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蓝田县委关于市委巡察联动组对蓝田县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 蓝田县           时间:2020-05-27 11:23

根据市委部署,2019年6月3日至6月30日,市委联动巡察组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蓝田县开展了专项巡察,8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6方面13类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3条。蓝田县委对反馈意见细化分解具体问题33个,制定整改措施81条,目前,已完成整改31个,未完成整改2个,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一)提高认识抓整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市委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持把讲政治作为整改工作“生命线”,坚持“业务里面有政治”,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次政治体检。市委联动巡察组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专项巡察也是政治巡察,根本是要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巩固深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市委联动巡察组开展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是一次全新的探索实践,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对于市委联动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们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坚持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市委联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县委书记陈顺利领办问题14件,县长任涛领办问题8件)。一是坚持政治站位,聚焦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重点监督政治站位、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情况,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而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理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本质问题、深层次问题;三是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敢当“黑脸包公”,以坚决的担当和有力的行动诠释对党忠诚;四是坚持授权有责,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精准把握政策,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推动解决问题,为切实保护好秦岭这一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加强领导抓整改。成立由陈顺利、任涛同志任双组长,朱彤、樊博、韩格峰等同志为副组长,县委秦保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蓝田县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秦保局,下设协调组、督导组、材料组,抽调相关单位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领导干部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及时部署、任务及时落实、工作及时督导、信息及时上报,为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2019年8月12日,县委书记陈顺利主持召开县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和省、市委联动巡察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反馈问题专题会,就制定省市巡察整改方案、扎实开展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8月19日,十六届县委第100次常委(扩大)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等文件。同时,我县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涉及我县有关问题的整治工作方案。8月20日,第18届69次县政府常务会集体学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头看”暨全省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8月22日,我县召开省市委联动巡察组对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9月6日,第18届73次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同意《蓝田县秦岭北麓农家乐整治奖补办法》。9月26日、9月29日县委常委班子、县政府班子分别召开了民主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达到了预期效果。利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进行强化学习。8月19日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违建别墅问题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关于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有关会议精神等进行再学习。8月22日,邀请陕西省委党校唐莹老师向县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各镇街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做了“建设生态文明共筑美丽中国”专题辅导报告。通过学习使全县各级干部更加敬畏秦岭、自觉保护秦岭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形成。

(三)紧盯问题抓整改。作为蓝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负责人,陈顺利同志坚持把市委联动巡察作为政治体检、作风体检、行动体检,从思想、行动、机制上抓紧抓实抓牢。坚持提升站位。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从思想深处、工作部署、行动落实上把市委巡察联动组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最重要、最迫切工作来抓,以“业务里面有政治”站位,扎实改、认真改、彻底改。坚持狠抓落实。聚焦反馈问题,按照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四个亲自”要求,聚力抓整改、抓落实。9月26日县委常委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常委班子和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全面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会前共征求意见36条,会上成员之间批评意见42条,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开出实效,达到了红脸出汗、团结奋进的效果,进一步增强了保护秦岭的集体意识。坚持立行立改。全面砸实各级工作责任,8月13日,陈顺利同志集中向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分管副县长、法院院长等县级领导下发了《市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问题交办单》,将问题细化、责任夯实。先后7次到问题突出的葛牌、辋川、普化、九间房、灞源等镇,调研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到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倒逼,推动整改向基层延伸。同时,县委积极落实“1+N”工作机制,制定了《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16个牵头部门分别制定了整改子方案。2019年11月13日县委常委会审定了3个月整改情况报告,并按期报送市纪委监委和市委巡察办。2020年3月30日,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整改工作报告。

(四)强化问责抓整改。针对反馈问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分别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按照要求抓好整治工作。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共计问责14人(不含问题线索和信访件问责人数),其中党政纪处分2人,诫勉(提醒谈话)12人。如汤峪镇骆驼岭水库农家乐违建问题,2013年底至2014年底,汤峪镇侯家村侯立柱在未取得土地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骆驼岭水库旁建设骆驼岭现代农业观光示范园经营用房,共计12间两层房屋,另外还有木质仿古亭4座及10余间石棉瓦临建房屋。时任骆驼岭村党支部书记龚育章、村委会主任张军红对侯立柱违规建房监管不力,负有主要责任,时任史家寨镇副镇长朱宏维(撤乡并镇前骆驼岭村属原史家寨镇管辖)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县纪委对朱宏维进行了告诫约谈,汤峪镇党委分别给予龚育章、张军红党内警告处分。

(五)完善制度抓整改。制定并印发长效机制文件5份,分别为《蓝田县秦岭保护区农村村民宅地基管理办法》《蓝田县秦岭北麓“五乱”问题专项巡查工作方案》《蓝田县秦岭北麓“五乱”整治反向扣分实施办法》《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中共蓝田县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秦岭保护区宅基地管理逐步规范,初步形成了“五乱”问题有人抓、有人管的局面,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增强了保护秦岭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推动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六)彻底整改抓成效。县委、县政府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严守“生态红线”,并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促进秦岭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筑牢生态屏障。坚持不懈抓好秦岭北麓违建后续整治,全面完成省委巡视、市委联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654宗违建整治“见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清零”,农家乐专项整治通过验收。“三园”建设绿化1.7万亩,“五路”两侧绿化美化757亩,获评“全国造林绿化模范单位”。二是厚植生态根基。强化灞河生态环境治理,实施灞河水源地5个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治灞河混流口42个,新建县污水处理厂出水口等3处生态湿地70亩,万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南区泵站工程通水运行。建成李家河、岱峪水源地上游和汤峪河“一条沟”农村污水处理站。启动“河湖长制”项目52个,新建涝池14座,治理峪口12个,新修河堤33.2公里。辋川河峪口段综合治理工程扎实推进,打造生态水面221.6亩,入选全国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三是树立生态品牌。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煤改洁4.96万户,整治“散乱污”企业136家。建设清洁驿站8个,配备垃圾分类设施1.9万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热电联产项目率先在全市建成投运,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场建设稳步推进。强力铁腕治霾,全年空气优良天数265天,连续三年位居全市第一,荣获“中国天然氧吧”称号,好山好水好生态成为蓝田“金字招牌”。

