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充分发挥协作区作用 推动监督办案质效“双提升”

来源: 莲湖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1-12-16 09:39

莲湖区纪委监委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协作区管理办法(试行)》,推进机构设置、监督机制、办案模式协同优化,进一步提升专责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质效。

优化协作机构设置。以“1+2+N”模式(即1名包抓领导+2名组长+N个纪检监察机构),建立6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成员单位干部统一纳入管理,根据实际需要,抽调、整合人员参与协作区监督检查、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工作,有效克服人手不足的问题。科学划定责任授权范围,范围内的各类监督、信访件办理、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处等,全部“打包”交由协作区落实,实现人员力量、信息资源、案件查办统一安排,从物理整合走向化学融合。建立“室组街道纪工委”联动机制,补齐纪检监察室日常监督短板,提升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业务能力,破除“木桶效应”。

深化监督机制创新。每月对监督事项进行梳理,印发当月监督重点内容,统一安排专项监督工作,各协作区按照监督清单,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被监督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抽调被监督部门干部299人,在各协作区内建立17支监督团队,提高监督针对性、专业性,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整合协作区内社区监委会人员,组织其参与民生工程、城市精细化管理等专项监督,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认真核查、逐件落实,对社区“两委”干部和党员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强化基层监督职能,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强化联动办案模式。各协作区牵头纪检监察室抓好自办案件同时,指导成员单位排查问题线索、确定调查方向、办理复杂案件。对于重大紧急复杂问题线索(案件),组成工作专班,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实行交叉监督、交叉办案、交叉安全检查、案卷评查等,有效排除人情关系、面子因素干扰。协作区通过“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结对帮带,采取“以干代练”“以案带训”等方式,使年轻干部在参与专案、实战实训中快速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年轻干部的活跃思维、“另类”思路也为线索核查、案件突破辟出独特蹊径。