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财政局           时间:2020-05-26 16:4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9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清重大意义。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对照《巡视工作条例》,深刻认识到巡察制度是党内监督有效管用的制度,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的重大制度安排和有力举措。市委此次专项巡察,对我们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脱贫攻坚任务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体检”、把脉会诊,对待巡察整改的态度,直接反映“四个意识”牢不牢、从严治党硬不硬、责任担当强不强、对党忠诚不忠诚。2019年8月15日,印发了关于转发《中共西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开展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明确了“认真学习领会反馈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领整改;抓好统筹结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转化”三点要求。2019年9月4日,召开整改落实动员大会,公布了《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开展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教育引导全局各级党组织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二)精心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推进。2019年8月13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第一时间明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成立市财政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西宁、副组长王琦、阎金平、罗红林、庄军,成员赵金豪、杨顺民、以及各处室处长(主任)、局属单位和西投控股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综合协调组、督导组和材料组,由党组成员王琦兼任办公室主任。在认真研究反馈意见、积极主动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第一巡察组汇报沟通的基础上,2019年8月31日,局党组研究审议通过《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开展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对整改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和安排。2019年9月10日,按照“六个一”标准和程序,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围绕巡察反馈的4方面11类问题50个具体问题,诚恳认领、主动担当,联系思想、工作、责任和作风实际,逐一查摆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会议召开过程中,6名“两代表一委员”及服务对象代表受邀参加,现场组织了满意度测评,共发放和收回测评表6份,满意率为100%。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和加强整改过程管控,局党组分别于9月24日、11月1日、11月28日、12月25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研判会,听取责任单位整改任务进展汇报,盘点整改任务进度,分析整改存在问题,对深化整改提出要求,确保了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客观正视问题,照单全面认领。班子成员把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始终将职责放在心中、扛在肩上,对巡察反馈意见客观正视、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党组书记、局长李西宁领办整改具体问题28个(占56%),整改过程中,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先后组织召开局党组会17次、专题会议3次,指导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8次整改任务落实专题推进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压实整改责任、传导整改压力。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认真落实1+N整改工作责任机制,《整改方案和责任分工》中明确的12个第一责任单位(含驻局纪检监察组),对50个具体问题进一步细化实化为50个具体整改方案,指定专人做好整改过程台账资料管理,一项问题,建立一套档案,内容包括具体问题整改方案、整改过程资料和专项整改报告。

(四)严格纪律红线,严格追责问责。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现象,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巡察和整改期间,共问责44人(不含问题线索和信访件问责情况),其中,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6人、提醒谈话35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情况在所在支部进行了通报。通过严肃的追责问责,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刻体会到坚持党的纪律,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社会稳定、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是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的迫切要求。同时更加清醒认识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释放了从严管党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牢牢树立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强化政治自觉,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补钙强骨”,紧紧把牢理想信念“总开关”;必须强化担当精神,主动履责、全力担责,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确保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落地生根;必须强化纪律意识,时时处处以党规党纪为镜,把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坚持高标准、不越“底线”、不碰“红线”。

(五)着眼长远长效,完善制度机制。巡察是发现问题,整改是解决问题,巡察整改的最终效果体现在对反馈意见指出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治理,围绕管理漏洞建章立制,从根本上铲除问题产生的土壤,拔掉问题反复出现的苗头,真正让制度带电、成为“高压线”。基于以上认识,局党组坚持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契机,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真抓实干巩固和坚持整改成果。局党组、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先后研究制定《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办法》《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会议制度》《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西安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办法共100个(其中:制定65个,修订35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后,通过党组领学、支部组学、专家辅学,全体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会到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的实践意义、方法论意义,更加清醒认识到制度是提高工作质效、降低违规违纪风险、保证财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有力保障,全局上下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氛围进一步深厚。

(六)放大巡察成果,推动改革发展。局党组坚持以巡察整改为牵引,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持续释放的形势,主动作为,锐意进取,勇担助推新时代大西安发展历史使命,用奋力奔跑的实际行动践行财政人的职责担当。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政治要件,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第一时间将重要精神融入财政工作。坚决立起“政”的职责担当,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2019年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1500亿元大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迈上700亿元台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落实中央、我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三个一切”“五个所有”工作要求,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科学统筹安排疫情防控经费预算,92名党员下沉11个区县的43个社区(村),积极组织抗疫献血和捐款等活动,切实做到“五个到位、三个确保”(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居民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医,确保全市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防控措施全面落实)。深刻领会“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的战略定位,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传达中央和我省、我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部署,细化党组和支部抓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坚决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定期研判形势、督导检查,落实对照检查、述职述廉、专题培训,管好用好局内外网、微信公众号平台和微信工作群,确保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我市脱贫攻坚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组织保障、投入保障和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以强烈的政治担当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决战任务。2018年,我市财政扶贫成效被省财政厅在全省财政系统内部刊物登载推广,率先在全省筹集建立“产业扶贫投资基金”;2019年,全市扶贫资金分配进度99.5%、实际支出进度95%,达到了中央和省级分配进度95%以上、实际支出进度92%以上的要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在全省连年获得“A级”。

二、全面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政治领导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面对当前大西安追赶超越要求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任务,从财政金融角度主动谋划不深,关注‘财’的管理,对‘政’的内涵和要求理解贯彻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成立了主题教育领导小组、3个工作小组和4个巡回指导组,紧紧扭住根本任务和总要求,坚持以查找问题、检视问题、整改问题为抓手,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抓实整改提高,指导支部111次、访谈258人次、梳理问题14个、形成调研报告5篇;局党组按照“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要求召开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和主题教育效果评估测评会,确保了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取得实效;研究制定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办法》,建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推进落实、监督检查、报告情况的贯彻落实工作机制;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研究制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新时代财政宣传思想工作实施方案》(市财党发〔2019〕23号),组织大学习、开展大调研、实施大培训、促进大实干,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建强追赶超越的战斗堡垒,将夯实党组织建设和财政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为推动财政事业的坚强指引,汇聚起谱写新时代大西安追赶超越新篇章的磅礴力量。二是深入学习中央财经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等会议精神,加深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做好财政工作规律方法的理解把握,增强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度研究思考财政工作的能力和本领。2019年7月16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落实李克强总理在企业减税降费专题座谈会和部分地方减税降费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局长座谈会精神,加力提效积极财政政策,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召开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党组书记、局长李西宁作了《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充分发挥基础支柱作用,全力支持全市加快追赶超越步伐》的报告,副市长王勇出席指导并作了《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坚实保障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力支持加快追赶超越步伐》的讲话。三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发展作出的追赶超越新定位和提出的“五个扎实”新要求的深刻内涵,进一步提高对财政在追赶超越中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再认识,紧紧围绕“五个扎实”新要求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新任务开展财政工作、调查研究,找准财政追赶超越的对象、差距和目标,抓好改革事项落地,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追赶超越”定位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2019年9月27日,印发《西安市财政局“追赶超越”方案(2019年升级版)》(市财函〔2019〕1956号),明确11个方面工作任务,细化24项具体举措。四是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追赶超越”定位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行动方案(2019)》有关要求,对涉及我局的13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2019年9月6日,印发西安市财政局《贯彻落实追赶超越定位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行动方案》任务清单(市财函〔2019〕1768号)。五是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深入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和我省、我市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第一时间研究,确保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加强组织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争取中央和我省政策支持,及时反映我市财政改革现存问题,诚恳听取意见建设,主动收集中央和我省财税改革信息,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发挥基金撬动作用等,多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任务落实落细。

