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学森:坚持执纪必严 违纪必究 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来源: 驻市商务局纪检组           时间:2018-12-10 09:45

  

市纪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组组长 齐学森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从今年101日起施行,进一步释放了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作为一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应该先学一步,学懂弄通,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在我国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5年修订的《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此次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将十九大报告、新党章等党内法规细化具体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坚持问题导向、扎紧制度笼子的生动体现。党中央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将修订《条例》列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中央纪委自201711月起,着手研究修订《条例》,历时10个月。新《条例》紧紧围绕我们党承担的新使命新任务,作出了许多体现时代性的新规定。 

  二、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新《条例》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是在原框架内的升级版,既保持了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又体现了中央的新要求、适应了新形势,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增写了对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扶贫脱贫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欺压群众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纪律保障。先进行党纪政务处分,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这就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这些纪法衔接的内容,将执纪和执法贯通了起来,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修订《条例》本身,就是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营造不断加强纪律建设的浓厚氛围,体现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的鲜明导向,是对全党一次生动的纪律教育。 

  三、坚持纪严于法、纪法贯通,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新《条例》,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就是落实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是治党之戒尺。党规党纪是国法的先导,依规依纪也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体现。新《条例》,突出党纪特色,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还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条例》对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将过去几年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了总则中,进一步强化了《条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巨大成就有目共睹,新《条例》吹响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再部署、再出发的号角,向全党发出越往后越严的信号,纪检组要督促派驻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习惯于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全体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