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完成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工业联社           时间:2021-12-22 18:4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9日至7月1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联社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建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深刻认识到,这次巡察是对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的一次“政治体检”,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体现了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客观、全面、具体地指出了市工业合作联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完全接受、全部认领,认真对照、深刻反思,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当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全面加强了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对反馈的三个方面11类问题进行细化分解,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制定印发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制定了巡察整改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了11类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建立了“1+N”整改体系。并分别于2021年1月25日、2021年2月19日召开了市工业合作联社机关和系统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2021年3月18日,召开了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在深化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对照《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剖析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党组先后召开14次会议,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

(三)强化责任担当,推进整改落实。

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认领问题,亲自安排部署整改任务,亲自过问整改落实情况,亲自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责任分工抓紧问题整改,结合分管处室工作带头整改,与责任处室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进度,有序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党组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督导检查整改进展情况,对抓好整改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在巡察整改期间,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督导,参加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会议12次,研究整改有关事项。对移交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核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积极指导市工业合作联社机关纪委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置。巡察整改期间,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共向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发出提醒函、建议函3件,有力地促进了整改工作开展。

(四)严肃追责问责,做到引以为戒。

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并进行严肃处理。

1、人员问责情况:

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认真研究分析,查清事实情况,在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指导下,确定问责形态。经党组研究,共对涉及的64人进行了问责,其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诫勉1人,批评教育32人,提醒谈话23人,做出情况说明1人,支部会上做出自我批评2人。

2、违规违纪资金清退情况:

针对“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问题时有发生。2014年至2015年无依据发放‘市级先进联社’奖金”问题和“2014年借举行拔河比赛名义以现金形式给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发‘活动费’”问题,共清退资金110712元。

(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日常管理监督相结合,针对巡察发现问题,认真分析查找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一是在班子自身建设方面:修订完善了《中共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会议制度》,制定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约访制度》。二是在作风建设方面:修订完善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制定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三是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修订完善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机关借调人员暂行管理办法》,制定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委派资产代表考核暂行办法》《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系统企业招录人员规定(暂行)》。四是在业务工作方面:修订完善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机关财务费用报销制度》《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制定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关于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业务群及下行文件、通知管理的暂行规定》。通过健全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力,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六)提升整改成效,促进改革发展。

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同推动改革发展相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围绕全市十项重点工作,抓机遇、补短板、强弱项,努力破解改革发展中的难题,不断推进市属工业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结合巡察整改,广泛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摸清企业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理清发展思路,编写完成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十四五”发展规划》,为下一步改革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全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激励干部职工上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三是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开展研讨交流,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党组织开展宣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和把握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为西安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步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制定实施的184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182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系统的问题。

(1)关于“党组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性思想认识不足,主动落实不够,学习氛围不浓。”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2021年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问题整改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的内容扎实学习,学习过程中展开了广泛的讨论。从2021年1月至10月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组织学习18次,主要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系列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等内容并展开了认真讨论。

(2)关于“对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缺乏系统性安排,没有制定宣传贯彻方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制定《关于在市工业合作联社系统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贯彻方案》,下发各公司、直属企业党组织,要求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二是2021年3月30日,邀请市委讲师团以“牢记嘱托奋进‘十四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题,向系统企业党政副职及机关科级以上干部113人进行了宣讲。三是按照党组的部署,各基层党组织成立学习领导小组,作出学习计划和安排,组织党员干部结合“三会一课”学习制度,采取会议集中学、党日活动学、党员自学、支部书记讲党课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通过深入学习,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陕考察发表重要讲话,特别是对陕西的发展提出“五个扎实”和“五项要求”的重要指示,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人民的厚爱,对陕西干部的关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陕西的具体体现。

(3)关于“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行动缓慢,收到市委《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的紧急通知》长达3个月后才进行落实,集中学习、系统宣讲、集中轮训达不到要求,十九大精神宣讲覆盖率不到7%,处级干部集中轮训参训率不到30%,有的下属企业上报学习情况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成员从思想根源上进行了深刻剖析,通过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提高了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性,对中央和省委、市委文件精神迅速传达,不折不扣、原原本本、学深悟透、贯彻落实。制定了《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1年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问题整改学习计划》。二是对系统党组织上报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材料进行了核查,发现一户企业党组织在2018年1月上报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八个一’活动情况汇报”材料存在落实不到位、工作不认真问题。经党组研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4)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敷衍了事,班子成员带头走过场。检视问题避实就虚,有的班子成员检视问题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检视问题重合度高。大调研活动不扎实,有的报告和调研课题不对应,有的仅有2页纸,且内容空泛联系实际不紧密。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被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通报批评,指出‘针对集体企业改制、重组、拆迁等问题,在分析时强调历史原因和实际困难多,从主观和思想根源上剖析不深刻,在如何推进企业后续发展上思考不够’,并被市委组织部约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于2020年1月17日按照市委主题教育办要求,在市委第八巡回指导组指导下,重新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在会上进行了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二是经党组研究,对在大调研活动中,调研报告文不对题、内容空泛的两户企业党组织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扎实做好企业的调研工作,根据各企业的自身情况,认真剖析问题所在,帮助企业一起找对策、想办法,找出真正的“病根”。

(5)关于“学用‘两张皮’问题严重,开展学习上下一般粗,针对性不强,不能结合联社实际进行深层次研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2021年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问题整改学习计划》,将专题研讨列入学习内容。二是邀请市委讲师团就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专题培训。三是党组书记亲自授课,结合系统实际,就如何使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充满活力进行了探索研究。