二、全面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要求还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领会还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查阅县委文件存档资料,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5月13日至2018年4月16日的四次批示、一次指示,县委收到指示批示的具体时间均不明确,无法印证县委学习批示指示情况。2018年7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关于秦岭北麓问题的第六次批示后,县委才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传达学习。2017至2018年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未落实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要求。2019年没有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等进行研究,相关会议研究多以提要求代替制定具体措施。2018年以来,县委中心组学习31次,只有2次集中学习邀请了市委党校赵晓娥和西北大学生命科学院岳明作专题辅导报告。个别谈话中随机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问题提问23人,均回答错误。在对县委班子成员10人,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11人集中理论测试中,仅6人测试及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继续坚持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党的建设、脱贫攻坚、秦岭保护“三个必研究”及中省市重要文件、会议精神、领导讲话“三个必学习”机制,通过讲党课、专题调研、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制定了多项长效机制管理办法、文件,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共组织学习19次,其中专题补学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5次,通过学习,提升了各级党政领导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邃要义的领悟和理解,提高了对秦岭保护的认识。二是召开整改专题会议13次,县委常委会10次、县政府常务会7次,县长办公会25次,邀请省委党校专家向全县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做了题为“建设生态文明,共筑美丽中国”专题辅导,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并列入县级相关部门和镇街主要责任人讲党课内容。三是围绕秦岭保护、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讲党课“擂台赛”。开展秦岭保护等理论宣讲村村行活动5次,受教育600人次。聘请省人大法规处和市委党校专家专题培训习近平生态文明理论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四是按照已出台省《条例》及市《条例》(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县(市、区)依据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应制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目前,因省、市规划还未出台。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们已开始做编制实施方案的前提基础工作,待省市规划出台后,立即组织编制。五是出台了《蓝田县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和《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发挥县委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秦保委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席会议等机制。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已召开县委秦保委全体会议2次,研究解决了秦岭北麓违建整治遗留问题整改工作。六是县考核办增加了沿山镇街和相关部门秦岭生态保护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权重,以目标任务120分为基数,确定沿山镇街和相关县级部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分值不低于目标任务总分值的10%,其中沿山镇街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分值不低于“生态报表”分值的50%。进一步细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明确将秦保队伍建设、网格化管理、“五乱”巡查整治、资金投入和宣传教育等列入12个沿山镇街和18个职能部门的考核指标范围,确保考核内容更加明晰,责任单位更加具体。把生态实绩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着力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导向作用,引导各级走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形成重生态、抓生态的工作导向,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关于专项整治整改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2)关于“县委、县政府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后续工作中后劲不足,2018年8月,滋水山泉项目就被县委、县政府排查为违规项目,截止2019年6月19日市委巡察组到现场查看,还未拆除到位。温泉水镇项目对涉事企业法人追缴罚金欠款400余万元,截止巡察期间没有完全到位。市委环保督察对李家河水库氮超标问题要求2017年12月整改完成,蓝田县上报已完成整改,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发现此问题并未整改,再次要求2018年12月完成整改,蓝田县依旧上报已完成整改。巡察组现场查阅李河家水库2019年5月20日国家城市供水水质检验报告,显示氮超标3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滋水山泉项目拆除不到位问题属实,反馈问题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令小寨镇负责,县秦保局配合,加快拆除工作,于2019年7月2日全部拆除整改到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县纪委对滋水山泉项目拆除缓慢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给予时任镇长姜小刚诫勉谈话处理并调离。二是温泉水镇项目对涉事企业法人追缴罚款问题,县法院将涉事企业绿洲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绿洲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按照司法程序,目前,涉案人员无执行标的,县法院于2019年9月25日将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持续加大对此案跟踪监管。三是县纪委对县生态环境局综合科科长赵琦和县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张红翼分别以谈话的形式进行了提醒。县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研究分析径流土壤淋洗导致总氮超标,非单纯人为因素造成,省市环保部门认可并认为径流土壤淋洗导致总氮超标问题普遍。

(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制定落实行动还比较迟缓方面

(3)关于“县委、县政府在省市新修订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还未出台的情况下,没有及时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和本县实际制定相应制度规定。6月11日市委巡察组集中进驻,县政府当天出台县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考核办法(蓝办字〔2019〕81号),6月13日,县纪委才出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办法(蓝纪发〔2019〕35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提请县委秦保委全体会议审议了《蓝田县秦岭保护区农村村民宅地基管理办法》《蓝田县秦岭北麓“五乱”问题专项巡查工作方案》《蓝田县秦岭北麓“五乱”整治反向扣分实施办法》《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中共蓝田县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并组织实施。先后多次召开农家乐专项整治、省市反馈遗留问题推进会等专题会议11次,召开秦保委会议2次。有力地推进了秦岭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为下一步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了基础。二是从行业监管角度出发,明确各成员单位秦岭保护工作职责,并要求各成员单位及时梳理上级相关部门涉及秦岭监管的文件政策,每月与县委秦保委办公室沟通对接一次,使相关文件制度出台更及时、更有效、更规范。

