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西安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2-04-21 17:21

西安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2021年10月27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7次会议上

西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卢力群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现在,我代表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情况。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至2020年,市监委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挖彻查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为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三年间,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90件,处理1500人,其中厅局级18人,县处级299人,处分787人,移送检察机关115人。市监委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紧夯实专项斗争政治责任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成立市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抽调200余名精兵强将,成立26个核查专班,对涉黑涉恶案件“一竿子核查到底”。聚焦“打伞破网”,召开区县委书记专题会,向区县、开发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发放提醒函21份,传导压力,督促落实落细主体责任。

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一案双专班”协同办案,对在侦的重点涉黑涉恶案件,与公安机关同步介入、同步调查黑恶犯罪和“保护伞”问题。实行问题线索双向移送,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办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工作《规定》,明确信息沟通和线索双向移送反馈的责任和程序,双方共移送问题线索609件。比如,在核查高陵区雷家村党支部原书记郑宽新侵占村集体土地牟取暴利等腐败问题时,又挖出涉黑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打掉黑恶人员24人。实行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案情复杂的重点案件,市监委实行提级办理、直接查办。比如,灞桥区李梁案,市监委主动出击、提级办理,迅速查处了为该黑社会组织充当“保护伞”的3名公职人员。三年间,市监委共提级办理或直查直办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13件,查处“保护伞”126人,确保线索精准识别、人员精准打击、案件快速突破。

(二)敢于动真碰硬,保持“惩腐打伞”高压态势

强化大案要案攻坚。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综合运用领导包抓、提级管辖、异地交叉办案等措施,对干扰多、阻力大、疑难复杂案件重点攻坚,严肃查处了市市场监管局原副局长兰东明、未央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弋鸣等一批“保护伞”。三年间,全市共立案查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42件243人,其中厅局级7人,县处级60人,乡科级及以下176人。

严查群众身边腐败。聚焦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问题,严肃查处了临潼区滩王村村委会原主任王过渡等一批案件;聚焦以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问题,严肃查处了灞桥区豁口村党支部原书记杜东锋等一批案件;聚焦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问题,严肃查处了蓝田县支家沟村村委会原主任安争等一批案件;聚焦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了长安区寺坡村党支部原书记赵卫平等一批案件。

(三)严格依法处置,提升办案综合效应

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精准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区分“伞”与“非伞”、涉罪与非罪的界限,把规范化法治化要求落实到“打伞破网”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中。比如,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葛七宝案全面开展“一案三查”,立案查处“保护伞”15人,监察问责89人,移送检察机关14人,该案在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视频推进会上介绍了经验做法。

精准有效问责。围绕扫黑除恶任务落实强化日常监督,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问责办法》,对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滞后、推动不力的,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予以诫勉等方式,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共监察问责690人,其中厅局级14人,县处级219人,乡科级191人,以有力问责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四)做实以案促改,巩固专项斗争胜利成果

强化警示教育。及时公布重点案件信息,通报“打伞破网”情况,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不敢的震慑和不想的自觉。全市共通报曝光典型案件98批194人。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12名公职人员先后主动投案。

推动常治长效。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做实做细“打伞破网”后半篇文章,及时制发监察建议书271份,推动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治理能力。比如,针对村组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会同组织、民政部门,全市共排查整顿493个软弱涣散村、社区“两委”班子,督促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二、工作中的初步体会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实践证明,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是顺民意、得民心的正义之战。三年专项斗争,使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必须始终坚持协同联动,必须始终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标本兼治。

同时,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还不够广泛,政法机关移交、上级交办的线索较多,主动发现的线索较少。二是以案促改效果跟踪还不够紧密,对发案单位自查自纠、建章立制等后续跟踪、监督落实和效果评估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对工作阶段性特征把握不够,个别地方出现松劲懈怠苗头,围绕依法严惩、铲除土壤、健全机制等的创新做法还不够多、亮点还不够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以更强政治担当、更大工作力度,监督保障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序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持高压震慑。一以贯之保持严惩高压态势,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用好问责利器,既防止问责不力,又防止问责泛化,以精准有效问责,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长效。

(三)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提高治理效能。深入总结并长期坚持专项斗争中线索移送、协同办案等经验做法,推动完善制度规范、健全长效机制。对日常监督、线索核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以及查办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督促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认真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四)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在实战练兵中不断强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大力弘扬“勤快严精细廉”优良作风,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护航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市监委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主动担当作为、勇于开拓创新,推动“惩腐打伞”取得更大成果,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为谱写西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