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凯军:带头学 带头用 扎实推动《条例》在全市民族宗教领域贯彻落实

来源: 驻市民委纪检组           时间:2018-12-29 16:59

 

 市纪委驻市民委纪检组组长  刘凯军 

  新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彰显了我们党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和重要遵循。现结合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条例》是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央印发的党内基本法规,围绕六大纪律列出了负面清单,划出了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这些纪律规定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纪律红线,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模范带头,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认真遵守。结合当前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就是要主动带头接受教育,深入查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个意识两个维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发挥好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深钻细研、带头学习。新修订的《条例》既有新增条款,也有修改条款,还有整合条款,使用了许多新表述,明确了一些新的违纪行为、新的处分种类和处分幅度,这些新的变化都需要认真学习,深入思考,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先学一步、深学一些,逐字逐句认真反复研读,领悟精髓要义。作为市纪委派驻市民委纪检组,要结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认真学习,着眼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在民族宗教领域的落实,思考问题,谋划推动工作。 

  三、作为纪律部队,必须严格执纪、精准问责。《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的基本依据,推动《条例》贯彻落实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必须严格执行,精准问责,既要把党的宗教政策落实到位,又要坚定不移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市纪委派驻市民委纪检组,将强化责任担当,督促驻在部门加强对区县宗教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督导检查;健全完善宗教事务审批程序办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坚持慎之又慎,严而又严;加强对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的管理,引导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积极为新时代大西安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依据新修订的《条例》,坚决铁面执纪、从严问责,以严格的纪律保证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