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期权腐败”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23-08-30 17:10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了重庆市九龙坡区原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廷宪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姜廷宪为不法商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时,通常不让行贿人马上兑现,而是约定待他退休经商时再以投资名义送上,并为此提前退休。姜廷宪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打好时间差,在任办事、退休收钱,晚年就能发一笔大财,而且可以逃避组织监督。

  姜廷宪的做法,正是“期权腐败”的典型表现。所谓“期权腐败”,是指领导干部在位时利用手中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图当下“回报”,而是根据私下“协议”待离职或退休后以各种形式兑现。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个别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党员干部打起时间差,与请托人约定“先办事,钱物等离职或退休后再说”,妄图以此为贪腐披上隐身衣。退休回报、转岗兑现、离职获益,即便“期权腐败”手段再隐蔽、方法再翻新,也掩盖不了权钱交易的本质。

  “期权腐败”多发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比如,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原巡视员杨先静,浙江省仙居县环境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原县环保局污染控制科科长王雪平,湖南省株洲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天元区委原书记谢高进……这些因搞“期权腐败”被查处的党员干部,均是在岗时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在拆迁补偿、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贷款审批等方面谋取不法利益,待自己转岗、离职或退休后,再按照事前约定收受各种好处。

  作为一种隐性腐败,“期权腐败”具有问题线索更隐蔽、取证更复杂、查处难度更大等特点。由于腐败分子在谋划和实施权钱交易时往往曲折迂回,从表面上难以与职务犯罪直接关联。在利益输送上,一些行贿人也不是直接兑现,而是通过照顾干部家族生意,为其子女办理出国、提供生活费等方式实现利益回报。因而,在这类案件中相关行贿人与受贿人结成了利益共同体,案件时间跨度较长,为查处增加了困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