(4)关于“县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回头看’重点任务分解表规定的完善野生动植物相关数据库、修订秦岭北麓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制定秦岭北麓恢复植被实施方案和秦岭北麓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等工作还未开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天然林保护专项规划、湿地保护专项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由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待规划编制后,我县遵照执行即可。市资源规划局已启动野生动植物相关数据库调查更新,2019年12月,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项目已经通过专家评审。目前,陕西省动物研究所正在根据专家意见进行野生动植物相关数据库数据完善,待检查验收后,将于2020年6月正式进行成果移交。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上两项工作市秦保局已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建议从《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中取消。为了切实加强秦岭生态修复,我县编制了《蓝田县秦岭北麓生态修复工程规划》,制定了《秦岭北麓退耕还林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创新模式,以“三园”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秦岭生态修复,截至2019年底累计完成1.7万亩绿化工作,2020年“三园”建设已经启动,计划完成绿化任务3000亩。

(5)关于“全县农家乐综合整治工作,仅进行了前期摸排,对如何解决证照不全、乱排乱放、乱搭乱建问题,没有具体措施,还处于等政策的观望状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县秦岭北麓共有农家乐经营户793户。按照西安市农家乐专项整治方案,制定了蓝田县秦岭北麓农家乐整治方案及奖补办法,以证照规范、垃圾分类、污水治理为整治重点,对农家乐经营户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以污水整治为重点,要求农家乐污水处理、垃圾分类、油烟分离、油水分离等设施到位,并完善相关经营手续,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农家乐检查验收3次。2019年11月,572户手续已完善、具备经营条件、整治到位的农家乐已通过市级验收。关闭存在乱搭乱建、乱排乱放问题农家乐239家。并对保留农家乐实行星级管理,实施“减法”管理,组织成员单位定期对农家乐经营进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每年对全县农家乐考核评比,奖优罚劣,有序进出。

(6)关于“经过七轮排查,确定全县‘大棚房’问题项目83宗,但拆除工作进展比较缓慢,县委主要领导多次向包镇县级领导、分管县级领导和镇街的主要负责人下发《提醒函》并召开现场会,才得到落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过七轮排查,我县“大棚房”问题共排查各类图斑及点位2993个,最终确定“大棚房”问题项目83宗,总面积10560.81亩,共违规占用耕地面积260.71亩,涉及“大棚房”问题304个,其中Ⅰ类301个,占用耕地面积256.39亩;Ⅱ类3个,占用耕地面积4.32亩;Ⅲ类0个。另外处理土地违建类277个,面积2757.44亩。涉及“大棚房”问题项目建设总投资35529万元,其中享受财政补助5396.89万元,应追缴资金62.4万元。截止2019年3月18日,我县已完成整治整改项目83宗,问题304个,占任务量的100%。县委组织部针对“大棚房”整治工作中存在的执行不力问题,从干部作风入手进行核查调阅“大棚房”整治相关资料,对工作推进相对靠后的洩湖镇、汤峪镇、孟村镇领导班子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三)县委、县政府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还有差距方面

3.关于政治站位还不够高的问题。

(7)关于“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后,县委、县政府还存在重经济轻生态,重建设轻治理的问题,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上发展账算得多、生态账算得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县以前的发展模式或多或少存在不算大账、不算长远账、不算整体账、不算综合账现象,部分项目粗放且不可持续。要算清这笔事关子孙后代的长远账,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上,必须放弃眼前利益,不搞短期行为,久久为功,狠抓生态建设和秦岭环境保护,积蓄绿色财富,守护好大秦岭永续发展的根基。在项目准入时严把生态关,对破坏生态的项目,坚决不允许准入,否决加工、建材等工业项目10余个。同时加大汤峪、辋峪峪口峪道综合整治提升。坚持“业务里边有政治”,始终践行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理念,实施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壮大文旅康养、特色民宿主导产业,打通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转换通道,推动县域经济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8)关于“水源地保护区脱贫产业依靠核桃、食用菌种植等,相关废弃物对生态污染大,导致水源地生态保护进展比较迟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划分区域,明确李家河水源地由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岱峪水源地由县秦保局负责,灞河水源地由县水务局负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处置影响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食用菌大棚和养殖场进行清查,未发现有未批先建的食用菌大棚和养殖场,关停灞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两家养殖场。取缔了葛牌镇水源地上游青皮核桃粗加工经营户,建立三官庙镇核桃深加工厂,对保护区青皮核桃进行收购加工处理,解决了水源地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积极探索破解食用菌种植相关废弃物回收利用问题,组织相关企业实际调查、研究,食用菌种废弃物和菌棒等回收粉碎加工,可以作为良好花卉基肥,彻底破解了食用菌废弃物对生态污染的问题,助力了脱贫攻坚。

(9)关于“九间房镇‘流峪印象’及普化镇‘观音潭’等私人圈占山水,存在农家乐和旅游景区无序发展的乱象;汤峪河‘一条沟’、葛牌镇等区域密集开办农家乐,餐饮污水污染严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8月20日“流峪印象”农家乐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房屋、凉亭等建筑已全部拆除;浆砌石挡墙部分对河道行洪影响小,且浆砌石挡墙对道路及河堤具有防护作用,保持原状,加强监管。普化镇观音潭私人圈占山水问题已于2019年9月25日拆除结束。农家乐整治以证照规范、垃圾分类、污水治理为整治重点,严格规范了农家乐经营管理,集中整治保留手续设施等齐全农家乐572户,关闭农家乐239户。投资6500万元,对汤峪镇、葛牌镇农家乐实施了污水收集工程,对分散农家乐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经排查,葛牌镇农家乐经营户273户,经整治农家乐污水到位187户,关闭86户,汤峪镇农家乐经营户211户,污水整治到位196户,关闭15户。在汤峪河修建了餐厨垃圾处理站,实施了垃圾分类工程,解决了垃圾处理问题。

