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医保局           时间:2022-09-13 17:4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2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巡察工作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市委主要领导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党组充分认识到,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一系列重要论述的政治检验,是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推动西安医疗保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践行初心使命、保障和提升西安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具体要求,党组坚持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同向发力,治标和治本协同推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措施、最有力的行动,扎扎实实做好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破立并举、建章立制的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的过程变成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程,变成扛起医疗保障政治责任、推进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谱写西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实际行动。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2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整改意见后,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立即将反馈意见下发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压茬深入学习讨论,事不过夜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月1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集体传达学习市委主要领导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任副组长,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组建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形成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机关各处室(中心)党支部的巡察整改责任链条。3月3日,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审议通过并印发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4月12日,局党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围绕巡察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原因,严肃制定整改措施,为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整改以来,先后组织召开9次党组专题会、党组扩大会、党员干部大会、党组民主生活会、专题推进会、征求意见会,研究细化整改措施,谋划部署整改工作,压紧压实政治责任,专题推进问题整改,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坚持以上率下,党组带头整改落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党组书记坚持把整改第一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坚持整改任务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矛盾问题亲自协调、推进落实亲自督办,先后9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4次广泛征求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以及党员群众意见建议,4次修改巡察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3次面对面专题研究各责任处室整改子方案,并主动承担起49项具体整改任务。班子成员坚决扛起“一岗双责”,坚持聚焦巡察整改任务各负其责,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分别召开专题会议逐项集体研究,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台账;坚持带头深入一线解决具体问题,对问题整改全过程督导,逐项推进落实,逐一验收销号,向全局传递了狠抓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四)严肃责任追究,警醒担责尽责。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按照“标本兼治”的思路,以对党和医疗保障事业高度负责、对干部成长进步高度负责的态度,在认真核实查清相关问题的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纪、宽严相济、精准科学的原则严肃责任追究,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巡察整改以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处理,批评教育1人,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责令检查1人,诫勉1人,告诫约谈2人,提醒谈话30人次,并将问责情况通报机关各党支部,达到处理一批、警示全体的教育目的。

(五)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在查实具体问题、个案整改解决的基础上,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坚持立行立改与常态长效相结合,针对具体问题着力加强对产生问题的共性原因和普遍规律的剖析,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层面存在的漏洞和短板,确保问题整改能够管根本、管长远。累计新建和修订完善制度44项,重点从总体规划、理论武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机关管理、业务工作等7个方面加强制度约束,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提升党建和医疗保障水平。

