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多措并举 提升巡察质量

来源: 蓝田县纪委           时间:2019-09-19 09:43

 蓝田县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灵活运用多种巡察方式,积极探索巡察工作新机制,不断提升工作质量,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利剑作用逐步显现。

 健全机构,选优配强队伍。为提高巡察工作质量,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为巡察办增设4名编制,现总编制12人。增设三个常设巡察组,核定每个巡察组行政编制2名,各巡察组设组长一名,从而形成稳定的办组融合巡察机构框架。同时,为加强队伍建设,储备巡察工作人才,精挑细选优秀干部充实巡察队伍,组建巡察组长库,共计入库34人,巡察人才库入库45人,巡察力量从根本上得到加强。

 完善机制,强化巡察权威。聚焦“六个围绕”,明确巡察政治职能定位,不断规范巡察程序、明晰工作职责、建立管理制度。制定并印发《十六届县委巡察规划》,出台《中共蓝田县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巡察工作重要内容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对巡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全面规范和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破解巡察中存在的政策把握不准、流程不规范、衔接不畅、责任不明等问题,确保巡察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同时,县委明确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定期组织学习巡视巡察工作相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听取情况汇报和研究巡察工作。

 突出重点,灵活巡察方式。围绕全覆盖目标任务,开展全面巡察的同时,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适时开展重点领域专项巡察,探索实践交叉巡察。今年以来,县委成立19个专项巡察组,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巡察,以巡察监督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将政治巡察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村“两委”换届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巡察效率和发现问题的能力。

 压实责任,做足“后半篇文章”。明确党组织书记是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聚焦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建立“双反馈”机制,既向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反馈,同时向分管被巡察单位的县级领导反馈,要求分管县级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真整改、真负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探索实行“双组长”制,即巡察工作组组长亦是整改监督组组长,既担负发现问题的巡察任务,又要担负问题整改的监督任务,使发现问题和监督整改工作有效衔接,有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