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强化澄清正名 让担当者“挺直腰杆”

来源: 碑林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3-09-01 09:42

“感谢区纪委监委为我澄清了事实,让我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怀和信任。今后,我将放下思想包袱,消除思想顾虑,积极工作,担当干事,服务群众。”日前,碑林区某街道党工委书记赵某接过区纪委监委送达的澄清函时感慨道。

据悉,碑林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某街道党工委书记赵某违反廉洁纪律的信访举报后,迅速成立调查组,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等方式仔细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最终认定为不实举报,按照规定予以了结。同时,为及时消除错告、诬告的负面影响,充分保障被反映人赵某的正当权利,碑林区纪委监委决定启动澄清正名程序,由承办室牵头,制定澄清工作实施方案,在赵某所在单位向其当面送达澄清函,现场为赵某澄清正名。这也是今年碑林区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成果之一。

长期以来,碑林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建立健全“统一模板、客观调查、定期研判”的澄清保护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针对不实检举控告的调查结果,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不良影响,实事求是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

领导重视抓部署。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澄清工作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强化推进。区纪委监委分别组织召开区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联合评估会、工作推进会,确保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统一模板定标准。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等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市率先制定了《关于开展澄清工作的请示》《澄清工作审批表》《澄清工作实施方案》《澄清函》等文书模板,对文书制作、步骤流程、审批程序等进行规范完善,确保工作开展有据可依、规范统一。

学习培训强本领。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将中央纪委、省市纪委有关澄清工作的相关制度办法纳入全员集体学习内容中,对工作开展的程序、范围、内容、方式等进行逐条逐项解读,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刻理解和掌握具体要求及步骤,真正做到学懂、弄通、会用。

定期研判建机制。信访室对已办结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全面起底梳理,对失实检举控告建立专项台账、动态更新。严格落实“一案一评估”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集体分析研判和联合评估会,逐件分析评估,开展可行性分析论证,研判是否具备澄清正名的条件,研讨澄清的方式、范围等,确保澄清正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澄清正名抚人心。对联合评估会确定的应当开展澄清工作的失实检举控告,承办单位根据被举报人的职级职务、性格特点、举报内容的性质及产生的影响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澄清的范围、方式,分别采取书面、当面、会议等方式将调查核实结果予以澄清。今年以来,碑林区纪委监委先后对10件失实检举控告信访举报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充分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坚持澄清正名是常态,不公开澄清是例外。我们将在检举举报处置工作上持续加压,强化信访举报闭环管理,鼓励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敢于动真碰硬,着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让监督有力度更有温度。”碑林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