(10)关于“出台的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考核办法中,任务下达、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等工作,均由县秦保局牵头负责,未能体现出党委、政府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主体责任。”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考核办法中,任务下达、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等工作,均依靠县秦保局牵头负责,县委、县政府没有体现出主体责任。为加强秦岭保护工作,压实县委、县政府主体责任,2019年6月5日,县委印发了《关于成立及调整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等12个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蓝字〔2019〕27号)文件,成立了县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实行双主任制,由县委书记陈顺利、县长任涛任主任,明确了县委、县政府秦岭保护的主体责任。修改了《蓝田县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考核实施主体的格次,明确任务下达、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等工作由县委秦保委牵头实施,厘清秦保区12个镇街、18个县级部门具体责任。县委秦保委审议通过了《蓝田县秦岭北麓“五乱”整治反向扣分实施办法》《蓝田县秦岭北麓“五乱”问题专项巡查工作方案》,明确县秦保委办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科进行联合核查,不断提升党委、政府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主体责任,巩固秦岭北麓生态环境整治成效。  

4.关于工作推进还比较缓慢的问题

(11)关于“蓝田县秦岭生态保护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有2.52万户10.6万人,李家河水库水源地上游准保护区涉及2个镇22个村7648户2.8万人,县委、县政府对如何实施移民搬迁,如何破解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的矛盾,还缺乏切实管用的措施办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的原则,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出台了《秦岭北麓人口逐步迁移奖补办法》,每年配套1000万元作为移民搬迁奖补资金,鼓励山区人口搬迁。制定出台了《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村民宅基地管理办法》,同时研究制定生态移民计划,并制定了保护区农村鳏寡孤独老人集中供养办法。因移民搬迁工作涉及问题较多,搬迁难度大,为推进此项工作,县委书记陈顺利深入辋川镇多次调研,安排对辋川镇道路不通、生产条件差的困难群众集中进行移民搬迁试点,目前正在实施中。二是依托秦岭生态资源集中发展食用菌、中蜂养殖、中药材种植等产业,打造山区绿色生态产业板块,创新“1113食用菌”“135花椒”“151樱桃”等“6+X”产业模式,壮大村集体经济,吸引贫困群众就地就业、入股分红、长效分红、长效脱贫,破解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的矛盾。

(12)关于“抽查11个污水处理厂(站),正常运行9个,葛牌镇阳坡村两处雨污水处理站点未运行,葛牌镇和辋川镇运行正常的6个污水处理站点未进行过水质检测。”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为彻底解决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的问题,县政府与省环保集团达成协议,镇村级污水处理厂(站)已交由环保集团托管运营、规范管理。目前阳坡村的两个污水处理站已正常达标运行。葛牌镇污水处理厂2019年完成提标改造建设,出水水质为地表水Ⅲ类,2019年11月8日我县组织对葛牌镇污水处理厂验收工作,目前达标运行排放;同时,坚持由县生态环境局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对全县污水处理厂(站)排放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确保排放水质达标。

(13)关于“县政府办2019年6月6日下发的蓝田县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回头看’重点任务工作方案(蓝政办〔2019〕32号),县国土资源局收到后,局长批给副局长、副局长6月7日批给科长、科长6月10日批给副科长,层层批转圈阅,层层推卸责任,推进违建拆除工作责任落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县资源规划局于8月14日开始为期一个月的机关作风纪律大整顿,通过建章立制、警示教育等方式,时刻提醒干部遵守作风纪律,以务实担当、主动作为树立机关干部良好形象,坚决杜绝只批示不干事的行为。县资源规划局纪委书记对系统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集体警示谈话,对工作作风漂浮、行动不积极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整顿,机关作风纪律明显好转,为资源规划局各项业务工作及发展奠定了基础。

5.关于整改责任落实还有缺位的问题。

(14)关于“2019年6月19日,华胥镇‘蓝田县新港污水处理公司’排水管道向华胥镇灞河段排放黑水,经实地了解,县生态环境局和西北家俱管委会相互推诿扯皮、监管缺位,该污水处理公司从2018年至今多次出现向河内排放黑水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源头治理,由县生态环境局、西北家具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切实做好驻厂监管工作。二是针对污水处理厂建设中雨污未完全分流,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西北家具工业园雨污分流工程、新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扩容升级工程已启动实施。三是经县纪委监委核查,县生态环境局对新港污水处理厂负有监管的职责,虽然日常监管过程中措施不够有效,力度不够,未能及时制止污水处理厂污水溢流直排灞河的问题;西北家具工业园管委会负有监督指导园区环境保护等工作职责,对新港污水处理厂有监管责任,对于污水处理厂多次发生的污水溢流直排灞河的问题,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未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去解决问题,致使问题长期存在,县纪委监委分别对县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大队队长霍勇、西北家具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赵伯峰进行了告诫约谈。四是县水务局(县河湖长办)督促华胥镇履行相关职责,全面加强日常巡查。

(15)关于“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等职能部门和相关镇街在李家河水源地保护责任划分中相互推诿,县政府多次进行了责任厘清和任务分工,责任划分依旧不清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明确划分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葛牌镇、辋川镇在李家河水源地保护责任,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县水务局和县环保局分标段负责水源地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县卫健局负责改厕,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辋川镇、葛牌镇负责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宣传、协调工作。目前,各相关单位职责明确,不存在互相推诿责任情况,但在实际工作中各相关单位存在相互沟通不足,配合不够默契的情况。2019年9月17日至9月25日,为进一步做好李家河水源地保护工作,县纪委监委对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吴志海、县水务局局长雷新刚、葛牌镇党委书记潘晔、辋川镇镇长靳锋进行了谈话提醒。通过整改,在李家河水源地保护工作中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葛牌镇、辋川镇等各相关单位配合密切,形成合力,进一步促进了李家河水源地保护工作。

