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西安市监察局是市政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市政府和省监察厅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
(二)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区县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
(三)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理的申诉。
(四)会同市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区县政府做好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和机构组织建设;审核、考察各区县监察局领导班子人选;负责市监察局派驻、派出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的考察任免。
(五)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拟定行政监察工作的地方性规章制度。
(六)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制定的有关涉及行政监察的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八)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省监察厅和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促进廉洁从政;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三、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市监察局2013年末实有行政在职人员65人。
(二)资产情况
截止2013年末,市监察局固定资产总额7133203.22元。
(三)经费管理方式
西安市监察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独立核算行政机构,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四、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一)相关依据
2014年度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的原则编制。
(二)测算分析情况
1、人员经费
以2013年末市监察局实有在职人数及工资额为基数,按照国家规定工资福利政策标准编制。
2、日常公用经费
以2013年末市监察局实有在职人数为基数,按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制。
3、项目支出
以完成年度项目工作任务需要为基本,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编制预算。
4、2014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度收入预算总计841.4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841.49万元。
2014年度支出预算总计841.4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6.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67万元,项目支出216.00万元。
西安市监察局2014年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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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支出内容 |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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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安排数 |
事业收入安排数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数 |
其他收入
安排数 |
合计 |
841.49 |
84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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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
625.49 |
62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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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福利支出 |
466.85 |
46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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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0.97 |
1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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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7.67 |
5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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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216.00 |
2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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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服务 |
216.00 |
2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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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事务 |
216.00 |
2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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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16.00 |
2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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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监察局2014年一般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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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用 |
公务
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西安市监察局 |
107.90 |
5.20 |
5.50 |
97.20 |
9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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