(6)关于“党的十九大精神等重要学习内容机关干部说不清,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基本说不出,甚至没听说过‘西迁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西迁精神”列入《2021年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问题整改学习计划》。邀请市委讲师团就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向机关和企业党员干部印发《党员干部学习读本》。三是2021年3月26日,对系统企业党组织书记进行了党务知识专题培训。2021年3月31日,对系统企业党员领导干部101人进行了党务知识应知应会测试。四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机关党员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教育。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7)关于“运用‘七个坚持’推动市属集体工业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没有从思想深处引起重视。2015年至今,联社系统没有传达学习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1年3月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2015年至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七个坚持”。二是向机关各支部、企业党组织印发通知,督促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七个坚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三是结合系统实际,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措施,运用“七个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努力推动市属工业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8)关于“落实十项重点工作不力,缺少顶层设计,至今没有结合联社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对长期存在的小散企业弱、亏损企业多、企业负债高、历史包袱重、职工权益保障不力、企业领导班子老化等问题研究解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十项重点工作的学习,并结合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十项重点工作新突破,把市工业合作联社工作与十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自觉为十项重点工作新突破作出贡献。二是结合《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建议稿)》和十项重点工作新突破的内涵,编写完成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十四五”发展规划》。三是参考《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精神,加强企业资源开发利用,加快企业改革改制,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9)关于“班子‘守摊子’思想严重,缺乏改革勇气。联社“十三五”发展行动计划确定的出台《深化市属工业集体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至今仍未出台。企业改革、改制、发展中的产权界定、资产处置、职工安置、扶持政策等问题无章可循。近年来,企业改革推动效果不明显,表面改制多、有效改制少,改制质量差,有的企业甚至越改越难、问题频出,导致上访量持续增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制定并出台《深化市属工业集体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动企业改革改制,解决集体企业存在的问题。二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已改制企业公司制管理。三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科学、系统推进企业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让更多的职工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

(10)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关于加强‘六稳’、做好‘六保’重大决策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不强,守初心担使命作为不够,贯彻执行中央政策搞变通、打折扣。执行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相关办法不严格,在制定《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时,将‘任免全资企业的主要经营者’擅自扩大为‘任免所属企业的主要经营者’,对‘严禁自卖自买联社集体资产’‘由财政列支的联社工作人员,不得持有联社股份’等禁止性条款视而不见直接删除;”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从严治党、“六稳”“六保”、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指示精神的学习计划。二是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通过发放调查表、实地调研等形式,详细了解了企业在“六稳”“六保”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根据调研情况,整理形成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六稳”“六保”情况汇报》并提交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四是结合系统实际,通过实地调研、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对企业租赁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有针对性的帮助企业做好租赁经营工作。五是已将修订的《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各企业并严格执行。

(11)关于“执行市政府关于不得向下属企业收取管理费的决策部署不力,仅2016至2019年联社收取管理费高达356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4月10日前,已完成2016年至2021年收取管理费、资产占用费相关情况核实梳理工作。二是依据梳理核实情况,将2016年至2021年收取的管理费已全部清退完毕。三是按照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善《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按照管理办法收取资产占用费,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四是经党组研究,对资产管理处全体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12)关于“服务企业意识差,政策扶持少,谈话中,多名企业负责人反映联社对企业发展始终没有政策扶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为更有利推进企业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制度,修订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实行股份制改制的规范意见(暂行)》。二是为企业能够根据自身需求更便捷聘请法律机构帮助企业从事市场活动,修订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关于使用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暂行办法》。三是为规范企业财务及审计评估需求,修订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关于改革改制企业审计评估程序及有关财务事项的规定》。四是为保证改制企业职工利益,修订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企业改革改制职工分流安置的指导意见》。五是为进一步扩大企业招商引资力度,修订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企业招商引资的规范意见(暂行)》。六是为满足公司制企业职工股东及企业改制股权市场化流通,修订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关于实行公司制改革产权出让实施细则(暂行)》。

3.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13)关于“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在干部群众中整体威信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临时负责人针对该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二是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强对发展的顶层设计。2021年4月1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分析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2021年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三是党组已从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入手,多次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并到所属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经济运行、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建方面情况,认真听取基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14)关于“党组临时负责人作用发挥不够,抓班子、带队伍力度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临时负责人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刻地剖析。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深刻检查自己的不足之处。二是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对基层企业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积极开展后备干部推荐工作。

(15)关于“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在制约企业发展问题、保障职工权益等方面征求意见不充分,诸多问题议而不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对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不能深入群众听取意见等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二是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和《领导干部民主集中制读本》《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章节,进一步提高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党组成员深入基层企业进行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使党组决策更加符合企业实际,更好的保障职工利益。

(16)关于“‘三重一大’执行不严格,涉及企业改制、重大信访、人事任免等问题长期在办公会上研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和《领导干部民主集中制读本》有关内容,深刻认识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准确把握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与基本原则。二是将“三重一大”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全部列入党组会议研究讨论范围。三是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彻底纠正“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7)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的不牢,大局观念不强,制定政策考虑领导多,考虑基层干部职工少,存在‘与民争利’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制定了“以人民为中心,保障职工权益”的调研方案。设立整改落实意见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立行立改。已将调研通知和调查问卷下发至各公司及下属企业,组织在岗职工认真填写。调查问卷共计下发24家企业,现已收集并形成调研报告。通过整改,进一步树牢党员领导干部“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立起大局观念,强化保障职工权益意识。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其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定期对整改企业进行抽查,以落实其整改效果。对没有问题的企业也将采取监督、定期抽查的措施,确保企业以及职工的权益保障落到实处。