(四)监督执纪责任落实还有差距方面

6.关于监督执纪主动性还不够的问题。

(16)关于“县纪委监委在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助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上思考不多,办法不多,投入精力不够,存在坐等上门‘送线索’现象,主动出击‘找线索’的方法手段还不多。县秦岭生态保护处置情况台账显示,2016年8月以来,共问责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38件242人,其中主动监督检查仅6件,占问题总数的15.8%。”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扎实开展了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中省环保督察组移交问题办理、秦岭北麓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着力对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追责。如针对小寨镇“滋水山泉”项目违章建筑未拆除到位的问题,县委组织部配合县纪委监委进行了核查,给予小寨镇党委书记安小正、镇长姜小刚诫勉谈话处理,并将姜小刚调离;严格贯彻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办法》,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安排联系沿山12个镇街的纪检监察室,每季度就镇街巡视整改工作和日常监管保护工作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督促镇街党工委、政府担负起秦岭生态保护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纪工委和村级监督员的探头作用,拓宽发现问题线索的渠道。与县委秦保委成员单位建立定期研判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移交问题线索。目前暂未发现相关问题线索。

(17)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189号信访问题,汤峪镇骆驼岭水库农家乐违建问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汤峪镇分管领导干部和骆驼村主任未进行问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反馈问题属实,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就2013年底至2014年侯立柱在未取得土地部门审批手续情况下,在原史家寨镇骆驼岭村水库旁建设经营用房问题,于2019年9月23日对时任史家寨镇副镇长朱宏维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进行了告诫约谈。2019年11月19日汤峪镇党委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骆驼岭村委会主任张军红党内警告处分。

(18)2018年以来,县扫黑办接到涉及非法买卖宅基地线索88条,其中涉及村集体、村干部、村组长87条,县纪委未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8月28日县纪委已安排88条线索涉及14个镇街集中力量迅速核查,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处置。截止2019年10月15日,88条线索已全部核查完毕,共处理7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0人,组织处理48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人。通过案件查处有力推动了基层干部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

7.关于监管责任落实还不够有力的问题。

(19)关于“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主动担当意识不强,导致破坏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反复出现。2017年4月中央环保督察中发现,“蓝田县东山麻岩矿、大岔沟花岗岩矿位于秦岭限制开发区,在未取得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准入手续的情况下,县国土局于2014年前后仍违规向两家企业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蓝田县东山麻岩矿、大岔沟花岗岩矿两家企业的采矿许可证由县资源规划局按照注销程序已对其采矿许可证进行了注销,并告知当事人,环保检查已销号,其整改和销号结果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告。对吉祥采石场(大岔沟花岗岩矿)修路破坏部分进行了植被恢复。2016年县纪委对违规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时任副县长张西峰、县国土局长刘克林分别给予了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县纪委要求各镇街纪工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对2016年以来查办的破坏秦岭生态环境案件再翻查一遍,确保所有问题处理到位,实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全覆盖。共翻查案件52件,其中7件不实了结、7件正在办理、11件已调查结束,等待市纪委批复处理建议、剩余27件全部处理到位。

(20)关于“蓝田县汤峪镇每天约有1200吨生活污水经中子渠分别排至石坡村、高堡村的两个渗坑内,汤峪温泉碧水湾仍有污水外排口”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在发现汤峪镇碧水湾浴池排污口封堵不严后,县政府立即将排污口封闭。责令碧水湾在汤峪镇污水管网未铺设到位前(管网从塘子镇区至汤峪镇污水处理厂,总长度12.27公里),将每天所产污水拉运至汤峪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要求汤峪镇加快污水管网铺设工程建设,加大污水管网铺设进度,全天候不间断施工,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在市委联动巡察时,汤峪碧水湾排污口封闭严实,汤峪镇政府已将污水管网于2017年10月全面铺设完成并贯通,已将中子渠、汤峪温泉碧水湾以及镇区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汤峪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2019年初,为彻底解决汤峪镇级污水处理场运行管理的问题,县政府与省环保集团达成协议,汤峪镇污水处理厂已交由环保集团托管运营、规范管理。

(21)关于“水利部在2018年6月暗访中还发现焦岱镇荣家沟村段河道内有堆砂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收到反馈问题后,县水务局、焦岱镇政府立即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当场平整砂石堆体,恢复河道原状。同时,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要求,一是县水务局、,提供问题线索,配合提起公益诉讼,为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推进“清四乱”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奠定基础。要加大与公安、国土、秦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力度,积极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惩治损害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将河湖“清四乱”与“倒垃圾排污水采砂石设障碍”专项整治行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有效结合起来,对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动态纳入各自台账中,边发现、边补账、边清理、边销号,确保通过集中攻坚,有效遏制河湖“四乱”问题。

