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认真处置检举控告 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 周至县纪委           时间:2020-06-29 09:57

按照省市纪委信访举报工作部署要求,周至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认真处理检举控告,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向高质量发展。

夯实硬件基础,畅通举报渠道。在全县范围内建设检举控告平台,申请专项经费,购置、配备电脑、扫描仪等硬件设施,让检举控告平台不断向基层延伸,实现适应时代的网络大数据,不断完善“信、访、电、网”四种检举控告渠道,让检举控告成为群众身边便利的监督方式。

规范受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对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严格保密,按程序向上报送,不瞒报、漏报、迟报,确保检举控告材料不遗失,能够及时受理处置,确保举报材料件件有着落。

加强分析研判,提升处置质效。从强化信访举报研判分析入手,对业务范围外的及时转办相关部门,对业务范围内的认真标注时间节点,分类勾选关键字,对重点工作领域分类建立台账,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集中研判,开展专题分析,提出具体拟办意见,必要时提级办理,确保信访举报件精准处置,从而实现举报材料件件有回应。

强化责任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在来访接待、信访举报件受理、办理、监督中注重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明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要及时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处理结果,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从而协助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各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水平。

完善保障体系,增强监督意愿。对实名检举控告,严格执行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的原则,对实名举报的材料加盖实名检举控告专用章,切实保护好举报人的信息,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制度规定,加大对泄露举报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实名检举控告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监督意愿。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经甄别研判属于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为干部澄清正名,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