(2)关于“主动对接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识还不强,在提升预算管理水平、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用力不够;在破解发展难题,为加快补齐我市发展“十大短板”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和工作支持方面综合施策不够,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把握形势、分析问题、谋划工作的能力欠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跑部进省”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处室赴财政部汇报对接工作计划》,2019年全局赴财政部汇报工作72人次、赴省财政厅对接工作803人次。二是研究制定《西安市市级财政资金分配暂行规定》《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发〔2019〕21号),2019年7月12日已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执行。全力支持建设教育强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集中有限财政资源办好民生大事,认真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0年3月,研究制定《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 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切实加强“三保”工作的通知(送审稿)》,节省资金用于全力保障“三保”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加快补齐“十大短板”,加强财力支持保障。补齐区县域经济短板方面,建立局领导包抓区县收支联系机制,2019年8月26日,下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各相关处室联系区县开发区包抓收支任务的通知》,5名局领导10个处室对所包抓的21个区县和开发区均进行了督导;按照“补困难、奖先进、强化生态保护”的思路,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补齐工业经济短板方面,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工业稳增长、促投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安排市级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主要用于“工业强市”战略实施、重点项目落地、工业稳增长、支持中小企业和技术创新企业等。补齐民营经济短板方面,抓实抓好中央和我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贯彻落地,修订公开《西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9年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少为35项。补齐军民融合短板方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西安市军民融合补短板促发展实施方案》和军民融合相关政策措施,在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中专门设立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补齐开放经济短板方面,积极落实国际客运航线、航空货运补贴政策;按照“长安号”国际货运班列2019年开行1800列目标,及时拨付市财政本级补助资金、转拨省级补助资金。补齐缓堵保畅短板方面,2019年累计安排资金16.15亿元支持我市公路交通运输事业,用于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交投集团组建、一般公路建设养护、“油返砂”路段整治,以及通村通组公路、脱贫攻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补齐文化产业短板方面,2019年,市财政拨付文化产业专项资金8738.81万元,会同市委宣传部印发《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补齐创新转化能力短板方面,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推进中科院西安科学城建设;进一步落实科技小巨人、瞪羚、独角兽企业奖补扶持政策;大力保障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拨付驻市高校支持资金、兑现奖补资金支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和技术转移机构改革;继续支持举办西安全球硬科技创新大会等高层次科技论坛会展活动。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方面,加强环境治理资金投入,支持“西安生态日”活动宣传、“智慧环保”项目等相关项目;会同市铁腕治霾办制定《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办法(试行)》。

(3)关于“传达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暨打赢秦岭保卫战誓师大会精神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自查,2018年8月18日,我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暨打赢秦岭保卫战誓师大会,由于当时受工作头绪多的影响,局党组9月10日组织中心组学习,传达学习誓师大会精神,造成会议精神传达不及时;2019年9月10日召开的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班子从政治领导责任履行方面进行了剖析,并对传达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暨打赢秦岭保卫战誓师大会精神不及时问题进行了全面认领。二是为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检视问题,2018年11月16日,局党组召开了彻底整治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 “四个彻底”要求,围绕“三个回答好”和“七个清单”“七个专题”,从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出发,认真开展“七个方面的自查”,回答好“七个为什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三是为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加强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采取理论学习、新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对秦岭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四是结合实际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2019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西安市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意见》。五是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秦岭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统筹安排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重点支持市秦岭保护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及网格化工作,以及秦岭北麓沿线6个区县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污水治理奖补等。

(4)关于“2015年6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出台后,局党组对2014年11月制定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一直未作修订,2017年9月修订的《西安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仍未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纳入局党组议事规则。2015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190次,仅安排研究重大项目2次大额资金使用事项2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站在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规避财政运行发展中的各类风险、最大限度保护爱护干部的高度,积极研究修订完善西安市财政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组议事规则》。2019年9月29日,在第45次党组会上,对《办法》《规则》进行讨论,根据党组会精神,积极与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市委第一巡察组了解沟通相关制度制定情况,研究制定《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会议制度》,2019年11月6日,经局党组第51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研究制定《西安市市级财政资金分配暂行规定》《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7月12日,已由市政府印发执行。三是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内部控制工作机构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重要工作、重点督查项目开展、专项工作经费使用等;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对符合规定的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按照程序提请局党组会研究讨论,持续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切实提高决策科学性合理性。从2019年1月起,截至2020年3月26日,局党组会研究重大决策事项113个、人事相关重要工作19个、重大项目投资决策5个、大额资金使用5个,做到了应上尽上。

(5)关于“局属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投融资担保公司、中联公司、财力公司、拍卖行等未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西投控股公司章程中党建内容不完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已对局属企业党支部(党总支)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坚决扛起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局属企业党组织对党建工作是否纳入公司章程进行自查,指导西投控股下属的3个企业(中联工贸公司、财力出租汽车公司、拍卖行),对公司章程中党建工作修订完善,并报机关党委审核确认。

(6)关于“局党组、中心组对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学习传达多、深入交流研讨少,有时流于形式,存在重业务、轻理论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自查,主要是局党组班子把更多精力放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财政收支管理等“硬指标”上,理论武装有所放松,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够,对中央和我省、我市各类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主要以学习传达为主,真正在班子范围内深入交流研讨不多,理论素养还不够厚实,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正确理解“财”和“政”的辩证关系还有欠缺。二是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时组织对《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2月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我省、我市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文件精神学习,围绕“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党史、新中国史”开展专题交流研讨,班子成员坚持“一线抓落实工作法”,深入部门、金融机构和外省市调研,2019年7月25日召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暨检视剖析会,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围绕选定课题汇报调研成果,持续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三是及时将中央和我省、我市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纳入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传达学习、讨论交流,2019年,组织召开局党组会5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4次,着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7)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认真,抽查31个支部学习情况,仅3个支部学习了市委《关于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追赶超越西安铁军的决定》,16个支部没有学习市委第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13个支部没有学习市委《关于深刻汲取魏民洲案教训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自查,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机关党委对三份文件精神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督导检查不及时,各支部重视程度不够,对学习不认真,导致对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出现缺漏,机关党委已对所有支部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话。二是下发书面通知,明确支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要求,各支部对上述3个文件学习进行“补课”,完成情况已向机关党委进行了报送。三是2019年9月26日,下发《关于开展各党组织党建工作检查的通知》,分局机关和局系统企事业单位2个层面,设置6个检查组实地检查,经检查,各支部均能够及时传达局党组明确的学习内容。四是印发《支部学习制度》,对各支部学习的内容、方式、时限等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9月26日,组织党建业务专题辅导,全局党员干部参加了授课。

2.关于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迟缓的问题。

(8)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的意识不强,‘行政效能革命’不深入,工作作风与‘事不过夜、马上就办’要求差距较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决认领问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市直机关工委开展的行政效能及干部作风评议活动,制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民主评议机关反馈意见整改的通知》,向服务对象印发《西安市财政局行政效能及干部作风征求意见表》,开展征求意见活动。为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采取集体学习、体会交流、民主生活会等方法,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义思想,特别注重加强关于群众路线、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学习,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事不过夜、马上就办”的为民服务思想,为深入持续推进“行政效能革命”奠定坚实思想基础。二是压实责任健全制度机制,及时成立西安市财政局开展“行政效能革命”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西安市财政局推进“行政效能革命”补齐民生短板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财政局“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实施方案》以及《进一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财政铁军的十二条措施和“九个不准”》《西安市财政局当好“财政店小二”十条措施》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保障行政效能革命深入推进。三是深入推进落实确保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四张清单一张网”的行政效能改革工作方案,每年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财政专项资金清单。2018年一级专项资金43项,2019年一级专项资金37项。四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引导全局系统持续开展行政效能革命,践行“一线抓落实工作法”,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修订处室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将作风纪律检查结果纳入考评范围,加大所占分值和权重,2019年9月9日、9月17日、12月9日、12月10日,机关纪委会同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对局机关处室和部分局属单位工作秩序和人员在位情况进行了检查,有力促进了作风建设。