8.关于工作作风还不够严实的问题

(22)关于“市秦保局于2019年6月13日印发《西安市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回头看”重点任务工作方案》,但蓝田县在6月3日就印发了本县依据该文件精神的工作方案(蓝政办发〔2019〕32号)。2019年6月2日县扫黑办向县国土资源局下发督办单,要求6月4日12时上报核查情况,该督办单在县国土资源局6月5日才完成批转,但上报的内容却是‘6月4日组成专家鉴定组,完成认定,进行了行政处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为切实加快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回头看”重点任务,我县在《西安市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回头看”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发后,立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因此市秦保局关于《西安市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回头看”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在我县整改方案之后下发。二是2019年6月2日,县公安局扫黑办向县资源规划局下发“许益峰等人在华胥镇东邓村沟道内倾倒垃圾”督办单(蓝扫黑督办〔2019〕11号),6月3日,资源规划局办公室收文将此督办单转西川国土所调查处理。在督办单下发前,西川国土所已根据县公安局扫黑办4月1日交办的此案件线索进行核查调查。6月4日经主要领导签字后,西川国土所按照督办单要求按期将核查结果上报县公安局扫黑办。5月28日县资源规划局对该案件线索已进行立案,7月10日送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蓝国土罚字〔2019〕8012号)。因此,在县资源规划局领导审签此文书时,文书中所涉及的需要办理事项已在第一时间完成,导致出现了本次公文处理与实际工作办理时间错位的情况。三是县委组织部针对在秦岭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干部作风问题,我县举一反三,持续加强干部作风问题整改力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干部作风专项整治作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将解决问题作为评判干部担当的标尺,作为锤炼干部作风的关键。印发了《关于“整治干事创业精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实施方案》,通过整治,目前,全县秦岭保护、脱贫攻坚、违建别墅整治等各项工作,干部精神振奋,推进有力。县秦保局牵头的网格化管理、秦保区农家乐整治等工作效果显著,县资源规划局牵头的全县范围违建别墅整治等工作有序推进。

(五)敷衍应付、整而未治现象还依然存在

(2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问题、“曝光台”反馈问题线索共11个,截止2019年6月19日仍有7个未整改,但均以销号上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回头看”信访问题、“曝光台”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分类,尤其对反馈7个未整改到位问题,加强研判,制定措施,逐一整改。大寨猪场、焦岱镇柳家湾影视城停车场属乱搭乱建问题已拆除,葛牌镇273户农家乐通过整治,关闭86户,保留的187户污水处理、油烟分离、油水分离设施全部安装到位,审批手续已全部完善。蓝桥镇世外桃源民宿、九间房镇山水玉舍农家乐、蓝关街办新寨村朱西峰农家乐、汤峪镇孙家坡村羊场均已集中研判,制定整改措施,并已完成整改。

(24)关于“蓝桥镇世外桃源民宿、九间房镇山水玉舍农家乐、蓝关街办新寨村朱西峰农家乐、汤峪镇孙家坡村羊场均属未批先建、无土地手续,违法违规事实清楚,县上还予以保留并销号,但并无相关保留理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蓝桥镇世外桃源民宿位于蓝桥镇野竹坪村,土地性质为镇村规划建设用地,因属村集体经济,且项目作为该村脱贫攻坚重要支撑(县扶贫办为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入脱贫攻坚专项资金50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吸收18户贫困户入股,2019年向18户贫困户分红3万元),为贫困户提供入股分红和就业机会,对该项目予以保留;九间房镇山水玉舍农家乐已按照整治要求整改到位;蓝关街办新寨村朱西峰农家乐位于环山路以北,不在秦岭保护区,“大棚房”整治中,按照街办研判意见和县资源规划局指导意见,对该农家乐相关设施及超占硬化部分进行了拆除,该农家乐已不再经营;汤峪镇孙家坡村羊场均已拆除,拆除面积266.8平方米。

(25)关于“蓝关街办大寨猪场、焦岱镇柳家湾影视城停车场属乱搭乱建问题,县上报情况已于2018年12月17日、12月18日拆除,但2019年6月15日巡察组实地查看,依然有三间猪舍未拆除,停车场道闸未拆除,垃圾未清运。”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因整治标准认识有偏差,认为拆除主体建筑就为拆除整改。收到反馈问题后,县整治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督导组对蓝关街办、焦岱镇进行督导检查,并现场说明拆除整改标准,并限期完成拆除整改工作。蓝关街办大寨猪场已于10月中旬拆除到位;9月下旬焦岱镇柳家湾影视城停车场道闸已拆除,垃圾已全部清运。

(26)关于“抽查葛牌镇农家乐7家,依旧存在证照不全问题,5家油烟分离器、油水分离器未安装到位,2家存在乱搭乱建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以汤峪、葛牌为重点加快农家乐整治,组织相关部门对农家乐整治情况进行排查,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予以停业整顿、关停等处理。制定《蓝田县秦岭北麓农家乐(民宿)污水整治奖补办法》,实现与改水、改厕、违建整治同步推进。鼓励农家乐经营户安装污水处理设备,我县秦岭保护区农家乐经营户793户,572户证照、设施等齐全的农家乐已整治到位(其中纳入政府污水处理管网的423户,自愿安装农家乐污水设备的149户)。对农家乐污水不达标的,县政府坚决予以取缔,注销农家乐经营证照,关闭农家乐239户。葛牌镇273户农家乐通过整治,关闭86户,保留了证照、污水处理、油烟分离及油水分离设施全部安装到位的187户。

(27)关于“在中省市指出问题后,县委、县政府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内的生态环境问题乱象,仍然缺乏有效治理,整改工作落实进展迟缓。2017年8月,省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中,李家河、岱峪水库、灞河三个水源地,灞河水源地生活面源、农业面源、交通穿越三类共5个问题中,生活面源问题依然没有完成整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与省环保产业集团战略合作,在李家河水源地上游的葛牌镇、辋川镇7个重点村和岱峪水源地上游的小寨镇下岱峪村,建成统一收集处理的生活污水处理站点,水源地上游的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全面彻底解决。二是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灞河、李家河、岱峪水库3处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食用菌大棚和养殖场进行了清查,共开展清查8次,出动人员26人次,出动车辆11台次,未发现有未批先建的食用菌大棚和养殖场。经查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未发现食用菌产业园区,对灞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一家养牛场和一家鹌鹑养殖场进行了关停。 对设施农业的布局规划和产业园选址,要求在经县秦保局同意的情况下,必须远离水源地,并做好项目环评,确保水源地保护区环境安全,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已解决。三是为确保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蓝田县路桥工程公司加大人力机械投入的同时,选派经验丰富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倒排工期,于10月29日全面完成整治工程任务,完成事故应急池6座;增设波形梁钢板护栏80米;原有边沟改造3271米,新设边沟267米,并刷防渗胶;新设混凝土拦水带3044米以及桥面排水收集系统,导流槽、隔离栅、标志等。12月3日下午,经市交运局、环保局对该整治工程交工验收合格。2019年6月19日通过市委巡察联动组专项巡察。“蓝柞公路穿越二级保护区,部分设置防护栏,未建设导流槽、应急池”等问题,已整治到位。

