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高陵区纪委公开曝光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高陵区建筑管理中心原主任程西军,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多次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用于单位接待。2018年4月,程西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高陵区耿镇街道王家滩村二组组长朱晓海,违规坐支集体收入,用公款购买卷烟等。2018年3月,朱晓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高陵区泾渭卫生院原院长贺鹏,报销私人油票,用公款为自己私家车加油。2017年2月,贺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高陵区城市管理局干部张鹏,公车私用,并发生车祸导致车辆严重受损。2017年4月,张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高陵区姬家街道罗家村一组原组长董中民,用公款支付烟、茶等费用。2017年5月,董中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高陵区耿镇卫生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张新年,公车私用,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2017年5月,张新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高陵区出租车管理所原所长吕高平,用公款为单位职工购买过节礼品。2017年6月,吕高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