(9)关于“2014年9月国家财政部下发通知,在全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和运营中推进PPP模式,局党组反应不敏感,没有及时提出我市的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直至2016年底,我市PPP工作还无机构、无人员、无具体政策制度。2017年以来,市委对PPP工作先后批示14次,局党组认真研究落实不够,政策制度出台缓慢,至2017年底,全市累计录入财政部PPP项目信息平台的项目仅29个”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自查问题原因,主要是政策把握不够准确,对PPP模式在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促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方面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政策解读宣传不及时不到位,导致迟迟未能加强PPP工作机构和人员建设;对PPP模式深入学习思考和专题研究不够,制度建设方面较为薄弱,向先进城市学习积累管理经验不足,财政部门内部未能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导致PPP项目包装策划能力不足、入库数量较少。二是市PPP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于2017年4月底成立,我局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参加联合办公以及市本级PPP项目联评联审工作;结合我局机构改革,将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设在政府债务管理处,负责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工作,先后到长安、蓝田、鄠邑、莲湖、临潼等区县开展调研,指导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成立专门的PPP管理机构,完善与市PPP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等部门的日常协调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业务交流、制定印发制度文件,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规范工作流程。截至2020年3月24日,我市PPP入库项目由2017年底的29个增加到83个,总投资1562亿元。三是建立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长效机制,2019年5月15日、10月17日,举办两期全市PPP政策和业务培训会,邀请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国内知名咨询机构、省财政厅PPP中心,分别就财金〔2019〕10号、《政府投资条例》等新政策、新环境下规范PPP项目操作流程及实务案例、PPP项目库管理及整改要点、PPP绩效考核政策、PPP项目绩效管理指标和案例授课,市级相关部门、区县(开发区)财政局、局相关处室和各项目实施机构参加了培训。四是搜集整理近两年来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有关PPP项目的最新政策文件,安排专人将新编印的800本《PPP财政政策汇编》配送至各区县(含西咸新区)财政局。五是积极指导市级实施机构、区县(开发区)项目实施机构做好项目前期包装策划,及时开展项目两评论证;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财政管理的通知》(市财函〔2019〕2482号);强化对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管理,结合省财政厅工作安排,印发《西安市关于加强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财政部门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牵头作用,主动参与本级项目包装策划,提高项目入库审核通过率,规范推进项目落地。

(10)关于“习惯‘算盘思维’,工作墨守成规,缺乏创新魄力,对财税改革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提前预判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自查,主要存在的问题是财政改革的主动性、前瞻性不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有欠缺,面对国家出台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入减收影响测算不充分,在加强财源建设、做大财政蛋糕实现追赶超越方面的工作措施缺乏创新性,在保障重点项目、争取上级支持方面,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的能力不够;对财政经济形势分析研判不足,主动出主意提建议较少,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单位较少,对影响和困扰我市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因素调研不足。二是加强财政经济形势预研预判,做好经济形势分析与中长期财政规划,印发《西安市“十四五”财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观念、拓宽思路,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态势,广泛收集整理数据,让大数据服务于执行分析,及时掌握固投、房地产销售等重点经济指标运行情况,以及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增强财政收入运行趋势研判,每月选择一个专题专项分析,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主动向市政府报请成立市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在反复沟通和调研基础上,呈请市政府确定成立西安市综合治税和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局领导和业务处室坚持每月深入区县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各区县收支预算执行增减变化影响因素,及时发现财政政策运行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新增局领导调研减税降费情况企业单位10家(合计21家);加强与市发改委、统计局、工信局、住建局等部门联系,及时与市税务局沟通减税降费信息和个人所得税相关扣除的政策,与市水务局、税务局沟通地铁建设疏干排水水资源税征收工作,赴市大数据局沟通大数据涉及综合治税相关信息工作等。四是加大与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对接工作力度,及时了解中央和我省财税改革信息和政策动向,准确把握和深入分析热点难点问题,畅通追赶超越对标城市的联系,建立良好的信息互通机制。五是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完成市级改革任务9项。

(11)关于“在主动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引导基金体系、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方面办法不多,行动缓慢。如,招商引资引税工作,市委2017年3月24日提出有关要求,财政局从有关处室拿出《招商引资引税奖励政策意见》初稿,直到8月3日才形成《西安市控税引税行动方案》,历时4个多月,受到市委批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7年8月3日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评后,当晚,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相关精神,认真学习《之江新语》部分文章,班子成员对照问题开展自我检查、提出整改措施;2017年8月4日,局党组向市委做了检查,表明了态度、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3条整改落实措施。巡察反馈意见后,举一反三、压实责任、提高效率,及时将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文件精神纳入局党组传达学习、研究部署,从2019年1月起,截至2020年3月26日,共召开局党组会66次、研究议题372个;局长办公会28次、研究议题60个。二是进一步发挥大西安产业基金的引导撬动功能,不断强化基金框架下子基金的二次融资能力,截至2019年2月底,大西安产业基金体系按照“初创-成长-上市”投资阶段,在投子基金29支、总规模970.76亿元,累计投资项目728个,其中51家重点企业陆续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和科创板成功上市挂牌,64家企业进入全市“科创板上市企业后备名录库”,带动西安本地税收19.59亿元、本地就业37827余人;加强子基金穿透式管理、存量资产规范管理、新增项目投资落地、中央和我省基金策划争取等工作。三是借鉴外地政府引导基金调研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对《大西安产业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修订升级,重点围绕社会资本关注的投资比例、决策程序、返投比例、退出机制、容错机制、让利等环节,完善顶层制度体系,目前《办法》已完成修订,下一步和《西安市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市办字〔2019〕204号)配套执行。四是积极与税务部门开展政策效应分析,走访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听取企业对减税降费工作及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全力保障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实施,增强招商资源统筹能力,紧扣万亿级、千亿级、百亿级重点产业招商选商,安排专项资金1660万元保障欧亚经济论坛、第四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招商活动;落实总部经济奖励政策,兑现2018年认定的总部17户企业奖励资金。五是全力支持我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2019年预拨地方财政保障经费5000万元,用于支持加强税收征管、提升办税服务水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等。

(12)关于“面对全市追赶超越和创建最优营商环境的新形势,主动协调、主动服务、统筹谋划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自查,主要是面对全市追赶超越和创建最优营商环境的新形势行动还不够积极,照搬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文件较多,主动配合对接税务部门频次偏低,谋划全市财政收支工作的大局意识还不够,对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政策主动宣传欠缺,对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下放区县、政府采购大幅度放权后的工作指导还不深入。二是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和实施,及时调减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给减税降费留足政策落实空间;印发《西安市市级财政资金分配暂行规定》《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后,积极发挥“两张清单、两个一本通”宣传指导效应,在全市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编报布置会上开展了培训,向市级各政法部门进行了宣讲。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先后印发(转发)税费减免、取消(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文件6份。三是年初指导组建西安市代理记账协会,率先在全省成立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对经审批取得资质的代理记账企业在政府网站公示,营造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四是推进会计行政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2019年6月,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权限移交工作的通知》(市财函〔2019〕1190号),具体安排移交下放工作,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申请人就近就地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优化了行业营商环境。五是印发《关于贯彻执行<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财发〔2018〕128号),大幅度扩大部门和单位政府采购自主权;制定《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压实采购预算编制、项目实施、内部运作、采购过程监管、履约验收,资金结算等环节链条;根据省财政厅部署,2019年10月1日,全市正式启用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实现了政府采购信息在互联网上的全流程操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先后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3份。

(13)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压力传导不够,政策性资源下沉放大的引导力度不够;支持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方面,政策比较分散,没有形成系统集成与政策合力,财政资金统筹利用效率不高,牵总协调搭建政策体系、推动部门政策执行方式改革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压力传导不够,政策性资源下沉放大的引导力度不够”问题,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市《关于进一步创新完善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市政发〔2018〕25号),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市财函〔2018〕2550号),明确市财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梳理中央和我省、我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印发《西安市财政局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56条措施》,细化责任清单,明确政策责任部门、财政责任处室,确保措施落地落实;制定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明细表并对外公布。2019年市财政安排各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资金8.7亿元。二是按照省市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通知,扎实推进市级部门清欠工作;针对市级专项资金紧张的情况,协助部门加大争取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力度。针对“支持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方面,政策比较分散,没有形成系统集成与政策合力,财政资金统筹利用效率不高,牵总协调搭建政策体系、推动部门政策执行方式改革用力不足”问题,一是归并整合现有支持企业融资引导和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在2020年市财政专项资金目录清单中将原支持企业融资引导基金和金融业发展资金进行调整;制定印发《西安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发〔2019〕69号)。二是支持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31亿元增资扩股,位于全国同类机构资本规模排名前20强,实现了市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翻倍目标,已累计为省内上万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及资金支持808亿元;2020年,对183户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28亿元,对35户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20亿元,在陕西省担保行业综合业务排名保持第一;加快推进市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融资担保基金的组建设立,通过市场化合作方式,与银行、保险、担保、创投机构建立“政银保担投”业务联动机制,重点为我市创新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贷款建立风险缓释机制和高效运作的市场化融资增信引导服务体系;会同市科技局制定印发《西安市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融资担保基金管理办法》。三是积极助力科技金融发展,采取业务担保补助、知识产权贷款贴息、试点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等方式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3.关于党内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4)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问题导向不强,思想交锋不多,以工作期望代替批评意见,说问题轻描淡写,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欠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自查,主要是局党组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个别班子成员互相批评辣味不够,补台工作做得多,监督扯袖力度不够,存在以工作期望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况。二是进一步强化对民主生活会的政治认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动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组对接,认真研究制定会议主要议程、程序步骤等内容,特别对深入学习研讨、检视问题、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提纲、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等环节周密安排部署,经局党组审定后形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三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时,将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重点内容,党组成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亲自撰写发言材料,党组书记、局长李西宁对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逐一把关审核,强调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确保了发言质量和会议成效。四是2019年9月10日,局党组严格按照“六个一”标准召开了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和党组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检视查摆问题,结合财政实际,围绕执行政治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和监督执纪4个方面开展党性剖析,主动自觉认领存在问题、虚心接受批评帮助、明确整改措施决心,达到了“红脸出汗、触及灵魂”的会议实效。

