开市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通报市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反馈市委书记对各点评单位2021年法治工作的点评意见,全力推动区县、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高质量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制定印发《2022年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8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实施《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专项法治督察,及时通报督察情况,下发督察提醒函,约谈部分区县、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高效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2)全面提升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印发了《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审查的通知》,同时制定了《西安市司法局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工作办法》《西安市政府规章立法前评估办法》《西安市政府立法草案委托第三方起草工作规则》,组建了新的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对市级相关部门报送审改的《西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草案)》《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修改草案)》等法规草案和废止《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全面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我市贯彻落实。2021年以来,完成《西安市灞河重点区域风貌管控条例》等10部法规规章审改任务。

(3)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效明显。全面贯彻落实《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通报,2021年我市的雁塔区、灞桥区、莲湖区、碑林区、临潼区、长安区位列陕西省县(区、市)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打分排名前10位。今年8月,我市已申报8个区县和25个单项作为第三届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二是提高依法科学决策质量。制定出台《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2022年度西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目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审查机制,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全省实现“三个率先”,即率先在全省建立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制度,率先在全省推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法律顾问提前审查机制,率先在全省实现市、区县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参与重大问题的处置提供法律意见860余条。四是提高“关键少数”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每两月组织1次市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定49个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法清单,积极组织市级部门和区县(开发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五是不断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在全国率先制定《西安市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治督察办法(试行)》,建立行政应诉工作季度通报和典型案件通报机制,修订《西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办法(试行)》,全方位强化促进依法行政。目前,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综合纠错率已从2020年的30.8%下降到22.4%,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从2019年的31.8%下降到20%以内,居历年最低。

(4)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水平。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评估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机制,建立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工作机制,指导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深入开展“一把手跟执法”活动,对2021年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综合评估情况进行了通报,不断夯实执法责任。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推动将《行政处罚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纳入2022年各行政执法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学习计划,促进各执法单位提升执法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聚焦群众密切关注的执法领域,从学法用法、落实“三项制度”、执法案卷管理等方面进行督查,及时反馈情况,督促推进整改,有效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受到市政府分管领导的肯定。

(5)狠抓法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今年5月6日,联合市委宣传部召开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2022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面部署推进普法重点任务,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二是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先后与5家省级单位、62家市级部门联系对接,推进全市各级各单位充分发挥市“八五”普法讲师团作用,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并及时督促市级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履行普法责任。今年以来,深入开展 “八五”普法宣讲以及“3•8”妇女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全民国家安全日、反有组织犯罪法、民法典宣传月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超过80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余万份。三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制定《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区县、开发区积极在公共区域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升、打造规模以上法治文化阵地(基地)56处,并在全市重点规划设计、建成投用市级法治文化阵地3处和法治文化景观15处。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中共西安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风险防范的政治意识、底线意识和阵地意识不断强化。

4.关于“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面推进仲裁体制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西安仲裁体制改革的新路径,2021年7月,与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等完成体制机制改革的仲裁机构,联合举办了“仲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闭门会议”和“推进仲裁制度创新、助力营商环境建设”论坛,充分讨论仲裁体制机制改革的先进经验和存在问题,为加快推进仲裁改革奠定了基础。2022年6月6日,市政府对第三届西安仲裁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了调整,市政府参事李洪涛任西安仲裁委员会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兴平任西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西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徐文新任西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目前,在西安仲裁委员会新一届领导班子领导下,西安仲裁委员会换届、改革等工作加快推进。西安仲裁委员会计划今年10月底前进驻“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西安国际仲裁中心建设稳步推进。

(2)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精神,2021年11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西安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12月,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步入了快车道。聚焦按时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先后18次赴区县进行调研、督导,今年6月21日,召开了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通报有关情况,提出明确要求。截至目前,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市司法局增设2个行政复议处室和12个专项编制,各区县政府普遍设立行政复议应诉科,增加5个专项编制,市、区县两级(含西咸新区)行政复议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已按新体制运行。同时,制定了《西安市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办法》《西安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规定》《西安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定》等制度机制,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并在全国率先组建了西安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建立行政复议案前和案中调解制度,对矛盾纠纷突出、敏感度高的行政争议案件开展诉前化解。

