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推动开展投标保证金专项检查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22-10-31 17:37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一笔之前缴纳并滞留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内的3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这笔保证金的退返,缘于此前沈阳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监察组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一次监督检查。

  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该中心接收企业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内,有5000余万元的保证金长期滞留,单笔金额从5000元到几十万元不等,最大一笔为80万元,最长滞留时间超过5年。

  按照相关规定,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就当向投标人退还的投标保证金,为何会拖延如此长的时间?工作人员约谈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进一步了解情况。

  “请你把保证金账户里滞留资金的情况具体说明一下。”

  “这些保证金原本应由社会代理机构在招标周期结束后退给投标企业,但由于部分代理机构工作不尽职,或投标企业更名、账户注销等原因,导致无法退回,就一直滞留在中心保证金账户里。”

  弄清事情原委后,针对大量滞留资金存在较大廉洁风险问题,纪检监察组及时督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投标保证金专项检查,梳理任务清单,完善整改措施。同时,推动建立滞留保证金季度清缴机制,细化保证金代收代退流程,公开收退方式、时限、信息查询等内容。

  为有效落实滞留保证金季度清缴机制,对因投标人原因滞留的保证金,纪检监察组督导该中心通过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信息,或主动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与120余家社会代理机构逐一联系,督促其尽快退还应退未退保证金,并要求代理机构对不能退还的保证金说明具体原因。

  自滞留保证金季度清缴机制实施以来,该中心清退各类保证金累计达8969万元,惠及千余家企业。

  此外,在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监察组的推动下,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推广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降低中小企业现金流压力。目前,该中心已办理电子保函业务7080笔,释放企业流动资金10.1亿元。(通讯员 付海龙 张馨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