(15)关于“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强,团结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协作共事有差距,支持发挥专家作用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自查,主要是局党组班子工作站位不够高、前瞻性不强,对基层反映的问题缺乏深入思考,对需要探索创新的工作存有畏难情绪,职责范围内得心应手的事抓得多一些、实一些,职责范围外需要多方协调的事抓得虚一些、少一些,致使一些事关全局的改革任务深入推进不够;推进专家挂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够完善,在研究和制定财政事业发展战略、财政政策以及重大项目选题论证时,未能充分发挥在局机关挂职专家决策咨询作用。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加强党组班子团结奋斗的十条规定》,局党组审议通过《西安市财政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中共西安市财政局2019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西安市财政局2019年“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等,为持续强化和改进局党组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推进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7月5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2019年7月1日)中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论述,促进了班子成员对“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的认识。四是先后赴上海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举办财政系统处(局)级领导干部、科级干部培训班,围绕财政体制改革、绩效管理等财政改革热点,邀请专家辅导授课,重点培养提升干部的领导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防范风险能力;举办“财政大讲堂”3期,先后选送55名干部参加财政部和省级、市级各类脱产培训;高度重视发挥专家作用,印发《西安市财政局挂职专家学者工作管理办法》。

(1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材料不完整,档案核查、廉政、计生和公示情况未纳入纪实材料中”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自查,主要是2018年以前的干部选拔任用材料中,档案核查、廉政、计生和公示情况未能及时装入个人纪实材料,针对上述情况,已向市委组织部相关处室做了汇报沟通,并按要求做好整改。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导干部选任工作开展前,认真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坚决把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2019年按程序选拔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晋升7名一级调研员,完成12名干部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三是坚持用制度选人用人,严格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任职备案制度、“凡提四必”要求,对干部档案核查、廉政、计生和公示情况落实“一人一档”,及时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资料收集整理。

(17)关于“向外交流干部的程序不够规范,相关制度缺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西安市财政局《机关组织人事管理制度》《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管理制度》《局属企业人事管理办法》,今后将抓好执行落实。二是2019年7月份,结合市财政局新“三定方案”内设机构职责调整和《干部交流轮岗办法》,统筹考虑正副处长年龄、性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等综合因素,组织局机关20名处级领导干部、40名处级以下非领导干部岗位调整、交流轮岗,实现了干部队伍的合理配置。

(18)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不严格,漏报、瞒报问题较为突出,2015年以来共核查97名处级干部,有36人存在不如实报告的问题,其中20人受到批评教育,14人受到诫勉谈话,2人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5以来我局先后通过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方式,对97名人员填报情况进行核实,其中,有36人存在不如实报告的问题。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组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纪律处理,先后取消2人考察对象资格,对14人诫勉谈话、20人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年度集中报告前,组织学习规定要求,重申往年度因不如实报告事项人员的处理情况,详细讲解《个人事项报告表》的填写。三是2019年共组织119人次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随机抽查核实12人,未出现瞒报,对2名情节较轻的漏报人员经局党组研究给予批评教育 ;重点核查15人,经局党组研究,给予4名漏报人员批评教育、1名情节较重漏报人员诫勉谈话和取消考察对象资格。以上处理结果均予以归档,并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汇报并备案。

4.关于“‘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的问题。

(19)关于“调查研究不深入,习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深入基层现场研究解决问题不够,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的重大调研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抓好财政调研工作,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集中开展财政大调研活动的通知》(市财函〔2019〕406号),局领导班子牵头,多形式、多层次、分类别开展调研,《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研究》《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巩固脱贫成效》等6个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结题并成果转化;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结合各自业务分工,形成调研课题36项。二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活动;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财教办发〔2019〕3号),按照“选定调研题目、制定调研提纲,开展调研活动”步骤,持续开展覆盖到位、延深基层、不留死角的财政调研工作。广泛开展开放式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数据分析、实地走访等方式,走出办公室、会议室,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走访调研。局领导2019年深入市级预算单位、区县开发区、金融机构等一线基层实地调研100余次、调查问卷57份、集体座谈10次;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普遍深入服务单位、区县开发区等一线实地调研。截止2020年1月,整改问题13项,提出建设性建议措施14项。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机制,积极参加财政部和省财政厅专题培训班;着眼提高财政干部开展调查研究的认识水平和能力,2019年11月22日举办调查研究培训班,邀请多年从事财政调研工作的专家授课,全市财政干部100余人参加培训。四是围绕“做好财政保障全力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十项重点工作’”等,积极开展“财政发展思路沙龙”活动,促进干部疫情期间工作劲头不松懈、工作思路不断线。

(20)关于“纠治‘四风’狠劲不足,干部‘庸懒散慢虚’作风专项整治走过场,没有见人见事见案例”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自查,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对于纠治“四风”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党员干部理论联系实际要求还不够到位,致使在个别处室(单位)发生责任意识层层递减的现象,造成少数工作在末端执行力下降;有时对制度落实抓得还不够紧,制度的刚性约束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二是将主题教育11个方面的专项整治问题与“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结合起来,形成处室(单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加大整改完成情况监督检查,促进干部“庸懒散慢虚”作风专项整治持续深入推进。三是印发《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在局系统开展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五查五看”活动(即“一查理想信念,看是否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二查“两个责任”,看是否做到从严治党、正风肃纪;三查纪律规矩,看是否做到严守党纪、清正廉洁;四查作风建设,看是否做到从严律己、以上率下;五查担当作为,看是否做到勤政有为、推进发展),推动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四是修订印发《西安市财政局机关公务员考核办法》,下一步抓好执行落实。

(21)关于“作为全市财务制度监管部门存在‘灯下黑’问题,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太白南路综合办公楼未实行社会化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收取不规范”问题,2019年4月1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取定点服务商,已于2019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社会化物业管理。二是2019年9月19日,在全局系统下发财务管理自查整改的通知,围绕财务管理、违反财经法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问题组织开展自查工作。三是结合实际修订印发《西安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西安市财政局预算编报工作规范》《西安市财政局经费报销工作规范》等制度;局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等15个内控制度,推进提高全局系统财务正规化管理水平。

