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红:划出纪律“底线” 与时俱进扎紧纪律篱笆

来源: 未央区纪委           时间:2018-12-21 09:45

 

 未央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组长 周春红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101日起实施。这是时隔近三年后,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一系列创新成果的巩固利用,也是中共再向全党划出的新的纪律底线,宜于扎紧纪律藩篱,随世而治。 

  通过学习,我认为新修订《条例》主要体现了四个一是贯穿了新思想。增写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了修订工作本身的与时俱进,使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了党的纪律体系;二是体现了新成果。新《条例》通过党内法规的形式将十八大以来的监督执纪 三类重点人、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固定下来,加强对工作的领导,确保监督执纪工作力度范围更大、聚焦更准、方式更灵活;三是完善了新机制。即推动党纪国法无缝衔接,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条至30条、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四是提出了新要求。新《条例》对一些违纪行为,如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宗教活动搞破坏,在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等六个方面,作出了从重或加重处分的规定,凸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震慑作用。严惩七个有之,丰富了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内容,进一步增强了纪律建设的实践针对性。 

  同时,也结合我在纪律审查中的实践,谈谈新《条例》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本次《条例》修订在总则中明确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并将四个意识纳入其中。这是让全党形成一盘棋,发一个音,走一条路,维护党领导一切的权威的地位。这也为接下来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明确了底线,细化了规则。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扎实的纪律保障。 

  二是增加对污染防治、扶贫脱贫、扫黑除恶等领域典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环境问题、贫困人口脱贫问题、黑恶势力问题是我们的三大攻坚战,也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只有为人民解决最关心,最贴近生活的问题,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况进行有效的震慑,才能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使纪律为国家稳定保驾护航。 

  三是新增对两面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新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纪律建设要始终以问题为导向,要善于寻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面对国家发展的新局面,此次修订有针对性的增加了一些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如两面人问题,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见诸行动等都将被处分,充分体现党的纪律条例与时俱进的创新性和时代性,这说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