(六)借势巡察整改,提升工作成效。通过巡察和巡察整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和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民生领域政治机关定位进一步明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牢固确立,用政治视角审视业务工作习惯进一步养成,医疗保障各项事业取得新的发展进步。一是政治“三力”不断提高,自觉融入和服务于西安全面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大局。通过巡察整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和党员干部政治机关意识不断增强,自觉把讲政治的要求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明显增强。响应国家脱贫攻坚战略,扎实推进医保扶贫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市医疗保障局先后被表彰为2020年全省医疗保障扶贫先进集体、2021年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先进集体。积极担当重大疫情救治保障,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被表彰为2020年全国医疗保障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自觉把整改工作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西安市“六个打造”“九个方面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践行初心使命、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2020年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被评为西安市目标考评“争先进位”单位。二是战斗堡垒持续建强,忠实践行初心使命不断提升西安群众健康福祉。把巡察整改作为建强基层支部战斗堡垒的有利契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基层党建工作活力不断增强。2021年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基本做法被陕西省、西安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简报以《办好惠民实事为群众幸福“加码”》为题分别刊载介绍。西安市在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评价工作中获评优秀,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被表彰为2021年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首批“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单位。西安市、临潼区和周至县分别被推荐为全省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激励市和激励区县。三是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为西安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医保支撑。把促进医疗保障中心工作高质量完成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和切入点,切实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牵头制定西安市《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西安市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搭起“四梁八柱”;启动构建“价值医保”体系,经验做法被《中国医疗保险》2021年第2期以《推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西安路径》为题刊载;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最新标准在全国率先建成市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并投入使用,基本做法被《中国医疗保险》以《“五个新”,打造医疗保障经办大厅与服务样板》为题刊发。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基金监管方式创新三项国家医保试点,均被国家医疗保障局评为优秀。扎实办好惠民实事,西安日报、西安晚报、西安发布等多家主流媒体分别以《西安医疗保障9件惠民实事为群众幸福“加码”》宣传报道。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彰显,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驶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着力加强理论武装。一是及时开展补学。2022年3月,局党组研究制定《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完善国民健康政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论述作出部署安排。第二季度开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学,并按照计划深入研讨,深化学习成果运用。二是进一步梳理汇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及时更新《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医疗保障论述、指示摘编》《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医疗保障及健康扶贫重要论述》两本学习手册,方便局党组和全局党员干部及时学习掌握。三是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监督内容,充分发挥局机关纪委监督作用,对党组抓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贯彻进行全面监督,通过严格监督推进全面深入学习,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进行分类研究,逐项抓好具体贯彻落实。一是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论述,构建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三重保障”制度体系,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障合计覆盖1094.39万人,定点协议医疗机构4695家,定点药店5312家,为参保群众就医提供了坚实保障。推动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项制度合二为一,全市680万城乡参保居民实现“同城同待遇”。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基金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将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相关待遇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市职工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提高,费用结算更为便捷。推动医疗救助实现市级统筹,实施相同标准和“一站式”结算,托底保障能力大幅提升。二是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本医疗有保障有关论述,大力推进医疗保障扶贫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在全省率先形成区、街、村3级28项医疗保障扶贫任务清单,全面高效推进落实。参保不落一人,累计资助34.67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全市脱贫人口和易致贫返贫人口全部参保。2019年和2020年,全市贫困人口累计住院6.18万人次,补偿总额3.37亿元。2021年,全市脱贫人员住院3.2万人次,补偿总额2.19亿元。推行一站式服务,全面实现市域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保持过渡期医疗保障待遇政策稳定,建立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累计监测11286人,全部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待遇。三是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关论述,全力保障患者救治,拨付治疗新冠病患定点医疗机构周转金7300万元,出台慢特病“长处方”、医疗保障结算“绿色通道”、延长参保待遇、业务“不见面办”等八项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医院不因医疗保障支付政策问题影响救治的“两个确保”,助力构筑防疫高地。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坚持“减、缓”并举,对西安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5个月减半征收,共减免7.2万户企业,覆盖参保职工200余万人,累计减征25亿元;困难企业可缓缴6个月,累计92家企业受益,缓缴2666.95万元,为“双胜利”作出了医保贡献。倾力保障疫苗接种,结合医保基金滚存结余情况,按照职工医保基金负担90%、居民医保基金负担10%的比例科学分担疫苗及接种费用,已上解新冠病毒疫苗费用13.01亿元,拨付疫苗接种费用2.55亿元。及时保障资金清算,扎实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跨省异地就医清算,2021年1月至今,累计拨付跨省异地就医清算资金77.13万元。四是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有关论述,零容忍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圆满完成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印发基金监管指导意见、联合监管行动方案等文件,市本级和7个区县挂牌成立基金监管专职机构,创造性引入律师事务所、商保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建立“3+5+5+2”综合性监管长效机制,全市“两定”机构检查覆盖率100%,累计追回医保基金3.06亿元,基金监管迈向法治化标准化。五是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大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有关论述,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投保标准提高到110元/人,将基本医疗保障起付线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实行分段报销政策,1万—10万元支付比例60%,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比例80%,不设封顶线;特困、低保、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推动医疗救助实现市级统筹,直接实施医疗救助18.32万人次,救助金额2.16亿元。六是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疗保障有关论述,坚持应纳尽纳,先后5次及时将国家谈判抗癌药、国家新增谈判药等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西安市纳入医疗保障救命救急好药总数增至167种,大幅减轻了参保患者重特大疾病医疗负担。

(3)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一是2022年3月,完善修订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一学一报”机制,全面落实党组理论学习各项制度要求。二是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严肃换届纪律”等专题学习,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5次,集中研讨交流3次;2022年截至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集中研讨交流2次。三是局党组加强对党组成员学习心得体会检查把关,在党组成员《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对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要求予以明确。2022年3月份局党组成员全部完成个人理论学习计划制定。四是严格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从2021年起,落实专人专本专记要求,并将学习记录纳入局档案资料永久保存。