(22)关于“个别单位违规购买香烟、利用开展文体活动超标准购买奖品和服装、违规办理健身卡,投资评审中心借开展党日活动之机违规报销费用。仍有个别干部借开会之机公款旅游,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报销个人车辆费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个别单位违规购买香烟、利用开展文体活动超标准购买奖品和服装、违规办理健身卡,投资评审中心借开展党日活动之机违规报销费用;仍有个别干部借开会之机公款旅游,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报销个人车辆费用”问题已作为问题线索移交驻局纪检监察组,2019年11月1日,局党组第49次会议研究通过了驻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及处理意见。二是在全局系统开展财务管理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根据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局属单位工会经费检查规范的要求,2019年10月8日,机关党委下发了《关于严格工会经费管理的通知》并组织自查和抽查;2019年11月8日,机关纪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推进会,就局系统各单位财务和工会经费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集中约谈,局办公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西投控股分管财务和工会的领导以及相关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三是坚持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组织开展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和对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自查自纠;组织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党内法规知识测试;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印发《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开展田党生案、和红星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落实整治任务,集中观看《蜕变的灵魂》《忘记初心步步错噩梦醒来悔已迟》《秦岭之殇之任性的权利》等警示教育片,在局内网持续推送警示案例、转发优秀党员先进事迹、解读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触底线、不越红线;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在春节元旦、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召开廉政提醒会传达市纪委有关规定和通报,印发《关于节日期间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和廉政提醒卡,并对遵守廉政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有效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四是为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和规范财务收支管理,修订印发《西安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对部门预算收支编报、部门决算管理及经费报销权限、程序完善,制定《西安市财政局财务工作规则》,明确经费报销需要提交的资料、报销注意事项等;局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等15个内控制度;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财经纪律与财务制度,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2020年1月15日至1月17日,结合局年终目标考评工作,机关纪委联合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对局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情况进行了检查;1月21日,再次对局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检查提醒。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23)关于“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均未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对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传达学习不及时、不全面,贯彻落实不到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自查,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局党组未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内容的部署要求,未认真学习领会将意识形态工作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以及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目标管理的要求;2019年9月10日召开的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班子从主体责任落实方面进行了剖析,明确了将意识形态专题及时纳入局党组和各支部理论学习计划,细化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完善局党组、班子成员以及各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的措施。二是根据巡察期间指出的问题,我们第一时间即知即改,年初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计划,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责任感。三是2019年3月19日至22日,在全局系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问卷调查,全面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找准机关党建工作与财政发展改革的结合点;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赋予分值进行量化考核,并作为局党组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24)关于“中央《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委《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两份重要文件,党组均未传达学习和研究部署”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8月21日召开局党组会,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号召力,形成强大正面宣传导向,齐抓共管壮大网上正能量。二是研究制定《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经2019年9月6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以制度机制推动工作长效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理论、概念的学习辅导和专题培训,督促指导各支部、西投控股党总支分解细化意识形态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各项要求,不断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三是2019年9月10日召开的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班子从责任制落实方面进行了剖析,对未传达学习和研究部署的问题进行了认领,强调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

(25)关于“领导责任压得不实。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意识不强,分管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部署检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自查,主要存在的问题是2018年底以前未认真研究并及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任务不明晰,责任不明确,督导检查缺失。二是2019年9月6日召开局党组会,审议通过《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小组的通知》,强化完善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不落空;在《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会议制度》中,将“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纳入党组会讨论和决定的重大内容,进一步夯实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汇报、分析研判、自查督查和党内通报等制度,制定《西安市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主体责任、党组班子成员和其他局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和各党组织责任,进一步强化工作动能、压实责任链条。

(26)关于“2016年以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均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报告”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对照检查事项,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根据工作分工认领自身问题和责任,对照查摆出的问题,摆事实讲情况、深刻党性分析,并在会上进行了报告;今后将强化跟踪问效,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时,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对照检查事项。二是党组会上重申了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述廉重要内容进行报告”的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报送2019年述廉述职报告时,均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报告,今后将在述廉述职工作中认真抓好执行落实。

2.关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7)关于“局党组未真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未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未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在年度工作部署、工作责任清单、目标责任检查考核中体现不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自查,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局党组未专题组织意识形态内容学习,没有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虽然在2018年全年目标任务分项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但在年度考评中没有细化具体考核指标,导致监督考核流于形式。二是2019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学习17次;10月12日,印发《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8条)、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其他局领导“一岗双责”清单(6条)、各党组织责任清单(5条)。三是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目标责任考核、年度党建目标考核体系,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严格按照《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实行追责问责。

(28)关于“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协调指导作用发挥不力,机关党委与各基层支部未能形成有效合力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自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意识形态领域实际工作的牵头抓总、指导帮带不够,有时仅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机关党委的一项具体工作由其安排布置;机关党委对各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只泛泛提要求,指导性操作性不强,检查督导不及时,导致各支部在落实中打了折扣。二是2019年4月15日,印发《中共西安市财政局机关委员会2019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内容作了明确;2019年10月16日,印发《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及局领导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从“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思想建设、规范组织生活、改进工作作风、抓好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细化,对定期听取基层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党建联系点检查指导等作出明确和规范。三是各党组织负责人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职责,主动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分析研判,严格阵地管理,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精神传达到位、决策部署落实到位;2019年10月15日,召开全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推进会,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参加了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明晰了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

(29)关于“结合意识形态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力度不够,理论学习形式化、表面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自查,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方法单一,理论学习以领学文件为主,导致各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理解不深刻,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邀请专家教授围绕《百年风雨不忘初心,继往开来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新时代新使命》专题授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西宁作了题为《不忘初心细照笃行作表率,牢记使命担当作为树形象,以实践行动争做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专题辅导,党组成员带头在分管联系处室(单位)讲党课,积极学习张富清、黄文秀同志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三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日活动,举办纪念建党98周年表彰大会、“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铁军”机关道德讲堂,多批次组织党员干部到八路军办事处、烈士陵园、交大西迁纪念馆、石油大学王进喜纪念馆等地参观践学,赴新城区第四政治生活纪念馆开展“政治生日”活动,组织收看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直播、观看主题电影《我和我的祖国》、话剧《柳青》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感悟初心使命、爱国爱岗敬业、奉献担当作为。

(3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分析研判少、质量不高,没有严格落实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汇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的要求,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自查,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未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虽然每半年向市委书面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但对如何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质量没有深入研究、缺少思考,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二是2019年10月12日,印发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党内通报制度》,对分析研判的时间、内容、主体、问题处理、结果运用以及通报的范围、内容、形式等进行明确。三是2019年局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7次,并分别于2019年6月20日、12月12日向市委宣传部报送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今后将按照规定抓好落实。

(31)关于“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局属单位10个支部中,8个支部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重要内容。抽查2017年以来7个支部记录,其中4个支部未传达学习意识形态文件会议精神。抽查发现,部分处级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规定内容了解不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自查,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各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责任未落实,机关党委督导检查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在基层支部弱化,机关党委已对所有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体谈话,进一步引导认清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和要求。二是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章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2019年10月15日,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作了《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坚定“四个意识”》专题授课,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三是2019年9月26日至10月16日,组织对各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督导,重点检查了重大部署、重大理论、指示批示和局党组会精神学习传达情况,以及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支部书记与干部谈心谈话情况等,检查情况较为理想;2020年1月22日,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大会,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履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了报告,今后将在述职述廉活动中认真抓好执行落实。

3.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薄弱的问题。

(32)关于“阵地建设缺乏系统性工作规划,管理不够规范,局‘网络平台、两微一端’等网络主阵地管理制度不健全,2008年制定的信息公开和保密制度一直未作修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严禁》;2019年3月18日,印发《西安市财政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新闻宣传的内容和形式、组织领导与职责、组织与实施、内部宣传环境管理、重大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奖励与惩处,确保全局系统新闻宣传工作从全市工作大局和财政工作全局出发,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管理等规定。二是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处室把关、办公室分管政务副主任初审、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局领导审定的程序办理信息发布,确保发布信息政治方向正确、内容文字合规。三是2019年9月25日,制定印发《西安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遵守的原则、组织领导以及主动公开、可以不予公开、不能公开信息的范围,并对保密审查程序作了规范。

(33)关于“机关及下属单位9个网站、6个手机客户端、33个微信群,没有系统有效的监管制度和办法,未建立重大事件和突发舆情网络应急预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3月5日,印发《西安市财政局网站管理办法》(市财函〔2019〕299号),对职责分工、网站管理、信息发布、网络安全4个方面进行规范并抓好落实,根据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统一部署,已完成迁移工作;机构改革完成后,根据职能调整和人事变动情况,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市财函〔2019〕1466号)。二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务新媒体发展和考核有关规定以及市电子政务办要求,2019年7月初,组织对全局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排查清理,关闭不再使用新媒体账号1个;根据市委网信办《关于统计党政机关微信和QQ工作群、手机APP、美篇账号有关情况的通知》,指定专人梳理统计、清理规范,研究制定《西安市财政局手机客户端、微信和QQ工作群及美篇账号管理办法》;2020年2月12日,为进一步加强各类新闻载体的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微信工作群、公众号以及新闻媒体采访管理的通知》。三是积极研判财政领域舆情点,高度重视西安市12345市民热线工单办理,2019年,办理热线工单157个、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印发《西安市财政局重大事件与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四是2019年4月16日、10月14日,分别邀请省委和市委网信办开展了《新媒体环境下的舆论引导工作》《全媒体时代网络舆情引导与处置》授课培训。