(18)关于“班子成员自身要求不严,多名班子成员先后受到党纪处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自查,2013年以来多名班子成员先后受到党纪处分。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深刻,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党性修养不够,不能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执行政治纪律标准不高,导致违反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纪案件发生。二是2021年3月18日,在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就加强自身作风纪律方面分别做了深刻的对照检查,依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9)关于“遇事不敢担当,对反映问题的企业职工推诿扯皮、开空头支票、做甩手掌柜。”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倡导服务机关。通过开展“行政效能革命”,利用微信、QQ以及学习强国APP等平台,拓宽职工群众反馈问题的渠道,实现多平台、多渠道对接,提高机关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大整改力度。针对职工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明确责任和时限要求,做到“件件有时限、事事有回音”。同时制定出台《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奖惩实施细则》,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人员的查处问责力度。三是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实在在为企业职工解决难题。四是立说立行,主动担当作为。系统一户企业发生出纳携职工慢性病报销款潜逃事件后,党组考虑职工实际困难,在与相关部门沟通案情进展的同时,主动为企业职工协调借款,解决了职工的切身问题。五是心怀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东方花园”事件自2013年6月发生以来,维稳压力始终高位运行。为全力推进项目后续工作,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项目推进工作,同时机关业务处室多次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规划手续的办理事宜。六是树立“重落实、抓实效”的观念。系统一户企业因资产置换遗留问题,导致职工持续上访,党组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了解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并召开座谈会,面对面了解职工的想法,同时成立解决该厂资产置换问题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妥善解决职工上访问题,推进该企业的资产置换工作。

(20)关于“班子对下属企业失察失管,长期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联社系统的问题线索反映数量始终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摸清企业底数。2021年上半年,由班子成员带队、企业改革处牵头各处室参与,对系统企业分三类展开调研,第一类以八大公司及直属企业为重点,第二类以困难企业为重点,第三类以需要调整的企业为重点,做到所属企业全覆盖。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通过抓党建带好队伍,党组成员以上率下,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充分发挥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西安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为确保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积极落实企业退休党员(下岗再就业党员)转社区工作。三是针对反映问题线索居高不下进行认真梳理。近年来,共接待职工群众来信来访260余人次,累计收到案件线索22件,其中上级转办件16件,自收件6件。已办结19件,上交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办结3件,纪检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对于反映的重点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

(21)关于“对联社企业大额借款长期不还、违规购房、私拆厂房、私设帐外小金库、厂务不公开以及企业领导长期以白条形式领取现金、私自改制造成集体股份流失等问题监管失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财务工作检查方案》印发企业,按照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安排检查工作,要求各企业领导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对待。2021年4月10日前各企业按照方案对相关问题逐条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2021年4月10日后进入重点检查阶段,聘请中介机构对10户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各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也按照方案对所属企业进行重点检查。2021年6月,各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对重点检查及自查发现的财务问题进行整改,并上报财务整改情况报告。二是2021年3月19日,向4户借款企业发出了催款通知函,4户企业对债务认可,催款通知函收执确认,并提出了还款计划及说明。三是针对“企业私设帐外小金库”问题,首先监督下属企业完善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其次指导企业内控制度的建设及程序的完善,达到内部监督。加强财务检查监督,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针对“私自改制造成集体股份流失”问题,首先加强改制企业对相关政策及文件的学习与培训,其次指导企业按照相关改制文件的要求制定详细方案并付诸实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发展。五是针对“私拆厂房”问题,企业与原合作方就合同纠纷,已通过司法程序进行了裁决。六是经党组研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22)关于“2013年以来,班子没有学习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论述,没有专题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2016年7月《西安市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下发,联社直到2020年4月才制定实施方案。班子成员均未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研究并制定《中共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2021年6月底,党组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并完成《中共西安市工业合社联社党组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责任细化至个人,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工作重点,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并纳入系统2021年党建“四互”检查内容中。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下发各种相关学习资料,并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为机关干部、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三是注重舆论引导。由市工业合作联社舆情管理小组统一管理系统各级单位的网络平台、工作上传信息,重大舆情立即上报市工业合作联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23)关于“主体责任意识淡化,‘一岗双责’缺位,没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督查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主持召开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内容,围绕扎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意识形态方面工作进行研讨交流。二是在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对“主体责任意识淡化”、“一岗双责”履行问题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力进行了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三是制定《中共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下发至机关及所属企业。四是将2021年意识形态学习安排纳入《2021年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问题整改学习计划》,党组每年至少有两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与分析研判。五是加大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检查,将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内容纳入系统2021年党建“四互”检查内容中。通过以上措施,促进了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

(24)关于“党组2018年、2019年向市委宣传部报送的意识形态工作材料部分内容自相矛盾,真实性存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8年至2019年报送的相关意识形态工作材料进行了筛查,发现材料中确实存在自相矛盾,且有不实的内容。二是经党组研究,对拟稿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核稿人在支部会上做自我批评。通过整改,强化了机关干部的责任心,增强了不断学习的主动性。