(4)全面补齐短板弱项。一是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着力完善实施方案、研讨材料、问题清单、整改材料等资料,并对近3年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文件资料进行彻底整理。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后,分类归档存放,落实档案整理留存机制,规范各类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二是严密组织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扎实组织理论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会上,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党组和党组成员对照党章党规深刻检视自身存在问题,针对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会后落实整改,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规范了党组党内政治生活。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局党组对标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管理、分析研判、研究汇报、检查督导、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2021年5月印发《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9月印发《关于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对西安市巡视反馈意见及市委整改方案相关任务的工作方案》《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2022年4月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再次修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实施方案》。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1年以来,3次召开意识形态综合研判会议,3次向市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建立舆情管控体系,组建了由24人组成的网络宣传员队伍,在医疗保障政策发布等重要节点加大舆论宣传引导,用好“报、网、端、微、屏”各种资源,增强宣传报道的亲和力和吸引力。四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学习,党组成员深刻认识到,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重要内容,在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1年度年终述职中专题报告,接受班子成员和党员群众监督。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医保制度建设。一是结合西安实际,组织构建“价值医保”体系,推进西安市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1年2月,基本做法被《中国医疗保险》杂志以《推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西安路径》为题刊载介绍。二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2022年2月,以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对西安市2021—2030年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行全面顶层设计。三是印发《西安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确立西安市医疗保障今后5年追赶超越基本路径。

(2)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一是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多部门联合,联合公安、财政、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制定《西安市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暨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合监管机制。加强行刑衔接,联合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加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及时移交相关违法违规案件,联合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推进社会监督,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邀请遴选社会各行业人员担任社会监督员,充实监督力量;鼓励群众监督,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线索。加强政策宣传,每年4月组织医疗保障基金集中宣传月活动,构建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建立宣传曝光制度,强化震慑力度,不断筑牢定点医药机构红线思维、底线意识,强化行业自律。二是突出重点,聚力创新。积极推进全国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引入第三方参与监管,出台《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工作方案(试行)》,开展商保公司稽核检查、信息公司智能审核、律师事务所法务支持等第三方参与监管工作,发挥专业优势,弥补短板弱项,提高监管效率。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完善内部监管机制,理顺行政、协议和专职基金监管机构职责,强化协议管理、基金监管。三是加大力度,综合治理。加大基金监管检查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治理。坚持日常检查稽核全覆盖,按照协议管理原则,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费用结算等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坚持重点机构重点治理,结合基金监管工作实际和发现的主要问题,综合运用数据分析、信息筛查、现场检查等手段,对重点机构开展专项抽查复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先后组织开展“利箭行动”、专项回头看、“飞检”回头看、年度专项抽查复查等,规范治理基金使用行为。四是组建队伍,强化监管。市本级经批准成立了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7个区县也相继申请建立了基金监管专职机构。协调司法部门申办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证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等,坚持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执法。累计追回医保基金3.06亿元,严厉打击骗保等违规行为,有效保障基金安全。

(3)加强医保政策宣传。一是大力开展医疗保障政策“六进”宣传活动,2021年6月18日,印发《医疗保障政策“六进”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努力推动医疗保障政策进社区、进村镇、进工厂、进学校、进医药机构、进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共组织“六进”宣传2000余场次,新闻媒体宣传报道80余次。二是分别于2021年4月及2022年4月集中开展“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关注并自觉参与到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共同维护西安市医疗保障基金平稳安全运行。三是高标准抓好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切换上线宣传工作,2022年2月19日,印发《关于做好西安市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宣传工作的通知》,加强媒体融合,开展线上推广,建强用好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新平台切换上线有关事宜,印制停机公告海报4万份、医疗保障攻略折页5万份,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深入“两定”机构、社区一线开展政策宣讲,确保群众就医购药不受影响。四是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建成运行局官方网站,强化“主流报媒+新媒体”组合宣传方式,在西安晚报开设“西安医保、暖心守护”专栏,借助西安发布、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局微信公众号全年累积关注55万+,推送原创文章《关于停用西安市医疗保险卡的通告》,阅读量近60万;《门诊慢性病报销,一文全知道》《医疗保障亲情账户:给孩子最好的守护》阅读量10万+,西安市参保群众政策知晓度进一步提升。