(28)关于“2016年集中关停采石采矿点48个,但山体立面生态恢复治理进展较为缓慢,目前还有1个立面治理方案正在评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矿山立面恢复方面,我们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依靠自然本身的修复能力,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实施矿山生态修复示范试点,筹措资金1440万元,加快对涉及矿山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其中,蓝田县安泰石英矿、大寨路通石料厂恢复治理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70%,永鑫高岭土矿边度高坡治理项目,已编制项目治理工程设计方案,争取省级配套资金250万元,县财政配套316.19万元,已开始按照程序组织招标。

(29)关于“河道‘清四乱’工作共排查点位120处,已整治完成并销号65处,其余55处还未完成整治。”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全市“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部署会后,我县组织19个镇街全面排查整治河道“四乱”问题。各级河湖长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沟渠、水库、陂塘、涝池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共计排查“四乱”问题 121 个,确认121个,(其中排查乱占10个、乱采7个、乱堆70个、乱建33个、其他违法违规问题1个)。截止2019年7月1日,121个问题全部销号,销号率100%。累计出动人力8536次,机械383台班,清理乱堆70处11694方、乱占10处2809㎡、乱建33处1298㎡。下一步,我县结合“清四乱”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河湖巡查、保洁、监管、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并会同县检察院组织专项督导组,对全县河湖进行巡查暗访,将“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组织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导致辖区自己没有排查整治到位,被水利部、省水利厅通报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提交县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30)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依然艰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秦岭保护实际,我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还十分严峻,与兄弟区县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充分说明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工作措施不够强、力度不够大、效果不够好。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压力传导不到位、啃“硬骨头”劲头不足等问题。为统筹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工作,一是直面问题,打赢四大保卫战。我县已经制定“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方案并执行,且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省市《关于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秦岭保护的重要手段,提高思想认识,认清秦岭保护形势,主动作为,常态化开展秦岭“五乱”整治工作。二是聚焦重点,强化目标管控。牢固树立标准意识、系统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抓好秦岭生态保护等既定各项工作任务。对照整治任务和时间节点分类推进,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全面巩固成果,坚决杜绝反弹。三是问题导向,严肃纪律制度。县委将依法依规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严格按照《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办法(试行)》,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六)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方面

9.关于职能职责还有交叉的问题。

(31)关于“虽成立了县委秦岭保护委员会,但未明确15个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对相关的职能任务划分还不明晰。县编办印发的县秦保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明确县秦保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并加挂蓝田县林业局牌子,但又明确‘林业工作由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县秦保局主要职责中又承担七项林业工作职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存在职能交叉,比较容易形成中空地带。县秦保委还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能发挥议事协调作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出台了《蓝田县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和《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发挥县委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秦保委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席会议等机制,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10次,召开秦保委全体会议2次,县政府常务会7次,整改专题会议13次,县长办公会25次。二是县委秦保委根据各成员单位三定方案初步起草《蓝田县秦保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待省市条例和资源规划部门三定方案明确后,进一步修订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秦保委牵头协调作用,为了压实工作责任,县委秦保委制定了2019年秦岭保护工作要点,明确了我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并对秦保委成员单位2019年秦岭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排名,推进了秦岭保护规范化工作水平。2020年3月县委秦保委制定了2020年秦岭保护工作要点(送审稿),待秦保委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三是县考核办增加了沿山镇街和相关部门秦岭生态保护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权重,用目标责任考核导向作用,引导各级党政机关走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推进秦岭保护工作。四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机构改革工作安排,2019年3月原县秦岭办与县林业局合并组建县秦保局,加挂县林业局牌子。2019年6月经县委编委会审核,县委、县政府正式批准县秦保局三定方案。为了切实加强秦岭保护工作,综合考虑加强秦岭生态保护监管职责,县秦保局将原秦岭办下设执法监察大队与6个木材检查站进行整合,新组建1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6个综合执法中队,12个秦岭保护工作站。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县级网格化管理办公室1个,镇街网格化管理办公室12个。

10.关于考核办法还有所欠缺的问题。

(32)关于“对沿山镇街和相关部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权重分值设置较低,2017年度仅4分,占目标任务总分值150分的2.7 %;2018年度仅9分,占目标任务总分值180分的5%。2017年度未设专门秦岭考核板块,2018年度秦岭生态保护考核内容只有两项,‘秦岭生态保护’考核项目内容笼统,且主责部门只有县秦岭办和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均未列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标2019年度市考新要求,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制定镇街、部门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以目标任务120分为基数,确定沿山镇街和相关县级部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分值不低于目标任务总分值的10%,其中沿山镇街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分值不低于“生态报表”分值的50%。进一步细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明确将秦保队伍建设、网格化管理、“五乱”巡查整治、资金投入和宣传教育等列入12个沿山镇街和18个职能部门的考核指标范围,确保考核内容更加明晰,责任单位更加具体。切实把生态实绩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着力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导向作用,引导各级走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形成重生态、抓生态的工作导向,推动秦岭保护工作。2020年我们将完善修改2019年考核指标,逐步将12个沿山镇街和18个职能部门秦岭保护工作作为考核本单位生态报表的重要支撑。

