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城区胡家庙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篮艳茹,2015年10月,在受理群众办理“双独”放弃二胎奖励金申请时,因政策把握不到位,答复不准确,致使群众错失了申请办理时间,无法按政策领取奖励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新城区食品药监局许可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刘晓波,2017年6月,在接待企业人员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照事宜时,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致使群众多次往返,且语言不当、态度生硬,引起群众投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新城区交通运输局交管站西安火车站广场地区运政稽查大队二中队队长邹斌,2017年4月,多次受人请托,违反有关规定,将已经暂扣的涉嫌非法营运车辆私放,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