(4)加快推进DRG试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先后建立起市政府、医保部门、试点医院三级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二是建立例会推进机制,每周召开局工作专班例会,听取上周情况汇报,集体分析问题,决策重大事项,部署下周工作,2020年共召开专班例会17次,2021年共召开专班例会23次。三是扎实组织业务培训,邀请国家试点指导组专家和我市专业带头人,区分重点任务和工作时段,组织8个批次针对性培训,不定期巡回指导各试点医院工作。四是强化信息系统和标准规范建设,按照国家DRG相关信息系统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合理设置我市DRG系统的规则、参数。五是优化经办服务,通过完善服务协议,规范经办流程,统一经办规程,提高经办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2年2月,省医保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DRG试点评估情况通报,西安市试点被国家医保局评定为“优秀”等次,全面完成了试点任务,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六是按照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精神,2022年4月22日,印发《西安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年度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任务清单》,对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按月进行了细化和分解,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同时,成立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经费保障、业务推进和技术保障4个专项工作组,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确保DRG支付方式改革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5)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21年4月6日成立西安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上下联动推进,形成工作合力。2021年5月8日,印发《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5月17日印发《西安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形成合理有效的工作内容和指导意见,为新平台切换打好基础。二是压实工作责任。2021年8月6日,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工作包抓机制和责任分工的通知》,明确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包抓工作机制。三是强化过程控制。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倒排工期,建立“日调度、周通报”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往前赶往实抓。四是提升工作实效。将信息化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推动责任互通、压力传导,确保各项任务高效落实。2021年11月19日西安市代表陕西省迎接国家医保局15项业务编码贯标工作验收,获评优秀。五是新平台成功上线。按照国家医保局和陕西省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3月22日24时,西安市开始停机切换上线新平台;3月31日,数据迁移入库完成;4月3日0时,新平台正式在西安市上线。

(6)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局党组对“以案促改”存在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一并进行整改,并明确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二是2021年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和贯彻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医疗领域作风建设情况专项巡视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紧盯基金监管、经办服务等方面存在的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督促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干部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掌握真实情况,找准问题关键,下大力解决困扰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三是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市医疗保障领域大力弘扬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作风,着力解决有的工作浮于表面、措施不接地气、工作标准不高、自我要求不严等问题。四是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从2022年4月至6月开展“庸懒散慢虚粗”专项整治工作,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着力解决机关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中的“庸懒散慢虚粗”问题,打造机关“勤快严实精细廉”良好工作氛围。五是根据自查情况,全面梳理“以案促改”工作完成情况,并根据此次整改工作,扩大自查范围,对本单位其他工作进行自查。把落实“以案促改”整改同促进医疗保障业务工作融合起来,在全局各业务处室、中心全面开展梳理自查,对完成工作标准不高、落实打折扣等问题拉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把落实“以案促改”整改工作要求纳入局全面从严治党监督内容,推进作风整改走深走实。

