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纪委公开曝光9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 碑林区纪委           时间:2017-12-18 13:49

  日前,碑林区纪委对9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12017511日,碑林区《每周关注》栏目曝光测绘勘察院小区角落垃圾聚集等问题。东关南街街道清扫保洁公司经理罗力同志履职不到位,督促管理不力,对所管辖区域油渍污染路面等问题重视程度不够,造成不良影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178月,东关南街街道党工委给予罗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2017227日,长乐坊街道执法队员郑巍同志在执法过程中,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粗暴执法,造成群众身体及其他利益受到侵害,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75月,长乐坊街道给予郑巍同志警告处分。 

  32017516日,《每日聚焦》栏目曝光了长乐社区辖区内的索罗巷小区9B楼存在地面有垃圾、墙面有野广告等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20176月,长乐坊街道党工委给予相关责任人长乐社区居委会委员孙小爱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201784日,《每日聚焦》栏目曝光了环东社区“夕阳红老年之家”居家养老服务站挂牌一年多,老年餐厅未营业的问题。李爱琴同志作为长乐坊街道办事处环东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违反工作纪律,履职尽职不到位,致使居家养老惠民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老年人的利益未得到有效保障,侵害了群众利益。20178月,长乐坊街道党工委给予李爱琴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201752日,长乐坊街道食品安全监督员李辉同志在监督检查中给商户出具了已经停用的食品安全监督意见书(【2017】第069号),且随意进行编号,敷衍群众,产生了不良影响,损害了群众利益。20178月,长乐坊街道给予李辉同志警告处分。 

  62017517日,区城市管理局一中队工作人员王旭同志对所管理的建筑工地监管不力,导致5月份全市城管系统的铁腕治霾考评中被扣分,排名倒数第一,造成严重影响。20176月,区城市管理局给予王旭同志警告处分。 

  720167月,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尹建岭同志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出现公益性岗位人员顶替上岗、领取工资问题的发生,造成了不良影响,负有直接责任。20176月,区城市管理局党委给予尹建岭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80154-201610月,区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管理所负责人武栋同志在对陕西朱雀佳苑项目土方开挖施工,监管不到位,导致该项目超范围处置建筑土方量51793立方米,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76月,区城市管理局党委给予武栋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920126月至10月,区残联工作人员万方同志在碑林区残联进行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中,对柏树林街道的社区家庭摸底工作把关审核不严,履职尽责不到位,把不符合安装条件的3人进行了上报,违规安装了2台热水器、1台坐便器,对1个灶台进行了改造,侵害了群众利益。20178月,区残联给予万方同志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