(25)关于“缺乏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意识,没有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对重大事件、敏感问题处置不及时、不果断。在陕西振发置业有限公司虚构项目售房事件中,联社党组介入不及时,主动发声缺失,错失事态发展的最佳引导时机,导致该问题先后被中央电视台、西部网报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与西安网信办取得联系,上报市工业合作联社负责舆情的管理部门及联系人,畅通舆情上报渠道,及时上传党组信息。二是在全系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下发《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2021年维稳信访工作安排意见》,安排部署开展矛盾纠纷风险点排查工作。通过下基层调研,听取企业汇报,指导企业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三是派人每周约访“东方花园”受骗群众,通报建设项目报审进展情况,群众情绪基本得到稳控。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问题。

(26)关于“照本宣科,不讨论、不研究。习惯于对中央和省市下发的文件改头换面直接印发,结合联社和企业实际不紧密。如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等工作方案,照搬照抄情况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加强对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的深入学习,结合系统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是针对印发文件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对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对2013年以来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梳理,对照搬照抄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经党组研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27)关于“工作落实不及时、不扎实。市委2019年1月印发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截止目前联社仍未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2019年2月,向市纪委报送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问题和整改清单,因查摆问题流于形式,被市纪委要求重新梳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制定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措施并完善了整改清单。二是经党组研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通过整改,提高了机关干部办事效率,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明确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正的方向。

(28)关于“未落实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未研究制定联社具体工作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2020年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关于持续解决形式主义问题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通过学习,对中央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的要求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二是对近年来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进行了梳理。三是党组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为基层减负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从精简文件、压缩会议、改进调查研究、规范督查检查等方面研究制定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负面清单》。

(29)关于“班子成员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要求不到位,深入企业跟进督导不经常,有的机关干部落实信访窗口首问负责制不到位,推脱应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出台《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约访制度》,并于2021年4月1日进行了公示。二是全面落实信访窗口首问负责制,明确处室人员责任分工,同时开展常态化监督,对日常巡查发现或经信访人检举查实违反首问负责制的人员,将按照两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行严肃追责,竭力保障群众合理诉求得到高效处理,从源头杜绝小问题变成大麻烦,初访件变成重复访。

(30)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助企干部深入企业一线督导检查防疫工作少。复工复产期间,仅对相关文件进行了原文转发,没有专题研究过帮助企业纾困的具体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每季度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家、省、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疫情期间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优惠政策。二是疫情防控督导小组按照党员干部包抓企业的具体安排,由组长带队每月最少深入所包抓企业检查督导疫情防控工作2次。三是各督导小组、各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各直属企业疫情防控办每周五18:00前上报疫情防控工作统计表。四是积极与市国资委等部门联系,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各类优惠贷款、扶持政策、补助资金政策,帮助企业争取更多有效资源。

(31)关于“个别干部对待下属企业态度蛮横、口气强硬,企业敢怒不敢言,有时一天向企业多次发文,反复要求企业安排人员到联社领取文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机关各处室一方面针对工作作风存在的有关具体问题和表现进行梳理自查,另一方面积极诚恳地征询企业意见和建议,对服务企业意识缺乏方面的具体问题和表现进行梳理自查。二是加强各处室之间协调沟通工作机制,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切实规范公文收发工作程序,提高公文运行效率。三是制定下发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关于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业务群及下行文件、通知管理的暂行规定》并严格落实。

(32)关于“怕出事宁可不干事,工作开展得过且过,缺乏干事创业的精气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针对“怕出事宁可不干事,工作开展得过且过,缺乏干事创业的精气神”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和措施。二是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对企业服务意识。结合此次整改,要求机关各处室一方面针对工作作风存在的有关具体问题和表现进行梳理自查,另一方面积极征询企业意见和建议,对服务企业意识缺乏方面的具体问题和表现进行梳理自查,并根据查找出的问题和表现提出具体改进意见。

(33)关于“日常管理不规范,推诿扯皮情况长期存在,考勤、请销假等制度执行不严格。2018年4月被市纪委批评要求每天考勤后,至今仍未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各处室的职责范围。二是修订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机关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三是严格落实机关人员考勤监督检查工作。机关纪委会同办公室每月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机关人员考勤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考勤登记、人员去向登记、请销假登记情况和机关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并填写《机关考勤检查登记表》。

(34)关于“工作主动性不强,服务意识差,对下属企业面临的困难,听汇报多、与一线职工交流少。对情况问题掌握的不深不透,执行政策审核把关不严。2019年以来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下访仅2次。在第三织袜厂改制中,因前期政策制定不科学,把关不严,导致职工持续上访,问题至今没有解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就企业改革改制、维稳信访等问题积极深入企业调研,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找出企业改革发展的问题短板,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方式,形成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系统企业调研报告》。二是针对市第三织袜厂改制存在的问题,在下一步企业改制中,科学系统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三是督促市服装鞋帽有限公司、市第三织袜厂按照《合作协议》,积极和开发商协商,尽快将剩余资金安置到位,妥善解决职工安置遗留问题。

