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投集团:用好量化考核“指挥棒” 确保监督执纪“不悬空”

来源: 西安城投集团纪委           时间:2020-04-22 10:33

近期,西安城投集团纪委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从工作机制上寻找改革创新的突破口,结合集团实际,制定出台《审查调查工作年度考核办法》,修订完善《基层企业纪委书记派任管理暂行办法》,使基层企业纪委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真正使责任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实行分类考核,把考核体现在“统筹兼顾”上。采取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将被考核单位分为两个序列,即:基层党委单位派任的专职纪委书记为第一序列;基层总支、直属支部单位支部副书记明确兼职纪检工作职责的为第二序列。根据专职和兼职纪委书记所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不同,将考核分值的比重分类设置,充分体现考核标准公平,使考核过程更科学、更合理,确保考得准、考得实。

严格评分标准,把能力展示在“质效统一”上。年度考核试行百分制,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占40分,审查调查工作考核占40分,日常工作考核占10分,民主评议占10分。其中,审查调查工作量化考核设置为基础分、加分、减分三项,基础分为纪检监察日常“规定动作”完成情况;加分项为基层各单位的“自选动作”,主要体现在主动出击发现问题线索、积极参加集团纪委联合交叉办案、踊跃参与上级纪委的“以案代训、以岗代训”等方面;减分项为工作不作为、不合规以及安全责任事故等方面。根据考核得分的增减,让各基层纪委书记更加精准地找到自身短板与改进目标,形成用得分量化工作业绩、以排名评判工作优劣的工作机制,营造“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就是不一样”的正确导向。

科学运用结果,把思想统一到“争先进位”上。修订后的《基层企业纪委书记派任管理暂行办法》,对评选出的年度优秀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优秀单位的纪委书记绩效薪酬上浮5%;对发生严重执纪审查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对考核为不称职的纪委书记绩效薪酬下浮20%,并进行组织处理。通过奖惩激励机制,让基层纪委书记人人身上有压力,个个肩上有担子,有效激发了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和追赶超越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