(34)关于“机关外网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没有设置学习专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2019年10月,在局外网网站首页开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栏。三是由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对相关栏目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平台作用,引导大家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帮助大家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的学习理解,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及时运用“两学一做”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专栏宣传全局学习工作中好人、好事、好做法,激励广大党员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新时代财政铁军风貌。

(35)关于“向基层和行业学会延伸不到位。对局属企业职工的正面教育引导不重视,如西安财力出租汽车公司对司机依法维权教育引导不力,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发生14名司机集体进京上访事件;财政学会迟迟未换届,工作基本停滞;会计学会对学术、工作交流中意识形态工作未作安排;会计函授学校面对每年上万人次的学员,就如何进行意识形态教育缺乏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控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正面教育,落实“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规定,各支部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和职工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做好思想引导;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工作交流群、工作信息简报等多渠道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辨别力。二是关于财力出租汽车公司司机上访问题,相关人员均已受到司法处理;公司自2019年起以自有资金对所有车辆更新,所有更新车辆产权归属公司、由司机承包后运营,全面理清了公司与车辆承包人的责权关系;认真汲取财力出租汽车公司司机集体进京上访事件教训,西投控股制定了《公司合理化建议实施方案》,拓宽员工建言献策渠道,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关于财政学会未换届问题,主要是因出台社会组织管理新政策,未能及时补充专干人员接替工作并组织换届。2019年12月17日,学会召开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暨九届一次理事会,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理事会理事58名、常务理事21名,2020年1月7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正式批复;为加强党建工作,向学会选派党建指导员1名。四是关于会计学会对学术、工作交流中意识形态工作未作安排问题,通过自查发现会计学会2017年、2018年未制定与意识形态相关的制度办法,在学术、工作交流中按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具体要求把关不严,反映出会计学会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巡察反馈意见后,研究制定《西安市会计学会学术科研意识形态工作细则》《西安市会计学会重大活动报告制度》。五是关于会计函授学校就如何进行意识形态教育缺乏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控不够的问题,研究制定《西安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培训工作意识形态管理办法》,坚持从源头上严格遴选师资、授课审查和试讲、与授课教师签订《意识形态承诺书》,全面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控,健全了培训工作意识形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增强了对培训工作意识形态的管控力,搭建起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优秀师资团队,保证了财会培训工作的正确政治导向。

(三)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方面

1.关于“资金保障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36)关于“对承担的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认识不充分,统筹协调能力不强,资金保障的科学性、有效性与中央和省市委脱贫攻坚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不断提高认识强化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启动以来,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等多种形式召开会议19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传达落实中央和我省、我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及有关政策,安排部署财政扶贫工作,切实增强脱贫攻坚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增强在财政资金保障工作中的统筹协调能力,积极与行业部门联合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督导检查、扶贫项目“趴窝”资金集中整治等工作,针对2019年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自查存在“资金等项目”等问题,局分管领导、农业农村处先后多次赴市扶贫办、农业农村局等市级部门进行上门服务,面对面沟通,协商相关工作。2019年6月份,根据市级机构改革情况,调整市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协调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三是完善与省财政厅沟通汇报工作机制,2019年以来,为了提高财政资金保障的科学性、有效性,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资金保障协调办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就扶贫资金投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产业扶贫资金运行、扶贫资金监控平台建设、扶贫资金公开公示、“趴窝”资金集中整治等工作与省财政厅对接20余次,争取省对我市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就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差距听取省财政厅的指导建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堵塞管理漏洞,增强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成效,助力全市如期实现了“县摘帽、村脱贫、户退出”。

(37)关于“对区县监督检查方式单一,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对一些反复出现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规范预防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印发《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2019年5至7月份,会同专班部门组成5个专项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入户抽查、实地查看项目等方式,分四个阶段对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临潼区、长安区等5个省考区县及灞桥区、高陵区、国际港务区、西咸新区、高新区(托管三区县涉及镇村)等5个市考区县进行检查;会同市民政局业务处室组成专项督查组,对鄠邑区、长安区、临潼区、周至县、蓝田县等5个区县2017年以来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流浪人员救助、教育资助等9项民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进村入户了解群众对社保类扶贫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的意见;2019年9月,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障类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市财函〔2019〕1997号),组织市级部门、区县全面自查,安排部门之间、区县之间交叉检查,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保资金管理;2019年10月,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民处等组成联合检查组,核查蓝田县、临潼区、鄠邑区等区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问题整改情况;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扶贫办印发《西安市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全面自查和随机抽查,从重点抽查情况看,区县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有效、反映问题客观真实,实现了专项治理的目标和效果。二是针对部门对扶贫项目掌握不全面,局内各相关处室、各区县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流程监管,对扶贫资金运行进行全过程监控。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对扶贫资金分配、绩效目标在监控平台上实现“应录尽录”,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轮岗情况,及时对监控平台重新设置用户权限;印发《西安市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2019年9月,对纳入监控范围市级资金清单进行调整,实现对中央层面资金42项、省级30项、市级26项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监控。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两个一律”公开讲话精神(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2019年4至5月份,开展扶贫资金公开公示情况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纳入动态监控平台中央和省级、市级三级资金清单实现全部公示。四是加强日常监管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扶贫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旬月报制度,每月督促区县及时报送支出进度报表,按时向省财政厅报送全市支出进度报表;主动了解支出滞后存在的原因,针对时序进度较差的区县,进行单独联系沟通,共同研究应对措施、完善长效机制,推进支出进度达到中央和省级考核要求。

(38)关于“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不均衡。个别区县、开发区资金拨付慢,结转结余率较高,存在资金滞留问题。截止2018年11月底,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实际进度为93.77%。其中,临潼区进度为88.3%,港务区进度为38.51%,西咸新区进度为61.05%,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2018年拨付给蓝田、周至县部分专项资金‘趴’在县财政局账户上有的长达190个工作日;个别地方超范围使用,存在扶贫资金‘挪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制度确保整改及时到位,通过月报制、通报制、约谈督办等方式,督促区县财政部门严格把握资金使用节点,业务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建设、及时报账。截止2018年底,临潼区、港务区、西咸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分别为96.13%、97.56%、92.63%,均超过全年92%的考核要求。二是严格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限时办结制,通过电子形式或专人赴省财政厅及时获取资金文件,做到“即收即下”。2019年,中央和我省下达我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批次,均在收到省级文件5个工作日内拨付相关区县。三是多种形式督导区县加快资金支出,2019年8月,印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支出进度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区县财政局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工作;2019年10月,根据各区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情况,印发《关于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四是会同市扶贫办开展大口径扶贫资金“趴窝”问题集中整治;督导各区县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陕财办农〔2019〕35号)、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各类扶贫资金监管,防止资金“挪窝”现象发生。

(39)关于“对基层政策宣传不到位,考核督导不全面,培训指导不力,‘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发挥政务新媒体快捷高效作用,借助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微信群,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我省、我市扶贫政策,宣传推广经验做法。二是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保障工作的督导考核,通过专项扶贫资金月报制、半年财政资金保障脱贫攻坚推进会等,及时通报区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强化区县扶贫资金管理。三是加大业务培训指导力度,2019年2月22日,在西北饭店举办全市基层财政干部扶贫资金监管业务培训班,邀请省委党校、省扶贫办专家就脱贫攻坚政策理论、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等集中授课,周至县、蓝田县等五个重点涉贫区县交流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经验,我局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解答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注意事项,全市9个涉贫区县财政局相关业务人员210余人参加培训;2019年7月4日至5日,市县财政资金保障扶贫干部30余人参加了省财政厅举办的全省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政策培训,了解和掌握项目申报、扶贫资金使用最新政策;针对机构改革中基层操作人员普遍轮岗后对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平台不熟悉的实际情况,2019年11月12日,邀请系统工程师对全市操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四是强化资金绩效考核工作,2018年底,按照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安排部署,会同市扶贫办做好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全面总结年度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梳理佐证材料已上报省财政厅、省扶贫办。为做好2019年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关于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入蓝田、周至、临潼等区县,从资金精准使用、支出进度、结余结转资金清零三个方面督导,补齐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短板。