2.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35)关于“政策制定、工作开展中,从自身利益想的多,从群众利益想的少。开展工作不能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个别领导干部对业务工作不熟悉,不查实情,不解实困,干部职工反映强烈。涉及联社机关人员身份待遇问题多次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却漠视企业职工正常诉求,有的企业至今无法办理职工的高龄补贴、慢性病报销,有的企业职工因社保欠账至今无法办理退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按照学习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三章节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专题论述。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了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二是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今年以来,市工业合作联社领导带队多次深入公司、直属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情况和听取基层汇报,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下一步发展打好了基础。三是开展职工保障专项调查。针对系统企业退休人员护理费、慢性病工作情况,养老、医疗保险存在问题的企业缴费及业务办理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和掌握了企业的相关情况,有针对性的指导企业开展相关工作。四是结合系统企业的实际,督促企业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做好有关工作。针对基层职工群众关心、关注的待遇、养老、医疗等热点问题,通过领导干部接访日、成立专项问题工作专班的方式,及时了解基层情况,积极推进相关急、难问题的处置,逐步化解矛盾,已解决13名职工退休养老问题。五是积极宣传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慢性病的有关政策,使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新政策,优化服务,方便职工,提高效率。

(36)关于“担当精神不足,面对企业职工因社保、养老、退休、安置等问题的不断上访,只是一味的回避。研究解决办法不系统、不深入,大多只是“隔靴搔痒”,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敢较真碰硬,企业改制稍一遇到困难,就搁置不管,缺乏破解难题的勇气。”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已经出台的《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的规范意见》《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企业资产置换项目管理办法》等7个文件进行调整完善。二是通过企业改革改制等形式筹措资金,拿出解决的措施,对于在企业改革改制中遇到的瓶颈问题,向上争取优惠政策,深入企业积极调研,听取多方建议,创新改革方式积极寻求解决办法,推进企业改革改制。

(37)关于“企业管理人员普遍老化,创新精神不强,改革办法不多,职工意见反映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系统企业退休返聘干部信息的摸底和收集工作,为下一步干部调整做准备,确保岗位有人接工作能连续,分期分批调整超龄领导干部。二是梳理近年来企业改制创新经验,为下一步推进企业改革改制提供新举措和办法。三是严格执行《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企业资产置换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企业资产置换方法程序。

(38)关于“巡察期间,民主管理不到位、厂务不公开的反应较多,在领导选任、股权转让等企业重要事项方面,职工缺乏应有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自查情况,现已制定《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企业厂务公开指导意见》,并于2021年6月10日前下发至各企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下一步将持续抓好落实工作,定期抽查各公司、企业执行落实情况,切实将民主管理落到实处。

(39)关于“有的企业在股权转让前未进行清产核算和评估确认。有的企业职工交不上养老但领导却长期多头取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巡察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下发《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企业领导干部兼职取薪情况调查表》,针对下属企业领导干部兼职取薪情况开展集中自查,要求系统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组织人员认真填写。二是已向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汇报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集体企业领导兼职情况,收到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关于对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使用集体资产等有关问题的回复》。进一步落实兼职取酬报备制度,修订《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关于企业领导干部兼职取酬的暂行规定》。四是将通过一系列措施减少企业领导干部兼职的情况。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

(40)关于“对纪律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疏于对干部的教育提醒。2018年以来,联社从未在重要事件节点针对廉洁过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的专项整治工作未安排部署,有的安排部署流于形式。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教育提醒不够、抓早抓小不够。纪律规矩意识淡漠,近年来联社系统多名干部职工受到处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了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系统党政主要领导和机关干部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系统企业领导干部进行集体谈话提醒。二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向系统党组织推送廉政提醒信息,安排机关干部深入企业开展纠治“四风”工作监督检查。通过廉政提醒,宣传廉洁文化,督促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四风”,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做到过节不忘纪律、不忘防控、不忘责任,确保各项党风纪律落到实处。

(41)关于“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问题时有发生。2014年至2015年无依据发放‘市级先进联社’奖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超出标准发放的数额已全部清退,共清退资金99512元。二是党组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进行了对照检查。三是党组成员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要求机关全体干部和所属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汲取教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42)关于“2014年借举行拔河比赛名义以现金形式给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发‘活动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将发放给个人的“活动费”11200元全部退回机关工会账户。同时经党组研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43)关于“对借调人员擅自发放年终考核奖。”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关于对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使用集体资金等有关问题的回复》精神,修订完善《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机关借调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规范借调人员相关补贴的发放项目及数额,杜绝违反劳动纪律、财经纪律问题的发生。

(44)关于“长期将收取的企业管理费和资产占用费,按比例以现金形式返还企业用于奖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3年至2018年将收取的企业管理费和资产占用费,按比例以现金形式返还企业用于奖励的情况进行了自查。二是经党组研究决定,取消以现金形式奖励企业。三是加强对《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政策及财务规定的培训学习,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会计规范执行。四是以现金返还企业奖励的形式不符合会计规范,经党组研究,对资产管理处全体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45)关于“存在联社机关干部在所兼职企业领取补贴的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于2021年4月16日向相关企业发放《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机关领导干部兼职领取报酬补贴情况调查表》,印发《关于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资产代表不得领取补贴报酬的通知》,进一步向机关干部重申纪律,杜绝机关干部兼职取酬违规行为。

(46)关于“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机关从企业借用车辆情况时有发生,下属企业公车管理及车辆费用报销混乱,企业领导因公车私用,私家车公养等问题正在被立案核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修订《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关于加强系统企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摸清系统企业公务用车配备基本情况,进一步明确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系统企业公车使用的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市上有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以及《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机关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制度》《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机关节假日期间公车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三是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按照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纪律检查建议书,经党组研究,对相关企业违规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共收缴违纪款项21302.61元。

