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民: 加强“三个建设” 推动《条例》落实

来源: 长安区纪委           时间:2018-11-02 10:00

  

长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王卫民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再部署、再动员,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长安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着力在加强政治建设、纪律建设、自身建设上狠下功夫,切实推动《条例》落地生根。 

  一、把两个维护作为贯彻《条例》的第一要务,不断加强政治建设。贯彻落实《条例》,根本目的就是要巩固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成果,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区纪委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贯彻《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推进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更加突出政治纪律的规范和执行。积极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清单、一岗双责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治理脱贫攻坚、民生领域等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正风肃纪,保持高压态势,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把四种形态作为履行专责的具体抓手,不断加强纪律建设。《条例》鲜明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我们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提供了有效方法和手段。贯彻落实《条例》,关键要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深入推进纪律建设,用纪律管住绝大多数,保证党员干部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规矩,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区纪委把监督作为加强纪律建设的第一职责,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强化对各街道各部门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的监督,积极开展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更新区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编印《违纪违法案例选编》,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法院庭审,真正把日常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到实处。今年以来,区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12人次,占处理总人数59%,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少数踩纪律红线甚至以身试法者,用好其他三种形态,坚决予以惩处,切实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性。 

  三、把纪律部队作为锻造队伍的最高标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检机关就是党内的纪律部队。这是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最高要求,我们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去践行。区纪委始终坚守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理念,注重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确保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履行好纪律部队职责。开设纪检监察大讲堂,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努力实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新,在对待自己人的问题上决不护短遮丑,决不让执行纪律在执纪者身上打折扣。在查处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上,区纪委监委态度坚决,顶格处理,给予撤销党内职务、降级处分,充分彰显了加强自身建设的坚定决心,使长安这支纪律部队更有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服务追赶超越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