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巩富文:牢记“国之大者”按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加速键”

来源: 起点新闻           时间:2024-03-08 09:49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国家公园建设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标志性工程。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建议:加快秦岭国家公园建设,完善制度、创新举措实现秦岭保护法治化。

巩富文委员多年来一直关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时,他就组织开展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推动陕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2023年,他在担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围绕环资审判工作,立足陕西重要的生态环境,重点开展保护秦岭、黄河流域、汉江流域及陕北黄土高原生态屏障工作等。

巩富文:“在秦岭沿线,我们现在已经建立了25个生态环境的法庭,建立了15个生态保护补偿修复教育的基地,而且我们省院党组又出台了关于加强秦岭生态保护的指导性意见,作为我们司法系统,我们就是要当好秦岭生态司法卫士。”

过去一年,巩富文委员走遍了秦岭区域的法庭。调研中,他发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还存在法治保障手段不足、协同机制不健全、生态补偿不充分、共建力量不到位等问题。因此,他建议全国人大在地方性法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调研,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家法治轨道。

“我们对秦岭的生态环境保护,不仅仅是陕西,也不仅仅是涉及到秦岭沿线七个省市的政府部门、法院司法机关之间的事情,它是一个‘国之大者’,必须上升到国家的层面。”

秦岭山脉绵延甘肃、青海、陕西、四川、重庆、湖北、河南七省(市)。在多年的呼吁下,2021年,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创建秦岭国家公园。陕西省委、省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了尾矿库、小水电整治等有力措施。2023年6月,国家林草局认定基本符合国家公园设立条件。巩富文委员认为,目前需要加快推进,尽快审批,建议从国家层面加强指导协调,健全完善省际合作常态化长效化协同保护机制。

“建立国家秦岭公园以后,我们陕西来牵头挂帅,共同把生物多样性区域保护的工作做好。”

近年来,秦岭沿线实行最严格的环保措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巩富文委员同时建议,国家财政、生态等部门加大转移支付,投入专项补偿资金,构建科学合理的秦岭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秦岭区域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你比方汉中那个地方,一年受到损失大概200多个亿,补偿这一块看来是要把它加强。”

在巩富文委员看来,应加强社会的协同联动,建立秦岭生态修复基金专用账户,汇集诉讼赔偿、社会捐助、公益捐助等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发挥秦岭生态保护修复基金“蓄水池”功能。依法支持生态环保公益行为,完善公益诉讼,形成合力,持续提升秦岭生态系统质量,确保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