4.关于资金、资产管理混乱,监管不力的问题。

(47)关于“未针对下属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导致管理权限模糊、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二是修订完善财务审计制度,加强企业审计工作。三是经党组研究,对资产管理处全体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48)关于“联社对下属企业的考核评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等制度建设不完善,联社及下属企业的财务制度的学习应

用不够的问题。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监督指导责任履行不到位,2017年至今仅检查过5家企业财务状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机关及下属企业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2021年6月10日-11日组织所属企业从事会计、出纳等财务工作的人员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了解最新的会计改革政策和动态,更新财会知识,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会计人员业务能力。二是不断加强对下属企业财务监督指导力度。修订完善《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改革改制企业审计评估程序及有关财务事项的规定》和《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关于加强企业审计监督和资产评估工作的通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三是有效整合监督资源。联合第三方审计机构,根据日常监督和信访反映情况,每年对各公司、直属企业开展财务审核检查。

(49)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报销审核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不合规报销凭证进行整改完善,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完善细化财务报销制度。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机关财务费用报销制度》。

(50)关于“联社及下属企业大额现金走账普遍,存在频繁公款私存的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培训提高下属企业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二是制定《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财务工作检查方案》,加强对下属企业财务检查。三是加强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监督和指导,尤其对企业大额现金使用及公款私存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审计监督。

(51)关于“在缺乏必要资料的情况下违规报销培训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查了2013年-2019年所有培训费,核实违规报销培训费用情况,完善手续。经党组研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

(52)关于“对重大资金使用、资产处置等事项决策随意性大,股权转让程序不规范,存在违规购买高风险理财产品的情况,借给下属企业4笔到期未收回,至今也未系统研究解决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对重大资金使用、资产处置等决策完善议事程序,必须坚持集体决策,严格执行《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杜绝决策的随意性。二是提高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意识,降低资金风险,购买理财产品必须严格遵守重大事项相关制度,党组会议集体决定,杜绝违规购买高风险理财产品。三是清理对下属企业的借款,加强借款资金管理。四是确保在企业中的股权权益。如发生股权转让,严格按照《公司法》及企业章程规定的程序执行,市工业合作联社作为法人股东必须通过集体决策,严格执行《公司法》《企业章程》《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自然人转让股权时,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实施。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织建设软弱涣散的问题。

(53)关于“党组没有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思想重视不够,精力投入不足,政治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制度化和常态化,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政治站位。重新修订了《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截至2021年10月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8次。二是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三是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夯实企业党建基础。四是印发《中共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关于开展2021年系统党建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四互”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党建自查,制定《系统党建工作督导检查量化评分表》,把党建督查工作落到实处,已开展3次系统党建督导检查,对14户党组织工作进行了督导。党组通过抓系统党建带好队伍,党组成员以上率下,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增强了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充分发挥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把党建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

(54)关于“对下属企业党组织建制、党员人数、党内领导配备等情况掌握不全、不透,导致开展具体工作时决策不科学、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关于完善各级党组织委员分工的通知》,制定党组织情况摸底统计表,要求企业党组织对本级企业党组织的建制、人数、领导配备等情况进行上报。二是2021年3月底,已经完成系统企业《党组织情况统计表》统计工作。三是结合系统年报工作,定期更新数据,及时向领导报告,确保领导及时掌握最新数据。

(55)关于“2017年联社撤销海洋厂等8个基层党组织后,至今未妥善安置撤销党组织所属离退休党员,致使一百余名党员至今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党员多次上访反映无法正常开展党的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整改要求,结合8户企业党员不同情况,对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进行分别督促落实。同时,积极推进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社区工作,确保退休党员正常过组织生活。截至2021年10月底,已有565名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社区。

(56)关于“班子成员对系统内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不够,对存在问题整改缺乏有效的跟踪落实举措。对党员干部严格管理监督缺失,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发现提醒、及时教育纠正不够。2013年至今仅开展过两次支部书记专题培训,党务干部业务不精、不专,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程序环节有缺失,党员档案不齐全,党建基础资料管理混乱、缺失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向系统党组织下发《中共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关于开展2021年系统党建督导检查的通知》。二是2021年4月26日,对系统支部书记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三是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发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党费收缴、意识形态等党建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制定《系统党建工作督导检查量化评分表》,进一步夯实党建自查工作落实。四是每季度通过随机检查、实地调研、走访群众等方式,对系统企业党组织党史学习教育、“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点评、奖惩,形成长效机制,督促党建工作高效落实。

(57)关于“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学习形式单一,专题研讨和互动交流少,结合联社发展需求不紧密,没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修订了《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结合实际进行研讨交流。二是加强监督机制。办公室秘书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规范化管理,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年底进行考核总结、每次学习讨论做好记录,学习情况及内容及时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三是提高学习效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开展专题讨论,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每年至少要撰写2篇以上。四是理论联系实际。党组成员结合系统企业实际,积极深入基层企业调研。

(58)关于“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互相批评的情况,思想交锋不够,批评‘辣味’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和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准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充分思想交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务必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二是认真召开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程序和要求。

(59)关于“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参加支部生活不经常。”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2021年度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二是按照学习计划对机关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三是通过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动支部党员遵守“三会一课”等制度,引领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把党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做细做实。