3.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一是2022年5月11日,局党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系统把握党组工作职责、组织原则等。二是2022年5月16日,修订印发《中共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将“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党组会研究范围,规范确定议题、准备预案、提前通知、充分酝酿、民主讨论、会议表决、形成决议的议事程序。三是党组成员和相关业务处室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共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掌握党组会议事范围内容,在提交、审核议题时注意把握上会种类。四是明确由各处室(中心)提出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题,经分管领导审签后,由党组书记、局长把关审定上会议题。通过整改,明晰了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所议事项界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组集体决策制度,局党组讨论决策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2)严格落实党建责任。一是2022年3月,制定并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加强机关纪委工作通知》,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党支部书记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印发《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手册》,从制度层面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二是2021年12月23日,向市纪委监委报送了《局党组关于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局党组书记落实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局机关纪委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报告》。三是2022年2月19日,组织召开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3月23日,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4月13日,局党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4月20日,局党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四是2021年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20余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0余次,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党章党规5次。4月份印发《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4次,主动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备1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分别于7月、12月,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6月、9月组织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扎实开展廉政教育;组织警示教育2次,开展纠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等专项活动,党组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3)加大基层党建力度。一是每年安排两次基层党支部落实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检查、两次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2021年7月7日、12月21日分别组织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5月、9月分别开展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互查。二是2022年3月,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党建与医疗保障业务融合工作的通知》,由局党组统一筹划,机关党委统一计划,各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结合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和中心工作,提出一系列易操作、可执行的具体举措,从局领导层面强力推动机关党建和医疗保障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全局开展“群众监督”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群众测评”活动、支部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党建+业务”工程,积极推行“机关党建+医疗保障”业务、“机关党建+民生实事”等“机关党建+”模式,精心打造一批有内涵、有价值、有影响的融合示范品牌。

(4)强化工作合力。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组认真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真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红脸出汗解思想疙瘩,构建健康团结内部关系。二是2022年4月28日,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医疗保障工作使命感、责任感,用共同的目标使命凝聚班子。三是2022年5月16日,党组修订并印发《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西安市医疗保障局会议费管理办法》《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培训费管理办法》《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内控文件,强化机关内部自我调节、自我约束。四是强化对干部职工人文关怀,局工会为40余名工会会员过生日、送祝福,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体检,构建和谐内部环境。五是2021年3月16日、5月14日,分别集中观看《古田军号》《第一大案》等党史教育题材电影;2021年4月13日、6月15日先后赴照金、蓝田开展“学党史、践初心”“追寻红色足迹、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实践活动,局党组书记进行专题党史党课宣讲,凝聚做优医疗保障服务的精神伟力,形成“医疗保障兴我荣,医疗保障衰我耻”思想共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为基层松绑减负。一是2022年5月16日,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以文件形式将解决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转变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自觉杜绝形式主义,主动为基层减负。三是提高文件流转效率,2020年12月,建立办公自动化OA系统,为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搭设文件运转平台,推动非涉密、非敏感数据无纸化报送,文件印制数量大大减少。四是2022年4月3日,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打破信息系统数据壁垒,全市数据互通共享,避免基层重复填报相同数据。

(2)强化调查研究。一是印发《西安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大调研活动成果汇编》,坚持以上率下,坚持目标导向,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对18个亟需攻关攻坚的研究课题把关指导,其中《门诊慢病全流程改革有关问题研究》已出台有关政策,在全市实施;《运用实名制生物认证技术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研究》,与蓝田县地域特点结合紧密,对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真实性监管工作起到了参考作用;《“两病”政策机制研究》内容翔实具体,已出台有关政策。二是开展“一把手坐窗口、跟执法”活动,2021年8月27日、9月14日,班子成员分别到市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孙思邈大药房西京医院店坐窗口、跟执法,站在群众角度,深刻体验报销流程、亲身感受办事过程、沉下身子解决问题,切实推动医疗保障经办流程、办事体验不断优化。

(3)改进文风会风。一是健全重要文稿起草前集体研究、起草中反复推敲、形成后交叉校对等机制,全面核查重要文件,认真细致校对文字差错漏忘,发挥集体智慧,提高文稿质量,避免出现失误。二是举办机关公文写作专题培训讲座,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列举大量机关公文实例,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的公文写作能力。三是2022年4月至6月期间,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以“庸懒散慢虚粗”专项整治为突破口,打造机关“勤快严实精细廉”良好工作氛围。通过整改,文件起草编审的责任压得更实,并长期坚持逐级把关审核机制,文风会风作风有效转变,实干实绩工作导向更加鲜明。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财务管理。一是2022年4月12日,局党组在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对照检查,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差旅、接待、会议培训预算、审核、审批程序,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专管。二是2022年2月,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根据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按照实际情况对有关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2022年5月16日,印发《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细化财务工作标准,规范审核报销程序,明确各级各类责任人责任。通过整改,规范了市医疗保障局公务接待、差旅费申报等审批、实施的流程,健全机关财务制度,提高业务人员业务水平,并将长期坚持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不断提高财务工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2)强化公车管理。一是2022年5月16日,修订印发《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对公车保障范围、应急使用保障用车情形、机关重大活动、学习观摩、集体活动和公务接待用车程序等进行规范,切实增强了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2021年5月,局办公室制作了《机关公务用车派车单》,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的常态化管理,坚决堵塞漏洞。三是机关纪委会同办公室分别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等节假日前对公车封存情况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公车私用情况。四是局办公室加强对公车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了遵规守纪意识。

