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加强制度建设 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来源: 新城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1-10-09 09:52

近期,新城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规程》等八项机制,探索信访举报受理办理闭环管理,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细化规则规定,规范流程操作。以《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规程》为主干,对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各环节、全流程工作进行规制。来访接待、重复举报处置、业外件处置、集体研判、检查督办等七个办法作为工作规程的配套制度,对受理办理过程中各个节点的工作进行具体规定。八个制度互为依托,相互补充,内容基本涵盖受理办理、检查督办、数据录入、结果反馈等全流程工作。八项机制结合区级实际,进行细化和延伸,每项规定都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力求详细准确,容易操作,即使新入职的干部,也能照着规程进行正确操作。

强化探索实践,固化成熟做法。结合省纪委开展的重复举报和业务范围外问题专项治理,制定《重复举报认定和处理工作办法》,对重复信访举报判定情形、判定依据、处理程序,保存和销毁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提升处置的精准度和针对性。制定《业务范围外举报件处置工作办法》,对业务范围外信访件的判定情形、处置原则、研判甄别、处置程序等进行规定,吸收与“大信访”联动、信访问题主体责任函告机制等经验做法,强化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和派驻(出)机构监督责任,推进业务外信访举报问题妥善化解。《信访举报件检查督办工作办法》,对信访举报件交办、督办的程序和方法,以及对承办单位的工作要求进行详细规定,吸收实践中电话督办、实地督办、发函督办等好的经验做法。

深化部门配合,提升办理质效。强化信访举报件办理过程中部门之间的对接协调,按工作节点,对承办部门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切实以制度的严谨性,促进受理办理规范、高效。《来访接待工作办法》,对来访接待遇到的基本情形及处置办法进行规定,对紧急突发事件处置,强调部门协调配合。《信访举报件集体研判工作办法》,对集体研判的机制建立、工作原则、工作程序等进行规定,明确参与部门及职责。《实名检举控告办理工作办法》,对实名举报的实名核实、受理告知、办结反馈等进行规定,明确承办部门的时限要求。《查处诬告陷害和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办法》,对工作原则、认定程序、处置方法等进行规定。明确澄清正名只对举报不实的具体问题进行澄清,不对被反映人作出全面评价,使制度规定更加清晰,更具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