(60)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严格,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些基层党组织长期以传达学习文件作为党日活动,有些基层党组织除收缴党费外长期不开展党的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向机关和系统每个党支部发放《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150余册,要求利用“三会一课”进行学习。二是组织系统党员干部学习观摩西安市第一丝绸厂党建工作,通过经验介绍、查看资料,对标自身座谈交流等,进一步提高系统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三是明确班子成员抓党建“一岗双责”,将年度党建工作任务量化分解到其他班子成员,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本单位党建工作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四是充分利用党课、微信政治工作群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党员干部的学习和培训。全年发展党员4名,举办1期发展党员工作培训班。督促做好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61)关于“党费标准未按规定及时核算,有的企业返聘领导干部仅以返聘岗位补贴核算党费,标准比普通党员还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机关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退休返聘党员干部按照养老金和返聘补贴总额为基数计算党费。二是根据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并结合党建督导,检查系统企业党费收缴情况。三是上报系统企业返聘人员党费应缴、实缴、补缴情况统计表。四是经党组研究,对执行党费收缴不严格的党组织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2.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不严格的问题。

(62)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规矩意识淡漠,干部工作的领导弱化,选人用人满意度、公信度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的重要论述,按计划、按制度加强学习,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站位、担当尽责,增加职工的满意度、公信度。二是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3月1日和2021年9月1日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照整改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和自我批评。

(63)关于“联社兼职人员较多,缺乏有效的监管举措。目前,联社派出机关24人(其中2人已退休)在25家企业中兼有51个职务,但从未对干部兼任职务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机关人员作为市工业合作联社资产代表的管理,制定印发了《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委派资产代表考核办法(暂行)》,对考核的内容、考核的标准、考核结果的运用做了规定并严格执行。

(64)关于“存在变相擅自提高干部待遇和违规兼职取薪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等有关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不得兼职取酬文件精神,结合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关于对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使用集体资产等有关问题的回复》,进一步规范了集体企业领导干部兼职行为。通过布局谋划系统企业的重组合并和年轻干部培养,为深入解决系统企业领导兼职问题打下了坚实基础。

(65)关于“联社下属企业领导干部有8人兼职取薪,仅有两人履行备案手续,有的企业领导同时在4家企业任职。”问题的整改情况。

科学规范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规范企业领导干部的兼职管理工作,重视和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逐步减少集体企业领导干部的兼职,促进系统企业健康发展。对兼职取薪没有备案的6人进行批评教育,完善了备案手续。

(66)关于“联社机关借调情况普遍,在岗33人中10人为借调人员,占比达30%以上,其中两人借调时间超过23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机关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规范了借调人员的管理。二是调动了借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企业储备干部得到了培养锻炼,为解决企业领导干部年龄老化问题提供了一条途径。

(67)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要环节、重要资料缺失,全程纪实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手册》。 二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要求,对2013年至2021年干部选拔任用过程材料进行了重新整理,并做好归档保存。

(68)关于“近年来对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未进行干部档案审核和试用期满考核。”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二是加大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力度,已完成新提拔处级干部档案审核情况摸底,形成审核汇总台账。

(69)关于“对下属企业领导班子配备管理重视不够,以‘人事冻结’‘无人可用’为由,企业班子配备长期停摆,延期退休和返聘情况普遍,企业领导干部老龄化严重,联社8个直属公司(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中有7人超过60岁,占比87.5%,17个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中有11人超过60岁,占比64.7%,存在先返聘后审批甚至未经党组会研究就发文同意延期退休的情况,目前在岗企业领导干部中有43人已超龄但未履行任何手续,企业职工意见很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系统企业返聘领导干部信息表》,对各单位超龄退休返聘干部进行信息摸底。目前已完成下属企业与公司超龄返聘干部信息的摸底与收集。二是印发《关于在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系统内推荐后备干部的通知》,对系统后备干部按程序进行推荐。共计26家企业上报后备干部39人,已列入系统后备干部库,为下一步解决系统干部老龄化问题做好了准备,力争在两年内解决所属企业领导干部年龄老化问题。

(70)关于“知事识人、综合研判不力,不能有效激发干部活力,干部动力不足、士气不高、精神不振,与‘追赶超越’要求和联社发展需求存在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干部基本情况摸底通知和《企业领导班子信息表》《企业中层干部信息表》,摸底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基本情况,汇总《企业领导班子信息表》《企业中层干部信息表》,对系统企业人才情况进行了梳理。二是开展所属企业后备干部推荐工作,下发《后备干部推荐表》《推荐后备干部谈话登记表》《后备干部会议推荐表》。已对各个单位后备干部的名单进行收集与统计,建立系统后备干部库。三是修订市工业合作联社“三项机制”制度,加大优秀干部的激励力度,激发干部士气。严格执行干部考核制度,对无法正常履职的干部进行调整。为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打下坚实基础,系统干部士气正在逐步提振,使一些思想上有包袱、有顾虑、干事创业激情减退的干部有了主动作为的动力。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监督执纪浮于表面的问题。

(7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思路不清,分析研判少、具体措施少、督导检查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度,与系统28户企业签订《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系统企业84名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与机关15名处级干部签订《机关处级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要求系统领导干部坚决履行廉洁自律承诺,通过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筑牢廉洁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二是印发了《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纪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纪实手册》,使系统各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三是在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找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拿出实实在在的措施,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明显提高。