(40)关于“2018年市县财政按每村50万元标准,将发展资金拨付给全市142个贫困村183个集体经济组织,目前盈利的仅49个,尚有部分村经济合作社或互助资金协会没有实际运行,无村集体经济和主导产业,存在发展资金‘趴窝’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帮助贫困群体发展产业,培养区域主导产业,按照中央和我省、我市部署,市本级专项扶贫资金用于产业扶贫的资金达到60%以上。2019年,我市唯一的贫困县在全省率先脱贫摘帽,全市所有的贫困村全部出列。二是2019年1月起,会同市扶贫办对全市2017-2018年大口径扶贫资金“趴窝”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确认不能支出的资金,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收回,安排用于其他脱贫攻坚项目;对因项目建设缓慢、验收环节迟滞的资金,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建设和审计验收、及时兑付资金;配合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深入区县开展产业扶贫专项督导检查,督促用好现行政策,加快资金投放使用;针对基层不敢用、不会用、管不好扶贫资金的问题,积极开展针对性指导培训,促进基层干部掌握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流程等,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大大提高。

2.关于“扶贫资金使用存在监管风险”的问题。

(41)关于“监管有漏洞。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作用发挥不够,指导基层完善和改进扶贫资金监管工作不深不细,公示公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群众对扶贫政策知晓率不高,社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好,个别基层仍存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截留挪用等风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10月,印发《西安市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市财函〔2019〕2237号),进一步明确局内处室及各区县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时限等;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安排、资金分配、资金使用等在本级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全方位公告公示,实现随时登录查询;项目实施单位在实施前后均在项目所在贫困村或者实施地进行公告公示,较好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二是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个别基层仍存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截留挪用”问题,相关人员已受司法处理、党纪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退回。为有效遏制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资金使用问题,深入区县指导财政部门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督查检查力度;在各类专项督导检查基础上,配合市纪委开展扶贫资金“每月一查”,2019年3月,对9个涉贫区县危房改造资金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排查工作;集中组织观看《贪欲之祸违法违纪案警示录》,印发《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不断筑牢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安全防线。

(42)关于“培训资金使用不好。2018年蓝田县农业局中蜂产业培训,4月份计划培训120人,实际培训46人;8月份计划培训300人,实际培训131人。鄠邑区2018年8月至11月间,生态产业技术培训中还出现同一次培训重复签名、顶替签名等情况”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西安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区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科学定标、从严控制、强化监管”原则,结合农村实际科学合理编制会议经费预算。二是督促区县财政部门加强会议管理,避免因培训会议预算不实,引起计划规模与实际规模相差较大、人数不实等现象。

3.关于“帮扶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43)关于“对帮扶工作重视不够,扶贫村两委会班子建设标准与市委要求还有差距,帮扶村产业发展基础弱起步慢,村集体经济薄弱,经济合作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发展潜力和空间尚未得到有效开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上述实际问题,成立了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建立形势分析会、工作台账、请示报告等工作制度,确保工作顺畅和高效运转;驻村工作队会同村两委主要成员,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对照问题进行自查,组织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村两委融合,强化监委会职责,提高村内事务管理水平。二是党组书记、局长李西宁和班子成员坚持每月进村督导调研驻村帮扶工作,根据实际组织驻村工作队人员轮换;机关、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与两村60户在册贫困户进行了“一对一”补充帮扶,帮扶期间累计开展调研帮扶活动140余次,其中局领导赴村调研90余次。三是多措并举夯实集体经济基础,探索引导村民发展白皮松、花椒、蜜蜂种养殖等,邀请行业专家到村实地指导果树种植;及时督促指导蓝田县徐家山村建立集体经济发展机制框架,组建村办企业1个、经济合作社5个,形成了“党支部+合作社+农户”发展机制,按照促进乡村振兴和乡村旅游发展思路,积极联系搭建平台,先后邀请陕旅集团、崇州文旅集团以及浙江联众等乡村文旅开发公司到村实地考察、洽谈投资合作,指导做好村内200KW光伏发电站管理养护,督促村内研究制定《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制度》,积极发挥村级经济合作组织作用;积极指导周至县农林村拓展运用“村党支部+致富能人公司+贫困户”发展模式,协助建设“农林村生态农业帮扶示范园”、建成“翠源”挂面厂、建立村级电子商务展示运营中心,落实村内9户未脱贫户、32户已脱贫户相关产业直补到户资金。

(44)关于“驻村工作队宣传发动、引导群众不够,扶志扶智工作创新不足,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还未完全调动和激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排查为切入点,组织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走访建档立卡户和困难边缘户,对村内贫困户逐户梳理排查,向群众宣传脱贫攻坚政策,组织“四支力量”到村入户开展帮扶活动;积极协调组织各级各类活动入村,畅通村民致富信息;借助“保护绿色秦岭”“植树节”等主题活动,组织到村开展植绿活动,带动发展村内种养殖白皮松经济作物;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贫困户、开展学雷锋活动,带动村民发展动力和思想活力。二是协助村委会组织争创省级新时代文明试点站和市县美丽宜居、美丽庭院示范村,进一步完善村内爱心超市积分登记和分配管理措施,调动了村民和贫困户参加村内集体劳动积极性和主动性。

(45)关于“没有充分发挥机关在党建扶贫中的优势和作用,以党建带扶贫、以扶贫促党建上还有差距。如帮扶的周至县农林村6名正在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4名没有入党申请书;有的党员学习体会直接从网上下载;有的支部活动内容与参会党员记录不一致,有的支部一个月内没有开展活动记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指导协助村党支部进一步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周至县农林村驻村工作队组织村内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章》,与翠峰镇党委沟通,按照程序对6名入党积极分子入党资料补充完善。蓝田县徐家山村驻村工作队指导协助村党支部发展预备党员1名,积极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青年干部培养工作,着力增强村党支部造血功能。二是加强帮扶村党建工作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赠送党建书籍,积极组织党建活动和群众性文艺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

(46)关于“对贫困户资料检查不认真细致,在抽查中仍然发现贫困户资料填写不全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驻村工作队及时组织“四支力量”召开会议,商议解决方案,重新核实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完善资料,围绕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和“八个一批”帮扶措施落实,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回头看”行动。二是以落实中央和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组织村两委协调“四支力量”帮扶人员,共同按时按质开展入户资料填写,结合开展“一补两送一议”和迎接中央巡视、省委检查,对脱贫攻坚“村档”“户档”等资料对照检查、补充完善,及时更新贫困户明白卡、二维码信息等;驻村工作队及第一书记在普遍走访基础上,对2018年未脱贫的11户在册户重点走访,结合个户实际制定继续帮扶计划,对无劳动能力在册户实行了产业托管。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跟踪问效,强化第一书记牵头统筹“四支力量”责任,持续抓好“村档”“户档”“队档”资料建设,确保资料齐全、准确、规范。

(四)监督执纪方面

(47)关于“纪检机构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持续发力还不够,对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监督敏锐性不强,对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方面监督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纪检干部集中学习10余次,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聚焦监督职责,突出监督重点,切实把维护党的纪律作为派驻监督的首要政治任务。二是依据《市纪委派驻机构履职清单》要求,加大对市财政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力度,加强对局党组班子及成员执行党的纪律和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我市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以来,通过参与市财政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共对财政局进行相关监督检查89次。三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每季度对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进行一次分析研判,查找和纠正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向市纪委书面报告。巡察反馈意见以来,驻局纪检监察组共向市纪委上报驻在部门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专报2份。

(48)关于“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监督重视不够,没有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监督机制还不完善,监督还不主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督导检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先后针对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督导检查2次。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财政局党组建立完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制度措施11个,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三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汇报,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工作落实。