(3)深化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西安市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将“解决司法所政法专编空编、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作为年度重点任务,进行强力推进,全市司法所建制规格全部明确,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空编等问题有效解决,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5.关于“解决突出问题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着力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深入整治“庸懒散慢虚粗”等顽瘴痼疾,做实做细群众工作,积极稳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针对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与举报人沟通不畅等问题,在全国率先制定《西安市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治督察办法(试行)》,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治督察制度,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跟踪反馈和拒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监督问责,并在市司法局官网设立“行政复议”在线预约专栏,打通网上复议渠道,做到群众来信来访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不断提高办理质效和群众满意度。今年上半年,在全市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我局在48个市级部门中位列第10,较去年排名上升10位。

(2)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监管。督促指导市律师行业党委制定《关于做好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考评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实施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全面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依法依规执业。二是进一步加强公证行业监管。指导市公证员协会修订了《西安市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处理实施细则》,加强投诉复查委员会建设,将投诉复查委员会委员数由11人增加到15人,不断提升投诉复查委员会处理投诉事宜的能力,并在全市开展公证质量检查活动,努力提升公证服务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监管。扎实开展司法鉴定执业类别及能力评查工作,加强对司法鉴定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教育,分两期举办司法鉴定人员业务培训,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投诉,积极做好政策讲解、诉求方向、问题解答等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四是进一步加强仲裁行业监管。督促西安仲裁委员会建立完善庭后答疑、信访接待及投诉回复制度,制定《仲裁员办案管理规定》《仲裁案件审限管理制度》《仲裁案件结案考评制度》《信访接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仲裁秘书履职注意事项》,同时积极推进积案清理,实行案件月报制度,按照积案类型分类逐案清查,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投诉。利用仲裁办案管理系统对案件办理全过程实施动态管理追踪,不断提升仲裁委员会内部管理水平。围绕降低撤销率,对历年来被法院撤销的仲裁案件进行梳理分析,组织被撤销案件仲裁庭逐案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庭审水平。督促指导西安仲裁委员会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北政法大学建立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报告制度,联合市法院开展仲裁员培训活动,进一步扩建仲裁裁决文书评审人员库及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规范程序,严格把关,提高仲裁办案质量。五是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依规执业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作为法律服务行业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在执业登记环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和监督管理,同时联合市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司法鉴定协会,结合2021年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加大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清理整顿活动,不断优化我市法律服务市场。

(3)全面加强对局属单位和区县工作的指导。制定了《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市局领导包抓包联重点工作的通知》,建立局领导包抓包联重点工作制度,由各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每人包抓包联2至3个基层单位,聚焦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落实,突出督导、调研、检查、指导、推进司法行政重点工作落实。目前已开展督导检查超过60次,督导推进工作成效明显。同时,为破解工作难题,制定年度理论调研工作方案,围绕法治西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西安国际仲裁中心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课题,由局领导带头,深入开展调研工作,要求调研结束后,撰写提交政策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调研成果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参考提供依据。目前已形成《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调研报告》《西安市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干部队伍教育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组织局系统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组织专题培训10次,举办干部读书班5期,受训1800余人次。通过举办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强化了干部队伍政治信念、业务技能、工作作风和纪律意识。特别是全市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今年上半年共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超15万件(次)。

(2)严格干部出国(境)管理。一是制定了《西安市司法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局系统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具体要求和审批流程。二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集中传达学习有关政策规定,通报有关情况,开展警示教育。三是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的管理,从现在做起,坚持每半年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进行报备,进一步强化干部出入境监管工作。

(3)强化干部兼职管理。一是修订了《西安市司法局领导干部及亲属参与经商办企业规定(试行)》《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管理规定》《西安市司法局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辞去公职程序规定》,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司法行政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等有关规定的学习宣传,不断筑牢思想防线。三是严格落实司法部《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禁业规定》,从严规范兼职人员报备审批,结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形成工作台账,定期核查干部参与经商办企业情况,有效杜绝了局系统在职公务员、人民警察、参公及事业单位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

7.关于“作风建设还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充分发挥“三个中心”平台效应。一是积极推动局校合作,今年3月28日,由局党组书记带队赴西北政法大学进行走访调研,其间双方就共同推进示范区和“三个中心”建设进行探讨,并就合作共建事宜达成初步共识。二是积极落实涉外法律服务奖补政策,对陕西忠信诚律师事务所代理胜诉的西安对外贸易经济开发公司涉外案件给予重奖,起到了激励鼓励作用。三是积极与市财政局对接、沟通、协调,加强示范区和“三个中心”建设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将示范区和“三个中心”建设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制定专项财政保障计划,推进示范区和“三个中心”高质量建设。四是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贸促会等国家有关部委联络、汇报,争取更多中央机关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争取在境外仲裁机构准入、律师税收制度改革等方面放开限制或给予政策倾斜,争取承办世界律师大会等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峰论坛、会议和培训等,集聚优势资源在示范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区和国际商事法律服务集聚区,大力构建全产业链、生态链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保障体系。