(72)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坚持不到位,流于形式,且未能结合新形势、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系统和机关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年的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已完成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的更新工作,并上报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是重新修订《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各项权力运行和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一项权力一套运行制度,一个风险点一套防范措施”的防控体系。

(73)关于“2018年以来,未专题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未按要求对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系统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与企业党组织签订《2021年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机关处级干部签订《2021年机关处级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与各公司、直属企业领导干部签订《2021年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三是对各公司、直属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机关各支部书记进行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及廉政提醒。党组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推进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74)关于“班子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清单中关于‘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够’‘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力量薄弱’存在假整改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主题教育活动期间,机关1名工作人员,为了完善资料,方便以后工作,自行将他人起草的领导班子材料改成了领导班子主题教育检查问题清单,并将“立即整改”错填写成“已整改”,造成此项问题发生。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并在机关开展“庸懒散慢虚粗”专项整治,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75)关于“机关纪委对于自身职责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担当,不敢较真碰硬。没有结合联社实际制定相应配套制度,纪检监察力量薄弱,业务不精,机关纪委未配备纪检专干,仅从企业借调一人从事纪检业务,联社系统内仅有10家企业配备纪委书记及委员,未实现纪检监察力量全覆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关于完善各级党组织委员分工的通知》,对系统企业纪委书记及纪检委员的配备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通过摸底调查,对未配备纪检专干的单位迅速完成配备工作,完善系统纪检体制配备,确保各企业配备纪检工作人员。二是2021年上半年组织系统纪检干部学习党纪法规知识、开展纪检干部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纪检干部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专业执纪能力。

(76)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有力,以案促改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系统党政主要领导和机关干部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系统企业领导进行集体廉政提醒,通过廉政提醒压实系统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要知责明责、履职尽责,自觉扛起实践“四种形态”主体责任,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从严从实、抓早抓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2021年上半年对系统纪检干部开展培训学习,提高全体纪检干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把“四种形态”落实好、运用好,充分发挥纪律的惩戒警示作用。

(77)关于“机关干部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共西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安市监察局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通过学习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行动自觉,倡导领导干部移风易俗、一切从简,引领文明新风,做廉洁自律表率。二是机关纪委工作人员深入系统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就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等问题进行了督导。三是经党组研究,对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78)关于“近年来,联社违规违纪情况屡次发生,但联社从未在系统内开展‘以案促改’,缺乏有效的堵塞漏洞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5月24日,结合系统违纪案件下发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在系统内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通过“以案促改”,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敲响警钟。党员领导干部增强了党性观念,坚定了理想信念,筑牢了道德防线,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了深刻的认识,守底线、存戒惧,坚决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四)市委巡察组4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1.关于“提高班子政治站位,自觉扛起政治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为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制定了《关于在市工业合作联社系统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贯彻方案》。

二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计划,结合实际经常性的开展专题调研。按照学习计划,已完成《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论述三》、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党组成员每年不少于4次深入基层企业进行调研。

三是在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就理论学习不重视、党性修养不够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对照检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四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主体责任,转变工作思路,切实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落到实处,密切联系企业和干部职工,强化责任担当,维护企业稳定,促进企业发展,不断增强职工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2.关于“密切联系企业和干部职工,驰而不息整治‘四风’”的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党组成员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学习中先学一步,工作中先干一步,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为职工群众办事的干部队伍。

二是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对照相关问题开展自查,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党组从提高班子政治站位,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密切联系企业和干部职工,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夯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四个方面着手进行整改。

三是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带头弘扬“创新、一流、务实、高效、担当”作风,增强干部勇于担当、服务企业的意识。举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警示教育专题辅导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的能力素质。

四是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系列论述,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机关干部服务企业意识。结合巡察整改,要求机关各处室一方面针对工作作风存在的“庸懒散慢虚粗”、怕出事宁可不干事、工作开展得过且过、缺乏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有关具体问题和表现进行梳理自查;另一方面积极诚恳地征询企业意见和建议,对服务企业意识缺乏的具体问题和表现进行梳理自查,根据查找出的具体问题和表现提出改进措施。

3.关于“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软弱涣散党组织管理与党员监督专项治理。

三是通过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按照程序发展党员、“四互”督查与党建考核量化体系等途径,不断提高党组织建设水平。印发《中共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关于开展2021年系统党建督导检查的通知》,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四互”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党建工作自查。

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三项机制”,修订配套措施,在系统内进行后备干部推荐,建立后备干部信息库,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印发《关于在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系统内推荐后备干部的通知》,要求系统各企业根据要求推荐符合标准的后备干部,为各单位进行后备干部储备,解决领导干部老龄化严重问题。

4.关于“夯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落实情况。

一是动态修订党组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并抓好贯彻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机关纪委就廉洁过节对8户企业进行了检查。

二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式,每年对纪检干部进行三次培训与考核,提高全体纪检干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水平。

三是与系统企业党组织签订《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系统企业领导干部签订《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与机关处级干部签订《机关处级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在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党组对参会的各公司、直属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机关各支部书记进行了廉政集体约谈。

四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案促改”等专项工作为载体,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下一步打算

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将持续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自觉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要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必修课”,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既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标本兼治,继续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补齐制度上的短板,形成管用的长效制度机制。

三是深化巡察整改成效。要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同抓好各项工作相结合,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动市属工业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7269496;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西一路278号,邮编710004;电子邮箱:gyls_xuncha@163.com。

 

中共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党组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