11.关于网格化管理体系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的问题。

(33)关于“县秦保局开发的‘蓝田秦岭生态环保智慧管理平台’功能不够完善,还不能实时监控网格员的具体工作情况,县不能与省数据平台有效对接。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还有缺失,2018年7月,市秦岭办就指出‘蓝田县对秦岭生态保护网格化工作重视程度不足,三四级网格运行不良’的问题,直至2019年6月初,72名专职网格员和135名四级网格员才上岗,但其中1名专职网格员已辞职,5名专职网格员未上岗就被县秦保执法大队借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公开招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职网格员72人,已全部分配至沿山12个镇街,聘用284名兼职网格员,均在秦岭保护区各镇街所在自然村开展工作,并全部下载APP协同管理平台,实时监控网格员巡查轨迹,加大督促检查。目前,三级专职网格员、四级兼职网格员常态巡山,网格管山已实现全覆盖。结合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秦岭“五乱”工作,2020年一季度巡查检查4234余次,巡检区域446处,点位743个,其中1月份发现“五乱”问题10个,2月份 9个,3月份14个,已全部完成整治。二是制定《蓝田县秦岭保护区地域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整合原林业站资源成立镇街秦保站,整合原林业木材检查站成立6个秦岭综合执法中队,建立县级网格化管理办公室1个,镇街网格化管理办公室12个。加强网格管理日常监管,县网格办制定了《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兼职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专职网格员绩效考核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兼职网格员绩效考核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网格员管理、考核等工作。三是新建辋川、葛牌、普化镇秦岭保护驿站,丰富驿站功能,通过垃圾分类等秦岭保护宣传不断推进秦岭保护工作。

(七)市委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方面。市委联动巡察组3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34)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份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秦保委全体会、秦保专题会等会议30余次,反复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主要领导调研秦岭保护工作38次(其中县委书记陈顺利20次,县长任涛18次),通过调查研究,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扛起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发展担当。二是深刻汲取教训,下大力气做好秦岭北麓违建整治后续整改工作,紧盯整改不放松,用心用力解决秦岭生态环境“五乱”问题,着重突出水源地保护区的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水源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确保秦岭青山常在、碧水长流。市政府反馈环山路9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反馈2处乱排乱放问题,我们加强与省环保产业集团战略合作,在李家河水源地上游的葛牌镇、辋川镇7个重点村和岱峪水源地上游的小寨镇下岱峪村,建成统一收集处理的生活污水处理站点,该2处水源地上游的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彻底解决。

(35)关于“夯实责任持续推进整改落实”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发挥县委秦保委统筹协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和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依法从严审批项目,自2019年6月份以来共计准入0个,否决食品加工等工业项目10余个,全方位、全视角、全过程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印发了《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蓝田县秦岭保护区农村村民宅地基管理办法》《蓝田县秦岭北麓“五乱”问题专项巡查工作方案》《蓝田县秦岭北麓“五乱”整治反向扣分实施办法》。

(36)关于“强化监督严肃问责”的意见建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讲党课、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建设生态文明,共筑美丽中国”专题辅导。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干部作风专项整治作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以县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文件印发了《关于“整治干事创业精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实施方案》,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将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列入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用好用活“三项机制”,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三是县委将依法依规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严格按照《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办法(试行)》,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四是县纪委监委切实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破坏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消极腐败问题,始终保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共计问责1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人,诫勉(提醒谈话)12人。

三、向党组(党委)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一)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巡察了解期间和了解结束后,市委联动巡察组没有向蓝田县委移交问题线索。向县纪委监委移交的线索,由县纪委监委另行专报。

(二)移交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巡察了解期间和了解结束后,市委联动巡察组没有向蓝田县委移交信访举报件。

四、整改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第11项问题关于县委、县政府对如何实施移民搬迁,如何破解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的矛盾,还缺乏切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因秦岭保护区群众人口多,涉及面广,搬迁难度大,我县虽然制定出台了《秦岭北麓人口逐步迁移奖补办法》,但如何实施山区移民搬迁,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我们结合实际正在慎重研究制定移民搬迁计划,以辋川镇为试验区域,针对当前道路不通,生产条件差的偏远山区群众,实施集中移民搬迁,摸索经验,逐步实施。

二是第28项关于“矿山立面恢复”进展缓慢问题。矿山立面恢复施工难度大,加之天气和疫情影响,蓝田县安泰石英矿、大寨路通石料厂恢复治理工程仅完成工程量的75%,以上两个矿点还未彻底完工,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施工,力争2020年6月底完成施工。永鑫高岭土矿边度高坡治理项目因招投标工作还未完成,待招投标结束后,立即组织施工,预计2020年10月底完工。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秦岭保护为重中之重,持之以恒抓好省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以“业务里面有政治”要求,坚定担当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将省市巡察联动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次全面的政治监督和政治提醒、作为一次违建集中整治后的工作检验和作风考核。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巡察整改的行动自觉。坚持“不回避、不敷衍、不推诿、不遮掩、不躲闪”,严格把握整改要求,精准把握时间节点,认真把握整改内容,一丝不苟地开展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做到一条也不含糊、一件也不放过,确保整改责任到岗到人到事,真改、实改、限期改,彻底销号不反弹,真正实现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履行担当责任,强化巡视整改的作风自觉。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任务,规范秦岭保护区房屋建设、农家乐整治工作,严守水源地安全,持续推进“大花园、大果园、大公园”建设,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坚决打击破坏秦岭“五乱”问题,以实际行动守护秦岭“父亲山”。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82721304 82722401

邮政信箱:蓝田县门街32号县委院内蓝田县委办公室       710500

电子邮箱:ltxwbzhk@163.com

 

 中共蓝田县委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