(2)全面强化作风建设。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承办工作的跟踪、督导、问效力度,加强对官僚主义问题常态化监督检查,坚持定期通报,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提醒批评,坚决杜绝工作积极性不高、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同时,优化职责分工,通过广泛征求局机关各处室意见,对处室工作职责和所承担的专项工作进行重新梳理、核定,结合工作实际,修订《西安市司法局机关内设机构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并建立适时动态调整机制。

8.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预算制度。一是开展财务管理业务培训,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学习《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能力。二是严格执行市财政局预算编制各项规定要求,认真做好2022年度预算预审工作,进一步核准、编实预算。三是指导帮助局系统各预算单位建立预算执行工作方案,统筹规划项目安排,合理推进支出进度,每月对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一次,确保预算执行达到市考指标。四是建立预算编制集中培训、集体审核机制,每年度编制预算时,开展各预算单位负责人、经办人专项培训,对各预算单位自报预算进行集体审核把关;建立预算执行台账管理制度,预算下达后,各预算单位制定预算执行进度计划,局机关每月通报一次预算执行进度;建立预算绩效评价制度,把预算绩效评价融入预算编制全范围、列入预算执行全过程。

(2)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规定。一是制定了《西安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坚决杜绝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二是开展财务管理业务培训,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学习《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陕西省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确保在签订业务合同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把政府采购预算请示、合同协议、报销凭证等审核关,确保费用支出合法合规。

(3)严格落实合同验收制度。制定项目绩效考评制度,印发《西安市司法局内部控制制度汇编》《西安市司法局内部控制工作手册》,进一步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内控机制,把绩效评估纳入项目合同重要内容。同时,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教育引导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倡导勤俭办事作风,努力形成“花钱要有效益、无效就要追责”的意识。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合同验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把项目经费审核报销关,项目合同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支付合同款。

(4)严格临聘人员管理。制定了《西安市司法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临聘岗位的核定、用人计划申报、资金保障来源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确保合理高效使用临聘人员。局属各单位参照《西安市司法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用人原则,结合各单位工作性质和临聘人员岗位实际,分别制定各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同时,组织局系统各单位按照相关法规制度要求,对现有聘用岗位进行重新核定,对现有临聘人员聘用合同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合同,重新组织签订,并按相关要求缴纳临聘人员社会保险。由局政治(警务)部干部处、计财装备处建立对局属各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工作进行常态化检查,指导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日常工作打卡签到制度,切实加强临聘人员教育管理,强化临聘人员的组织性、纪律性。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9.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一是组织党员干部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内容,教育引导大家认识到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本支部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加大党建责任制落实力度,定期学习党建各项制度规定,认真分析研究党建工作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问题,制定局党组、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抓党建责任清单,年初制定任务清单、定期下发问题清单、年终开展检查考核,通过清单管理,确保责任落实更加明晰。三是召开2021年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大会,通过党建述职推进机关党支部书记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党建调研计划,规定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深入基层开展1次党建工作调研,深入听取基层党建引领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查准问题、强化措施、提升工作,每年至少形成1篇有建设性意见的调研报告。四是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对班子成员及局机关各支部、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约谈提醒。通过召开座谈会、学习讨论会、工作推进会等形式,着力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主体意识,将党建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在业务工作中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实现双促进。

(2)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纪党规、应知应会,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党建工作水平。二是积极开展“一把手”党课辅导、支部书记“领学带学谈体会”、跟班学习找差距等系列活动,营造党建学习氛围,增强党员干部的参与意识;组织党务干部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知识培训班,不断提升党务干部能力水平。三是加大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力度,把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列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完善局党组定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等制度,召开了2021年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大会,听取局系统各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报告,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落实。四是制定西安市司法局《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关于基层党组织书记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及党纪党规、应知应会培训活动的计划表》,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规范处分党员程序等工作落实提出严格要求。