(49)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监督力度不够,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调研督导、跟踪问效不到位,针对扶贫资金趴窝挪窝和套取骗取等问题,督促党组及有关职能部门查处整改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先后多次深入扶贫一线督导调研,了解掌握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中央和我省、我市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政策规定的落实。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参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重大事项研究2次,听取相关情况汇报2次,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4条。三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先后2次通过监督检查、参加相关会议等方式,督促局党组开展脱贫攻坚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50)关于“‘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对重要的投融资、担保等事项的监督还不到位,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力,基层党员干部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违规购买香烟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监督意识,聚焦重点领域和“三重一大”事项,拓宽监督视野,驻局纪检监察组先后对市财政局及下属单位开展相关监督检查3次。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后处室职能调整情况,发挥市财政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组织人事、财政政策与风险管理处等职能处室的合力作用,督促相关业务处室修订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8条。三是市委第一巡察组向驻局纪检监察组移交5件问题线索均已办结,其中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件、立案3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2人,追缴违规违纪资金124375.2元。

(五)市委巡察组4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1.关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坚决维护党的高度集中统一的刚性要求,作为推动财政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始终保持与中央和全省、全市同心同德、同频共振。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扭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本任务,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来陕视察重要讲话和对西安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学思践悟“财”和“政”的辩证关系,不断提高把握形势、分析问题、谋划工作的能力。二是积极破解西安经济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不折不扣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追赶超越”定位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行动方案(2019)》有关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围绕“十项重点工作”“十大短板”财政保障开展调查研究,《理顺财政资金管理机制的思考》《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研究》等6个调研课题已经成果转化运用。三是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机关党委常态化督导检查,切实以制度刚性执行确保组织生活规范有序。四是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围绕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部署的9项任务,深入治理全局系统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查摆出的6个方面24个问题,认真执行西安铁军“六条铁规”和财政铁军“九个不准”,狠刹狠治个别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慢虚”问题,进一步强化“事不过夜、马上就办”的思想自觉。五是坚持把建立长效机制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分析巡察反馈指出问题的特点规律、表现形式、产生根源等深层次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固根基、扬优势、补缺漏、强弱项,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财政工作向前发展。

2.关于“层层压实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局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主体责任和责任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坚持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狠抓学习教育,局党组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战略定位的认识;督导基层党组织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理论学习计划,从思想上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三是壮大网上正能量,从全市工作大局和财政工作全局出发,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有效利用西安市财政局内外网和微信公众号网上平台,积极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网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宣传中央和我省、我市重大政策、重要会议,以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内容。四是加强重大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对全媒体平台进行舆论监测收集,落实《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网络舆情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要求。

3.关于“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切实做到贯彻执行政策不走样、不跑偏。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领会脱贫攻坚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大意义,切实肩负起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二是积极发挥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协调组作用,主动与市级部门沟通会商,积极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项目布局、加快基本公众服务覆盖、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力度以及扶贫资金监管等方面想办法;及时传达中央和我省、我市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新部署新要求,组织召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半年财政支农暨脱贫攻坚工作会、全市财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机制、资金监管等,确保全市财政系统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财政扶贫工作各项政策和标准目标。三是加强绩效管理,开展扶贫资金“趴窝”问题集中整治,督导区县对挪窝资金按照扶贫资金管理政策进行处置,组织相关部门针对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涉贫区县专项扶贫资金开展专项检查,推动扶贫资金监控平台建设,筑牢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防线,坚决遏制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截留挪用等问题,夯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四是加大对周至县农林村、蓝田县徐家山村的帮扶力度,组织驻村工作队人员轮换,局领导定期赴村对帮扶成效、党建发展、集体经济督导调研,相关处室结合党日等开展捐助活动,联合市税务局举办“美丽乡村、文明家园”扶贫日主题活动,以实际行动为脱贫攻坚做应有贡献。

4.关于“切实履职尽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切实把维护党的纪律作为派驻监督的首要政治任务,聚焦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第一职责持续发力。一是始终坚持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督促市财政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内法规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及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论新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协助和督促市财政局党组修订印发《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会议制度》《中共西安市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等制度办法;通过参加市财政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对驻在部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及时监督。二是督促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履职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每季度对市财政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并及时向市纪委报告情况;2019年9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市财政局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向局党组发函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三是加大日常监督力度,认真履行“一线抓落实工作法”,先后30余次到市财政局机关处室及其下属单位进行调研督导,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反馈。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方式,今年春节前,驻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市财政局各处处长共计29人进行谈心提醒谈话;围绕市纪委安排部署的重大任务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财政局党组及相关处室发出提醒建议函18件次。四是督促市财政局党组建立完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度措施,每半年听取一次汇报,开展一次督导检查。五是督促市财政局党组坚决贯彻市委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全市“扶贫资金监管”问题整改牵头工作,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防止在扶贫资金分配安排、审核审批等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听取市财政局相关处室关于脱贫攻坚资金管理及巡视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随同全市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专项整改工作第一检查组赴周至县开展大口径扶贫资金及整改工作情况检查;坚持每月到市财政局脱贫帮扶点调研检查扶贫攻坚工作。六是加强自身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每周2-3次组织全组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了解掌握中央和省纪委、市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精神新要求,认真学习中纪委规定的法规制度和业务书籍,全员培训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三、整改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经过7个多月的集中攻坚、认真整改,我们聚焦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脱贫攻坚任务等方面,系统谋划、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解决整治了一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一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的长效机制,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巡察整改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在巩固整改成效、健全长效机制上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以问题为导向、效果为目标,坚持力度不松、温度不降,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抓财政业务始终。讲政治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财政部门作为经济综合部门,在国民经济发展和分配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只有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财政业务始终,才能坚决立起财政工作中“政”的职责和担当。一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认清这一科学理论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方法论意义,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觉性坚定性,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追赶超越的精神营养,坚决做到胜利和顺境时不骄傲不急躁、困难和逆境时不消沉不动摇。二是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对党纪国法、职位权力心存敬畏守好底线,始终做到不触底线、不碰红线;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动与破坏政治生态的错误言论、不良行为作斗争,善于提领子扯袖子,敢于打手板敲警钟,在不断斗争中进一步廓清是非界限、坚定理想信念,以鲜明的态度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坚持把讲政治融入工作实践,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善用政治头脑和全局观念,善于用政治思维做好业务工作、用政治智慧服务好发展大局,把业务工作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来认识,结合职能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助力大西安“三步走”战略的发力点,以实际行动肩负起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责任勇担当,坚持把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从严管党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才能为事业永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才能推动财政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建设全局。一是坚持在不断学习中增强工作能力本领,落实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切实让党内法规熟记于心、运用娴熟。针对基层党建工作短板弱项,采取外请专家辅导、设置课题研讨、座谈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研学帮带,促进班子成员廓清概念理顺思路打牢基础,在实践工作中成为抓组织建设的行家里手。二是坚持在落实制度中规范组织生活秩序,坚决维护党内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定期为基层党员上党课、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严密制定组织生活计划,结合年度教育活动和业务工作一体推进,切实以制度刚性执行推动建设履职尽责的坚强堡垒。三是坚持在检视整改中提升建设质量水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整改成效,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明确要求整治的典型问题,以“水滴石穿”的韧劲和“刮骨疗毒”的狠劲,定期开展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严肃整治落实打折扣搞变通、干事创业不担当不作为、形式主义、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等问题。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内容以案释纪、以案促改,健全预防与惩治腐败制度体系,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切实立起党纪国法的硬标尺高压线。

(三)举一反三建长效,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作为创新发展的有力武器。巡察的质量最终体现在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上来,体现在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实践化。一是高标准推进整改,对整改问题效果“回头看”,看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发挥是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由点及面推进工作高质量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分析巡察反馈意见问题产生的根源、整改的重点,认真反思从严管党治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财政收支组织管理、兜住“三保”底线、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结合当前形势要求加强工作研究、一线调研,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补齐短板弱项堵塞漏洞,达到“降低风险、坚持勤政、促进发展”实效。三是常态化督导避免反弹回潮,进一步夯实“问题的整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思想认识,坚持效果导向定期督导,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为推进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9-89821710

邮政信箱: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68号西北国金中心A座20层

电子邮箱:xasczj1710@sina.com

 

 

中共西安市财政局党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