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纪委通报11起“微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

来源: 莲湖区纪委           时间:2017-12-19 10:49

  1、北关街道龙首西北社区党支部委员、居委会副主任张雷勃违反群众纪律问题。张雷勃在向社区煤改洁贫困户发放电磁炉及过程中,违规将14台电磁炉发放给社区工作人员,其本人也领取1台,并以虚假清单入账。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雷勃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北关街道龙首西北社区党支部委员、低保专干李静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全市低保审计发现,龙首西北社区居民方某某于殡仪馆登记死亡后仍领取低保金16420元。李静作为社区低保专干,复核把关不严,给国家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北关街道龙首西北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黄娅婷工作失职问题。黄娅婷对社区两委会成员管理教育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致使社区出现了将本应该发放给煤改洁贫困户的电磁炉发放给了社区工作人员、违反低保复核规定等违纪问题,侵害了群众利益,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黄娅婷党内警告处分。 

  420161月至同年10月,莲湖区儿童公园以虚造工资表的形式每月向儿童公园家属院支付1200元现金,共计支付13200元,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莲湖区儿童公园原园长李宏安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李宏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161月至同年10月,莲湖区儿童公园以虚造工资表的形式每月向儿童公园家属院支付1200元现金,共计支付13200元,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莲湖区儿童公园副园长解西元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解西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西安市第四十二中学办公室主任李刚为本校教师张益斌申请经济适用房出具证明材料,对张益斌收入情况未核实清楚,为其出具了不符合真实情况的收入证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西安市第三十一中学办公室主任卫娟霞为本校教师王雪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出具收入证明,在收入证明中未如实填写王雪雯真实情况,隐瞒其真实收入,致使不符合保障房资格人员申请并享受到了保障房待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西安市第六十七中学办公室副主任李小俊为本校教师王利娟申请限价商品房出具证明材料,对王利娟收入及住房情况未核实清楚,为其出具了不符合真实情况的收入和住房证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9、西安市第二十五中学办公室主任刘俊锋为本校教师张勤丽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出具收入证明,在收入证明中未如实填写张勤丽真实情况,隐瞒其真实收入,致使不符合保障房资格人员申请并享受到了保障房待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0、莲湖区枣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赵鹏在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时,未如实申报个人及配偶真实收入,骗购保障性住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1、西安市第四十二中学教师张益彬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未如实申报个人及家庭成员真实收入,骗购保障性住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