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纪委监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周至县纪委           时间:2019-12-31 16:33

元旦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让党员干部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近期,周至县纪委监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周至县秦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原经理王群惠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费问题。2014年2月至2016年8月期间,时任县秦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经理王群惠多次安排单位出纳李某代其缴纳电话费35笔共计1484.67元,随后王群惠让李某以经手人名义在单位财务上予以报销。2019年12月,王群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周至县第三建筑有限公司原经理屈广荣违规发放电话费补助、违规报销个人培训保过费问题。2014年4月,时任县第三建筑有限公司副经理屈广荣安排单位会计钱某向职工发放2012年、2013年电话费补助共计8496元。2017年7月,时任县第三建筑有限公司经理屈广荣在陕西省建设新技术推广中心报名参加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利用职务之便在单位报销个人培训保过费2000元。2019年12月,屈广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周至三中督学刘乃随、县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调研员王彦辉公款购买烟酒礼品等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时任县中小学保健所所长刘乃随、王彦辉在单位报销费用共计37120元,其中烟酒7980元、土特产5896元、礼品报销23244元;2014年8月,时任县中小学保健所所长刘乃随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将2万元公款借给个人使用;王彦辉在担任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所长期间,超标准购买体育用品共计5100元。2019年12月,刘乃随、王彦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周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党支部书记孟高良公款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市级财政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周至县青化镇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通过立项,周至县水利管理站成立项目勘测设计小组,利用工作之余对该项目进行勘测和设计。2014年1月,市水务局下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核定项目勘测设计费55100元。2014年10月,经县水利管理站班子同意,决定给项目勘测设计小组成员,按照150元/天的标准发放设计费。经时任县水利管理站站长孟高良签批,出纳侯某从市水务局下拨的项目勘测设计费中取出22200元现金发放给7名参与设计的单位职工。2019年12月,孟高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周至县小水重点县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范小庚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费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时任就惠渠管理站站长范小庚以多种理由安排就惠渠管理站会计刘某代其缴纳电话费27笔共计2610元,范小庚签字报销。2019年12月,范小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周至县渔政监督管理站站长黄庆华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费、公款发放补助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8月,周至县渔政监督管理站站长黄庆华违规在单位报销个人手机费17笔共计4100元;2013年6月,渔政监督管理站开会研究决定派本单位一名同志到山区保护站工作,并按照每人每月补助650元发放补助。按照该标准,共发放补助9100元。2019年12月,黄庆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周至县水政水资办党支部书记、主任李战社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费、公款购买烟副食礼品问题。2014年2月至2017年10月,时任县水政水资办副主任李战社在单位报销个人手机费8笔共计1900元;2014年至2015年,李战社在任县水政水资办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县水务局水政水资办使用日常办公经费购买烟副食礼品等共计支出22167.91元。2019年12月,李战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周至县楼管景区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刘修合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费、公款发放值班费和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时任楼观景区供水管理站站长刘修合在单位报销个人手机费13笔共计2519元;2017年3月,时任楼观景区供水管理站站长刘修合在没有相关文件依据、未向县水务局领导请示的情况下,按日工资三倍标准向11名春节值班职工发放2017年春节值班费共计11246元;2017年6月,时任楼观景区供水管理站站长刘修合在没有相关文件依据、未向县水务局领导请示的情况下,安排会计用单位经费向刘修合等5人每人发放扶贫补贴400元,共计发放2000元。2019年12月,刘修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周至县防汛办党支部书记、主任仝昌华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费、公款发放补助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11月,时任县水利工作队队长兼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仝昌华在单位报销个人手机费17笔共计4800元;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时任县水政水资办主任仝昌华在单位报销个人手机费4笔共计923.52元;2017年,仝昌华召开会议,研究通过向本单位参与扶贫的职工、参与红袖章执勤的职工发放生活补助一事,全年向参与下乡扶贫职工共发放4次生活补助累计金额20000元,向参与红袖章执勤职工发放1次生活补助累计金额5600元。2019年12月,仝昌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周至县西骆峪水库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徐栓稳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费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11月,时任绿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徐栓稳在单位报销个人手机费54笔共计13090元;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时任西骆峪水库管理站站长徐栓稳在单位报销个人手机费8笔共计2800元。2019年12月,徐栓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