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五年内制定或修订53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20-01-22 15:00

从2019年至2023年,甘肃将围绕15个方面制定或修订53项纪检监察重点法规制度,以加快构建全省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日,甘肃省纪委监委印发《甘肃省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制定工作五年规划(2019-2023年)》。《规划》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制定修订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保障机制作了规定。《规划》提出,甘肃省纪委常委会直接领导规划实施工作,全面把握项目的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调查研究作为提高法规制度质量的基本功抓紧抓实,并统筹推进法规工作队伍建设。

根据规划,甘肃将围绕完善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统一领导、信访举报办理、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党风政风监督、案件审理、自身建设、组织人事、信息技术管理、巡视巡察、派驻(出)机构、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外部衔接、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制定程序、机关内部管理等15个方面,制定或修订53项重点法规制度。

其中,需提交甘肃省委审议的6项,包括《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实施细则(试行)》、《甘肃省关于党委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违犯党纪的党员处分批准权限若干规定》等。省纪委监委制定或修订的47项,包括《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甘肃省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程序规定》、《“乡案县审”工作规定(试行)》等。

“我们将按照规划要求,蹄疾步稳地构建全省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为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甘肃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2019年,列入规划的《甘肃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向省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办法(试行)》、《甘肃省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甘肃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办法(试行)》等,已经颁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