(3)规范办会培训。一是2022年4月12日,党组在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对照检查,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二是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根据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按照纪检监察组处理意见,局党组书记同相关处室负责人谈话,指出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2022年3月3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中共西安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建议书》相关要求,相关处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在会上向党组作出检查;三是2022年5月16日,印发《西安市医疗保障局会议费管理办法》《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培训费管理办法》,细化财务工作标准,规范审核报销程序,明确各级各类责任人责任。四是加强财务审核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财务项目申报、审批规定。通过整改,规范了市医疗保障局会议、培训申报、审批、实施的流程,提高财务工作的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基层党建。一是2022年5月11日,局党组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进行再学习,进一步熟悉党务常识,强化法规意识,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二是2022年3月,对《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各党支部按照新的标准和要求,落实每季度1次党课的要求。三是建立机关党委会议制度,2021年共召开14次会议研究局机关重要事项,包含研究确定2021年局表彰“两优一先”单位和人员。四是机关党委全面梳理党员7人以上党支部未设立支委情况,完成4个党支部(机关第一党支部、机关第二党支部、机关第四党支部、基金管理中心党支部)支委会的成立工作。

(2)严格组织生活。一是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进行学习,提高党建意识。二是制定并印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组织生活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从制度层面规范组织生活。三是2021年,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落实内容、程序、方法,各党支部高标准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四是对成立支委会的党支部进行检查,督促落实会议制度。

(3)强化学习教育。一是2022年3月局机关党委制定《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明确党员年度教育培训时间和党支部、机关党委抓党员教育管理的责任,规定对党员学习进行监督检查并落实考核,督促党员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知识的学习掌握。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党员通过“学习强国”APP、省市干部网络学院进行党的创新理论知识学习。2022年4月,局机关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平台使用的通知》和党员“应知应会”题库,要求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对党员学习情况和党员应知应会掌握情况组织1次抽查,局每半年进行1次检查,督促全体党员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基本知识学习。三是2022年3月,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中对党员承诺制、积分制再次予以明确,进一步规范党员承诺制、积分制管理,充分发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作用。四是全面自查党员承诺制、积分制落实情况,局机关党委责令第二党支部认真学习党员承诺制、积分制相关制度,并抓好整改落实。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学习培训。一是2022年5月11日,局党组集体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有关制度规定,严格选人用人标准,严肃政治纪律要求。二是2022年4月14日,组织局人事干部进行人事专项业务学习,并赴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干部监督处、党政干部处3个业务处室和市文物局等4个兄弟单位学习借鉴人事工作经验,掌握工作方法。三是2022年4月20日,局办公室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制度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了《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帮助人事干部熟悉工作流程,提高业务水平。

(2)坚持立行立改。2022年3月17日、4月11日启动了晋升一级调研员相关工作,针对性制定晋升一级调研员人选考察工作专项方案,在考察过程中,对考察对象政治标准“负面清单”进行了评议,出具党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鉴定。局办公室按照“深入细致、完整清晰、符合事实”的原则,向局党组详细汇报拟任人选的考察情况、考察材料以及调整使用建议,党组成员逐一发表意见,晋升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公示等环节进行,会议记录清晰准确。

(3)强化档案管理。一是2022年3月,局办公室对干部提拔任用相关资料全面整理归档。二是局办公室认真梳理干部调配任免、干部管理监督、编制管理、档案管理等法规制度,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对照市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手册》,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认真、及时整理归档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纪实资料。三是2022年4月14日,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进一步提出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使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本,并实行专人专本专记,真实详细记录,党组书记按要求对会议记录进行审核签字,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全程纪实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不断提高,会议记录人员记录内容更加全面、详实。

