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来源: 周至县纪委           时间:2019-10-22 10:2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周至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二督导组和上级纪委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有关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切实将责任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组建专门工作机构,统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全局。成立核查专班,建立主要领导蹲点督办、副书记专门负责、各常委委员联点包案、定期听取汇报、关键环节及时请示协调等快查快办工作机制。成立8个督导检查组,聚焦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主责部门履责情况及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到位。

突出工作重点,聚焦职责定位。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基层“拍蝇”“打伞”“破网”结合起来,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确保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的统一,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深化宣传教育,巩固高压态势。充分利用电视、网站、报纸、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刊发工作动态70余篇(条),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工作手册》650本,张贴《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500份,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扫黑除恶宣传短信61条85400余人次。强化使命担当,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通报曝光党员干部涉恶问题1起9人,警示全县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严守纪法底线。

强化部门协作,从严执纪问责。建立与公检法等部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严格落实“四位一体”“一案三查”等工作机制,对8件涉黑涉恶案件启动“一案三查”,深挖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等问题。查处朱群羊黑社会组织案中充当“保护伞”18人。严格落实《周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责实施细则》,始终保持对涉黑涉恶问题“零容忍”态势,2019年以来,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6件,已办结18件,党纪政务处分44人,组织处理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