(3)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一是利用2022年度全市司法行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党组扩大会等时机,持续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督促局机关纪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管理。二是制定《中共西安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周学习计划的通知》,通过强化学习,推动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对于巡察整改期间发现的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感受到“严管和厚爱”,进一步强认识、守规矩、存戒惧。三是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收看警示教育片,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并向党员干部家庭印发《创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家庭倡议书》,弘扬良好家风,让党员教育融入家庭廉政建设,共同筑牢风险防线。

10.关于“选人用人仍有不足,党管干部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干部管理使用政策。一是组织开展局系统人事专干业务培训,深入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中个人有关事项核查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进一步吃透政策、深化认识,全面提高组工干部工作能力。二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手册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局系统当前干部选拔和职级晋升工作中民主推荐、考察、公示、任职、交接等各环节工作,形成全纪实材料留档备查。三是建立局系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时申报制度,完善干部个人有关信息台账,全面提升局系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结合巡察整改,严肃组织纪律,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专项教育,打消少数干部的模糊认识和松懈思想,确保吃透政策、深化认识、严格执行,进一步提高如实报告率。

(2)全面优化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结合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建立年轻干部信息台账,并针对年轻干部选拔培养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西安市司法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指南》,进一步健全年轻干部选拔培养使用机制。二是总结分析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干部配备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22—2024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局系统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和使用机制,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提升教育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启动处级领导干部调整选拔工作,进一步优化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中层干部配备,不断推动干部年轻化、专业化,激发队伍内在动力。四是紧抓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建设契机,积极协调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通过招录、遴选、转任公务员12人,调动、考录事业单位人员7人,不断补齐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专业人才缺口。

(3)加快推动干部交流轮岗。一是组织局系统各单位对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的干部进行摸排,对局系统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制定轮岗交流计划。二是对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摸底和分析研判,结合队伍建设实际,突出重点业务岗位和综合部门,科学制定2023年度干部交流轮岗规划,进一步推动各层级干部多岗位交流。三是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修订了《西安市司法局干部交流轮岗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推动干部轮岗交流良性循环机制建立。

(4)加大“三项机制”运用力度。结合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局系统“三项机制”实施细则;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研判分析,将民主测评结果、日常监督考评结果和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干部分析研判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考评,稳步推进领导干部末位调整机制,对连续排名末位的领导干部及时予以岗位调整;引入竞争机制,突出干部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配备要求,优先选用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切实树牢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

1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修订了《西安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定《西安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将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列为述职述廉重要内容。二是建立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安排部署有关任务,扎实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三是召开了专题党组会,督促提醒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推进落实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如实、规范做好纪实手册的填报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撰写工作。四是利用2022年度全市司法行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时机,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夯实。

(2)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等工作,使监督管理融入日常、抓常抓长,并利用局党组会、工作例会等不同时机,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西安市司法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班子成员恪尽职守、严格履职,遇到问题能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3)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注重发挥局机关纪委委员作用,紧盯“关键少数”、“三重一大”事项以及法律服务行业,建立机关纪律作风抽查制度,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开展作风纪律检查,督促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沟通指导和纪律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2021年以来,组织局系统干警赴西安市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见学超过600人次,并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组织全市1262名司法行政干警开展了两轮个人自查事项填报工作,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达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三、狠抓成果运用,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强化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永葆司法行政机关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学自悟的核心内容和教育培训的核心课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以实际行动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砥砺前行。

(二)强化班子建设,不断夯实党建责任。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遵守规章制度,带头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建立研判督导制度,定期听取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党建工作汇报,不断凝聚班子和队伍合力,推动局系统基层党建全面规范、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三)强化正风肃纪,着力打造铁军队伍。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加强对司法行政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司法行政队伍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整治顽瘴痼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守党纪国法、本分做人、干净做事。严格遵守“凡提四必”等规定,用好用活“三项机制”和交流任职、实践锻炼等制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激励干部正向担当。保持严管高压态势,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整改的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重点治理,严肃惩处违规违纪行为,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四)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行职责使命。持续将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与服务保障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西安、法治西安,突出“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竭力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八五”普法贯彻实施、“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以及服务保障西安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上下功夫,推进影响全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弱项、短板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有序解决,奋力推动各项工作破题开篇、成势见效,为谱写西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6786821;邮政信箱: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司法局,邮编:710007;电子邮箱:xassfjjgdw@163.com。 

 

中共西安市司法局党组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