(4)细致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一是2021年11月3日,局党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填报对象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讲清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并用往年查核处理结果进行警示教育,强化压力传导,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二是2021年2月2日、2022年2月14日分别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提醒填报对象仔细阅读填表要求、填报指南、注意事项等,特别是与家人充分沟通、仔细核实,做到应报尽报,坚决防止遗漏、瞒报、不及时报等现象的发生。三是2021年2月、2022年2月分别向填报对象印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易错易漏点》《个人有关事项确认单》,逐人签订承诺书。办公室安排专人对填报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对填报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逐人审核把关,发现填报不完整、不准确和不规范的情况,予以退回纠正,并做好填报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填报内容规范完整,提高填报质量。通过整改,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2021年度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对象全部如实报告。

3.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局党组和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制定《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压实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二是2021年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对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2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议2次,组织廉政集体谈话4次,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党章党规5次,印发《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修订完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履责纪实手册》,组织警示教育2次,开展纠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等。三是2022年2月19日召开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修订完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履责纪实手册》,截至目前,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3次,组织集体廉政谈话2次。

(2)严密防控廉政风险。一是2020年局机关党总支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制定防控措施的通知》,将廉政风险划分为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五个方面,按照级别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三个等级,提出了排查廉政风险的原则、方法和工作要求。二是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报备局党风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三是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效,2022年4月22日,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完善防控措施的通知》。四是局党组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变化,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和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2021年组织廉政集体谈话4次,2022年组织廉政集体谈话2次。

(3)强化机关纪委作用。一是在局党组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局机关纪委制定《关于加强机关纪委工作的通知》,要求局机关纪委要围绕医疗保障工作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每年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并要求机关纪委坚持理论学习制度,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加强纪律检查等法规政策的学习,增强工作能力。二是局机关纪委累计组织召开会议9次,研究部署机关作风建设、定期召开廉政形势分析会等工作。

4.关于“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政治监督。一是利用周组务会学习《关于印发2022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西安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及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中确定的西安市2022年“九个方面重点工作”中涉及市医疗保障局的工作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实行周通报、月报告、半年督查、年考核制度,对上线国家医保平台等阶段性重要工作印发《工作提醒函》,及时掌握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加强督促,确保落实到位。二是加大对重大事项监督力度,列席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民主生活会,2021年以来共列席局党组会议及局长办公会70余次,并提出纪检监察方面意见建议。三是督促局党组按照规定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席市医疗保障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陕西省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督促局党组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组织警示教育,制定《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履责纪实手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严格执纪问责。一是确定每周组务会集中学习制度,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西安市纪委监委2022年案件审理工作要点》《西安市纪委监委2022年信访举报工作要点》等,加强全体干部的党纪党规及纪检监察业务规章规则学习,同时积极主动参加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审查调查业务培训,不断修炼内功,提升本领。二是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抽查检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察整改等形式及时了解情况,提升监督质效。对市医疗保障局直属单位市医保经办服务中心进行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2个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三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市委巡察中移交的2个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责令1人作出书面检查。同时,督促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追责问责,对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18名干部分别给予告诫约谈、书面检查、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组织处理。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围绕“国之大者”找准找实医疗保障工作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聚焦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大局和“六个打造”“九个方面重点工作”扎实做好医疗保障工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汇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落地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

(二)进一步全面整改落实,巩固扩大成果。坚持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狠抓执行落实,确保作用彰显;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执行性强、监督可控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的长效性、连续性;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追根溯源、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和改进,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固化成抓常抓长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根据需要及时修订完善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夯实各级抓党建工作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同评价,切实发挥党建引领发展作用。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和追责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三项机制”,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坚持政治标准,突出实干实绩,树立选人用人良好导向。

(四)进一步勇于担当作为,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重要职能,不断提升班子成员谋划全局、改革创新、驾驭风险、科学发展、狠抓落实的本领。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一系列重要论述,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进医疗保障工作,找准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和实现路径,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奋力扛起守护群众健康使命担当,为西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医保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9-86785966;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医疗保障局(邮编:710018);电子邮箱:xasylbzj@163.com。

 

 

中共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